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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上岗说明书 作者:琰华七宝
去,麻酥酥片。
姜重黎吞下口土豆粥,抬手揉揉耳朵,可惜没什么用,耳朵还是莫名其妙的发痒发烫。他有些意外地看着窃贼,脱口说:“你不是狗?”
窃贼摇头,“之前我太虚弱,元精匮乏,话不成音,见笑了。”
姜重黎有些好奇,“那你之前汪汪的,到底是想表达什么?”
窃贼似乎有些尴尬,咳了声,回答道:“不是汪,是王。”
“王?”
窃贼点头,“我是在呼唤你,吾王。”
哦,不是呜~汪,是吾~王。
姜重黎瞪着此贼,内心开始有些崩溃。
大半夜的跑他家来,不劫财不劫|色,却跟他玩起了cosplay,坑人也不是这么坑的。
不,不对,说完全没有劫|色也是不大准确,之前那个……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接吻吧?完了,完了,本来打算献给未来女朋友的初吻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没了,这日子没法过了!
如果不是端着的是自家饭碗,姜重黎早就连碗带粥起砸过去了。
窃贼见他不吃了,额头还青筋直冒,不由有些担忧地摸了摸他的脸,“怎么了,粥不合口味吗?”
虽然材料十分有限,但窃贼手艺无疑非常好,简简单单的土豆粥,土豆馨香绵软,米粒晶莹圆润,浓稠恰到好处,整碗粥简直是入口即化。
“就算不喜欢,也还是再吃些,”窃贼声音低低,轻轻哄着姜重黎,“吃完了,就继续歇着养养精力,你喜欢什么菜式,我出去采买食材,回来给你做|爱吃的。”
姜重黎嘴角抽,“……你还打算回来?”
窃贼顿,挺直腰杆,在床边正襟危坐,严肃到近乎立下誓约般,轻声诉说:“你放心,我这生都会永远陪伴着你,绝对不会离你而去,我的国王。”
姜重黎瞬间有些晃神,只觉得眼前的贼人好看,好看,好看得不得了。
不同于黑灯瞎火的昨夜,清透的晨光中,此贼身材高大,裹着袭浓黑的紧身皮衣,肩头垂下的披风长及地面,头上连着兜帽,张华丽至极的黑色面具掩住了眉目,可以看到流光溢彩的深黑瞳眸,以及露出来的下半张脸。
但就是这仅仅露出来的部分,也仍然让人觉得英俊到炫目。
姜重黎呆呆盯着贼人的双瞳、口唇与下颌线条,从来不知道还能有人仅仅凭着半张脸,就帅到叫人睁不开眼的地步。
什么叫帅到眩晕,帅到刺痛,帅到圣光夺目,帅到闪瞎狗眼,这就是了。
姜重黎努力别开头,不再去看贼人,琢磨着现在的coser可真不得了,质量高到简直吓人了。
“重黎?”贼人唤了他声,伸手包住姜重黎捧着碗的手,试了试瓷碗的温度,“粥有些凉了,锅里的还热着,我给你换碗。”
姜重黎看着贼人的手,发现这双手也分外好看,素肌玉骨。就是这样的手,给他做的土豆粥。
不知怎么,姜重黎突然觉得耳朵又开始发烧,他有些尴尬,赶紧说:“不用了。”
“凉粥不好吃。”贼人坚持。
姜重黎摇头,几口吞下剩下的粥,“真不用,反正我尝不出食物的味道。”
明明看起来那么清香可口的土豆粥,吃在姜重黎口中,却与他吃过的其它所有食物样,味如嚼蜡。
姜重黎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毛病,从小就这样,不管贵精美的食物,他都不懂到底好吃在哪里,久而久之,也就不浪费食材了,什么便宜吃什么,如果不是人体需要盐分,他连食盐这个最基本的调料都不会买。
所以在面对特意煮粥给自己的贼人时,姜重黎感觉到了丝愧疚。
“是我疏忽了,”贼人竟似乎不大意外,只是顿了下,就柔声安慰他道,“成为我的国王之后,切都会好起来的,到时候再给你做好吃的。”
“等……等等啊,”姜重黎肚子饱了,有力气了,大脑终于开始正常运转了,“咱们不玩了成不成,你啃我那口我就当自己上下嘴皮打架了,门就在那边,出去直走左手边就是楼梯,没有监控,你可以安全撤离。”
姜重黎琢磨着赶紧将人哄走,然后就马上冲出去,报告保安。
这位虽然入室了,但没劫财也没劫|色的coser,长的确实是帅,可是他张口国王闭口国王,入戏太深,难保精神不会存在什么问题,必须请保安大叔采取措施,必要的话还得报警,不然实在太危险了。
“你什么意思。”贼人抿紧嘴唇,声音冷了下来。
“我,我是说,你看天也亮了,你穿成这样,再不走,就要被人围观了,影响不大好。”姜重黎尽量规避重点,避免刺激到贼人。
此贼高大,看起来也威猛,昨夜撂倒他那下子显现出了卓绝的力量,而土豆粥则反映出此贼对于姜重黎家厨房的了解程度,菜刀在哪里,此贼绝对门儿清。
硬拼成算不高啊,姜重黎琢磨着。
“你要赶我走?”贼人冷冰冰地问。
“……咱们其实也不大熟。”
文斗效果几乎为零,难道真的只能武斗?
贼人了起来,居高临下俯视着他,字顿道:“重黎,你不愿当我的国王,是吗。”
兜帽下的面色是冷的,瞳仁是冷的,声音是冷的,姿态是冷的,此贼整个人都笼罩在了冷酷至极的气息之中,之前柔声哄着姜重黎吃东西的那个体贴的贼人,简直好像道幻像,顷刻间便消失不见了。
姜重黎下意识摸了摸心口,贼人从面具后射出的森寒目光,恍惚间化为无数令人战栗的藤蔓,就像在那个将他惊醒了的噩梦中样,紧紧攥向他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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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你很好吃
“你想干什么?”姜重黎警惕起来。
此贼身上这股冷冰冰的威压,弄得他非常不舒服,姜重黎升起了强烈的危机感,于是开始四下寻找趁手的装备。
虽然半梦半醒的时候,曾经扇了此贼耳光,但清醒的时候他却做不来这种,被始乱终弃的女人才能做出的举动。
要不,还是上拖鞋吧,尽管之前上拖鞋的最终结果是被强啃了大口,但拖鞋兜头兜脑打将过去,貌似对此贼还是有些震慑作用的。
于是,在贼人冷冰冰的注视下,姜重黎再次举起了拖鞋。
贼人冷冷开口,“不必如此,你不要我,我走就是。”
“真的?”姜重黎大喜过望,差点儿就要说骗人是小狗。
“不过……”
别不过啊,你快点走人吧。
“不过,失去我之后,你还能安安稳稳地活上几天,就说不准了。”贼人继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