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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腮胡,只不过这次他身边多出一只棕色的泰迪。
泰迪见到旺仔,抢先一步嚣张地叫了起来。
“瞎叫什么呢,规矩点儿!”主人先是教训它一句,接着又歉意地对叶明歌说,“不好意思啊,我家这狗是个熊孩子。”
叶明歌笑了笑,表示没关系。络腮胡又看向乖乖跟在她脚边的旺仔。
旺仔望着第一次见面的泰迪,完全不在意对方凶巴巴的态度,冲它友好地摇着脑袋,咧起嘴角笑得傻乎乎的。
络腮胡先是夸张地捂住胸口,称赞旺仔的笑容治愈力满分,然后蹲下身,想要跟它玩一下,谁知旺仔却偏过脑袋,一副不想理人的样子。
“它不太亲人,”叶明歌解释道,“对大狗小狗都很友好,就是不喜欢除我以外的人。”
络腮胡是个和气的人:“那挺好的,说明它认主人。”
有了络腮胡带路,叶明歌便跟他一路边走边聊,很快就找到了花园餐厅的位置。
这家餐厅是由独幢老洋楼改造的,进门先是一大片草坪,已经有先到的陆柯员工带着狗在草坪上撒欢。
估计因为之前陆柯也举办过类似的活动,众人见了络腮胡的泰迪都表现出熟悉的样子,而第一次出现的旺仔,更是瞬间引起了大家的喜爱。
叶明歌看见好几个人绕到旺仔背后用手机拍它的屁股,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她解开牵引绳,让旺仔自己去跟别的狗狗玩耍,自己则与其他人站在外面闲聊几句。
自从叶明歌来到陆柯,不少人都对她感到好奇,碍于工作没有交集,加上她本人又比较冷淡,大家都很少能跟她搭上话。
这次有了旺仔,话题自然而然就产生了。
“我特别喜欢柯基的屁股,哎哟那圆得哦,像面包一样。”
“……是啊。”
“它现在几岁啦?”
“快四岁了。”
“平时很活泼吧?我也想养一只呢,你这条是在哪家狗舍买的?”
“路边宠物店,不是什么正规狗舍。”
叶明歌一边进行宠物社交,一边不时分神去注意旺仔的动静。旺仔忙着跟一只萨摩耶你追我跑地嬉戏,健康活泼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当初才买回来时那样虚弱。
以品相而论,旺仔其实比较失格,它的眼睛是蓝色,鼻线也不够标准,生下来后被人挑挑拣拣,七个月了都还没能卖掉,在宠物店里成了一只不受关注的小可怜。
要不是三年前它运气好,无意中被约会途中的叶明歌和陆言峥遇见,恐怕早就无声无息地被处理掉了。
刚才提问的人又问:“柯基性格好不好?”
叶明歌说:“网上好像说很难管教,不过我这条可能是个异类,还挺好的,只是不爱跟人玩。”
“对,我刚才想摸摸它,它马上就躲开了。”络腮胡点头说。
聊着聊着,花园大门又从外面打开,陆言峥推门进来。
考虑到参加员工聚餐的轻松场合,他今晚打扮得不太正式。额发柔顺地垂下,身上条纹毛衣搭休闲长裤,踩一双布洛克短靴,平日里的精英感削弱了几分,身姿挺拔,目光温和。
众人纷纷跟他打招呼,他平静地回应着,视线却总是飘向叶明歌的方向。
叶明歌被他看得不自在,转过身想找借口躲开,却见络腮胡忽然张大了嘴,仿佛看到了什么惊奇的画面。
她顺着对方的视线望去,只见刚好跑到那边的旺仔,站在离陆言峥只有几步远的地方,扬起脑袋眼巴巴地看着他。
陆言峥先是一怔,然后慢慢蹲下身,朝旺仔摊开手掌。
众目睽睽之下,除了叶明歌以外谁也不理的旺仔,迈开小短腿,格外欢快地直奔男人而去。
陆言峥笑了笑,手指在空中虚画出一个圈。旺仔嗷呜一声,躺在地上听话地打了一个滚,然后又爬起来歪歪脑袋,亲昵地在他掌心蹭来蹭去。
“旺仔,好久不见啊。”花园入口的灯光照亮他深邃的轮廓,映出比嗓音还要温柔的笑容。
旺仔舔了舔他的手指:“汪!”
作者有话要说: 汪仔:爸!
陆总:旺仔!!
叶小姐:叛徒!!!
☆、第 14 章
眼睁睁看着“父子团聚”的感人画面,叶明歌得出了一个结论——狗和男人一样,不值得信任。
而其余人见状,也不知该如何评价。
一边是难得跟动物接触的老板,一边是眉间沟壑皱起的老板的前女友。两者相对比之下,居然还是此刻的陆言峥显得更平易近人。
不过也只是看上去而已,陆柯没人敢在这时候上前跟他聊几句。
大家不知该继续围观陆总撸狗,还是沉默退远当作无事发生,气氛一时陷入低迷,连几条撒欢的狗都被周围的气氛感染,纷纷安静下来。
半分钟过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