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女公爵(完结)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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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女公爵》
第一篇章 (一)华丽丽滴穿越了
“啊……”轻轻地呻吟一声,我努力睁开了眼睛。
眼前是白茫茫的一片,然而很快就变得清晰起来,入目的是久违的清澈蓝天,纯洁如玉的白云在天上悠游自在,一阵微风吹来,带来泥土芬芳的气息。
什么时候天变得这么蓝了?
在二十一世纪充满了污染的世界里,记忆中从未有过这么美丽的景象。
我发现自己正躺在地上,周围是半人高的草丛,心头一惊,一个用力坐了起来。
天……我这是在哪儿?!
一眼望去,周围的景色令我瞠目结舌,两句古辞鬼使神差般跃进脑中。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牛羊我是没看见,可这漫天遍野的绿,随风摇曳的生命力,一眼望不到头的绿草茵茵,不似人间,竟如仙境!
我愣着,一时之间大脑处于当机状态……
“啊!原来我在做梦啊!”我拍了下掌,恍然大悟。
如此仙境,只能是在梦中才有啦!
放下了一颗心,那就继续睡吧!
我仰头倒了下来。
“哎哟!痛痛痛痛痛……”
我像弹簧一样立刻又弹了起来,捂着脊椎龇牙咧嘴,眼泪都要痛出来了。
原来地上有块石头,刚才怎么没发现呢?
好痛好痛!不会伤到脊椎吧?我可不想落个半身不遂啊……
捏了捏腿,很好,还有感觉,我撇了撇嘴,想哭的心情却没有变。
既然会痛,那就不会是做梦了……谁见过梦中会痛的?
那么,这又是怎么回事?
努力回想,脑中最后的记忆是什么?
啊……对了!
我正开车走在上班的途中,昨晚上看小说看得太晚,以至于今天严重睡眠不足,上下眼皮直打架。就那么一眨眼的工夫……
似乎,好像,大约……我是撞到什么了吧?
记忆到此中断,而我……就算是车祸,从车里被抛了出来,也不至于会落在这种草原吧?难道车祸的巨大冲击力能够让我飞越整个中国从南方飞到北方内蒙古草原?
再看看这具身子,哪里有半点受伤的痕迹?就算车祸中没受伤,难道被甩出来然后落到地上也不会受伤的?就算超人也没这本事吧?
说到身子,我现在才发现自己穿了一件古怪的衣服——可以肯定不是我上班穿的套装,质地不详,样式倒有些像以前在电视里见过的西式洋装,原本黄|色的肌肤变得白皙柔嫩,细腻得连毛孔都看不见,四肢纤长而匀称,“冰肌玉骨”,这个词突然间出现在我的脑海。
鸡皮疙瘩顿时一颗颗冒了出来。
顺着低头的动作,几缕金发垂落胸前。我挑起来仔细看了看,发质很好,柔韧而有光泽,要是去打洗发水广告都不用特效的……
嘴角抽搐了一下,我什么时候染的头发?而且自从第一次烫头之后,从小到大的优秀发质就被那药水和工具破坏殆尽了说。
好吧,好吧,不愿再学鸵鸟自己骗自己,我不得不承认,百分之九十九的几率,我光荣地穿越了——还是华丽丽的魂穿!
可是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就真的发生了呢?!
我爱看小说,尤其穿越类那是看得不想再看,可……那不该都是小说里骗人的乔段吗?!
茫然坐在草原上,仿佛天地间绿油油全是草,动物就只有我这么一个,顿时孤独的感觉汹涌而来令我眩晕。
我闭了闭眼,让这一波难受的心情吹袭过心间。
忍不住苦笑了一下,遇到这种做梦也没想到的变故后,心里竟然除了惊讶便没有太多的情绪,是不是有些太不可思议了?
虽然成天看小说,接受能力比一般人强了一点,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对那个世界的淡漠吧?
我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每月收入不能算丰厚但也绝对衣食无忧,因为没有太大的野心所以能够悠闲度日且有大把时间看书上网,生活上父母俱在所以未尝过生离死别的苦,更有爱操心的老人家将生活打理得舒舒服服……
该是幸福的人生不是吗?可我却越来越迷茫——
我,究竟为什么活着?
曾经以为,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一生就是最大的愿望,可某一天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活着究竟是为什么?
我的生活,从来算不上精彩纷呈,曾经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所以对爱情彻底没了念想,父母也貌合神离,对着他们我经常觉得很累。我没有太大的野心,所求不过能够温饱无忧便已足够,所以事业也无法给我任何的刺激和动力。
没有目的地活着,整天在敷衍工作和聊天上网看小说中度过,浑浑噩噩一天天过去,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母亲总说我不务正业,不好好想想怎么向上走——何必呢?反正人迟早是要死的,到时候人生只剩一罐骨灰,就算攒下万贯家财也是无用!
所以啊,穿越了就穿越了吧!那个世界本也没什么好留念的,唯一放不下的就是我的父母,然而事到如今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现在的情形好比一个自杀的人,只不过别人死后都上天堂下地狱,我却来到了第三个空间罢了!
尽管想到父母仍令我的心中不住刺疼,也觉得先他们而去有些愧疚,但内心里,我不得不承认其实是有那么松一口气的感觉的……
好吧!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穿越,但这对我来说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我在那个世界的身体八成已经死了,穿越只不过是多给了我一点活着的时间,而这里没有父母的羁绊,或许我可以随心所欲去过一些以前从不敢奢望能过的生活,也算是在真正死亡之前,为我那贫瘠的一生做的一点点补偿吧!
我用力搓了搓脸,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草屑和泥土,跳了几下,证实这具身体并没有什么病痛,我满意地笑笑。漫天神佛保佑附身在一个健全的躯体,否则我怀疑能否有走出草原的可能性。
只是既然要附身,也就意味着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死了吧?人死难道会一点病痛都没有吗?要知道虽然看不见自己现在的脸,但可以肯定这并不是个风烛残年面临自然死亡的躯体,那么,“她”究竟是怎么死的?为什么会死?又为什么会一个人出现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
头痛啊……不过这个问题必须得先放一放了,目前首要问题是搞清楚周围环境并找到以后的方向。
首先是环境。传说中的穿越一般有三种去处:回到过去、跨越未来以及异界大陆,答案是哪个?
只可惜现在周围一个人都没有,我无从咨询,不过就身上穿着的这件衣服来看,应该有八成把握不是去了未来,究竟身处古代还是异世我需要更多的线索来判断。嗯,先放下!
其次是未来的生活目标。在原来的世界做了二十多年的乖宝宝,遵从父母教导,遵守社会规范,中规中矩从未逾越。现在终于得以解脱,可以肯定的是我决不会再过回原来那种无趣死板的生活,既然是赚来的人生,就该潇潇洒洒、随心所欲地活着才对,喜怒哀乐皆由自主,言行爱好皆由心生,这一次,我决不会为了任何人、任何事委屈自己,哪怕直面生死,哪怕天下皆与我为敌!
想到此处,一股抛开一切的洒脱和豪情油然而生,我张开双手,闭上眼睛深深吸了口气。
从未呼吸过的纯净空气,从未感受过的飒爽清风,这,是自由的味道!
放纵着自己融入这天地间,良久,我睁开眼睛。
稍微收拾了一下激动的心情,这些都是走出这片草原之后的事情了!我可不认为在这个一无所有的地方能够生存下去,不说别的,饿也得把我给饿死。
我眯起眼睛,双手卷成筒状力求看到更远更清晰的目标,环目四顾,在一个方向看到隐隐约约深色的起伏。
就是那儿了!我决定。
不论那起伏是什么,好歹跟草原的景色有些许不同,那正是我所需要的。
打定了主意,我认准方向,坚定地迈开了步伐。
第一篇章 (二)穿越选择题的答案
所谓望山跑死马,我整整花了两天一夜才走近那深色的起伏处。
原来啊原来,草原紧邻着的就是连绵的大山,也就是那与草原不同的景色。我不由得奇怪,这里的地形怎么这么奇怪的?
然后穿越选择题第一题答案揭晓:过去、未来还是异世?答案是第三种。
大山和草原的交界处是大片大片的树林,枝叶茂密。一条两车道宽的道路从林中穿过,来来往往的行人络绎不绝,看来还颇为热闹。
我躲在树林里悄悄往外看去,人们的衣着打扮看得我大开眼界,有中世纪欧式风格的泡泡群、灯笼裤,也有古希腊风格的长袍和长裙,还有古波斯风格的性感装束,甚至间中走过几个唐装打扮的行商走卒。不过这些都不是我判断这里是异世的依据,我的主要论据来自他们的交通工具。
那是异世的马车吧?车厢倒也罢了,与前世没什么不同,只是那拉车的“马”……
汗一下,那是“马”吗?鹿头、马身、牛蹄,怎么看怎么别扭,与其说是“马”,倒不如说“四不象”来得准确一点!
无语中……
所以我确定自己来到了异世。
于是穿越选择题第二题便新鲜出炉了:这个鬼地方究竟说的什么语言?
传说中的穿越,对于语言有四种选择,一是无师自通,二是与前世相同所以没有障碍,三是有高人相助瞬间解决问题,四是辛苦努力自学成才。这题的标准答案是什么?
要回答就必须跟别人进行交流,要与人交流就难免需要交待我自身的身份,可我从哪里去知道这具身体究竟是谁的?到时候万一人家把我当j细拿了到那里喊冤去?
翻来覆去将以前看过的穿越乔段回忆再回忆,我咬了咬牙,耐心等待一队较大的队伍缓缓走来,然后一鼓作气冲了出去,猛地向前一扑——
“嘭!”
我“晕倒”在路边。
“啊!”耳边传来几声惊呼,然后便听到杂沓的脚步声来到我身边。
“怎么回事?”
“有人晕倒了!”
“是个女人!”
杂七杂八的声音响起,很好,第二题答案出来了:标准答案是第一个,虽然我很肯定那不是我所知的任何一种语言,但毫无疑问,很诡异的,我完全能听懂!
顿时放下心来。还好不是第四个答案,否则我就可以准备马上投胎了——平生最讨厌的就是学外语!
来人粗鲁地将我的身子翻过来,然后就没有了动作,反而在一边激烈讨论着是扔下我走路还是搭救我收留我。我很想仰天长叹一声,收留还是不收留,一句话的事儿,用得着这么拖拖拉拉吗?赶紧做个决定,要是不想收留我,我也好另寻出路不是?!
紧紧闭着眼睛,努力告诉自己要镇定。终于,在我的耐心消耗殆尽之前,他们的争论终于有了结果,一个人走过来,双手抱起我,向着后面走去。
他们最终决定救我,意味着我将会有水喝、有饭吃、有觉睡了,轻轻松了口气,我却又涌起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紧张的情绪。终于要真正进入异界的社会了,我能适应得来吗?
不过不管怎么说,我总算是得救了。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借鉴看过的无数穿越小说,“醒”来之后,我是一句“失忆”走天下。撒谎自己在路边醒来,忘记了过去的一切之后,我心安理得地享用了来到异世之后第一餐饭,并且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在这支队伍里待了下来。
因为女人的身份,我自然是跟队伍里的女人们混在一块儿的,而在洗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后,我终于得以看到这具被我占据的身体的全貌。
我呆呆地看着镜中的美丽女子,半天回不过神来。
如黄金一般的金发,映照着如玉般的肌肤,身材是从未见过的完美,丰胸翘臀,让我真切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添一分太肥、减一分太瘦。然而这还不是最主要的,身材再好也要有美貌来配,如今这副身躯的脸庞无疑可以用“倾国倾城”来形容。
我不得不猜测她的父母是不是来自不同的种族,因为镜中的女子分明是个顶尖美人,五官轮廓综合了东西方美人的精华,与完美的身躯搭配起来,所形成的效果就是当我出现在众人面前时那高达八成以上的痴傻表情。
原本只有女人们同情我才对我好,至此我所在的“马车”周围多了很多无事献殷勤的男人们。
“世上竟然有你这样的美人,不但男人们喜欢,就连我们女人见了也挪不开眼呢!”车队主人希思罗的夫人发出了这样的感叹,然后将自己带着帽纱的帽子送给了我,深谙“红颜祸水”这个词的意思的我自然感恩戴德地收下了。
然后,我开始打听并了解到了这个世界的基本情况。
原来这片大陆他们称之为“云迪”,而云迪大陆上分成了三国四城。三国分别是阳辉、暗隐和和融,阳辉位于东北方,占有大陆三分之一的领土,是三国里面最强大的,暗隐和和融分别占据四分之一的领土,虽然各自的实力都不如阳耀,但两国合力却能够对抗甚至压制阳辉的势力。这让我想到原来那个世界的魏、蜀、吴三国鼎立,二者何其相似?
除了这三国三分天下以外,还有另外所谓的四城。顾名思义,这是四座城池,既然是城池,面积就不用跟三国相比了,然而它们却能够在三国的包围下超然独立,原因在于他们所拥有的软实力。四城分别是东信、西琅、南瑞和北越,东信是大陆最大的商业城市,来自大陆各地的商贾们,不分国别都可以在这儿做生意,算是大型的商品集散地;西琅集中了大陆最多的武器和防具,据说即使是三大国正规军队的武器有一半也要从那里购买,是军火商的乐园;南瑞则是魔法师的最爱,因为从最便宜的魔法袍,到最贵的魔法晶石,都可以在城里买到;北越则是佣兵们的天堂,佣兵工会总部就设在那里,城中四分之三的人口都是佣兵,可以说单以城市论,那里无可置疑是整个大陆战斗力最强的!四座城池单独哪一个出来都不会是三国的对手,然而他们联合起来,控制了这个大陆将近三分之二的商业活动,这就很不简单了!上千年来,尽管三国无时无刻不在打着四城的主意,但只要它们的联盟存在一天,三国就拿他们无可奈何。
而我所在的这个车队就是隶属于一个名叫“托洛斯”的商会,这次是要到东信城去做买卖的。我本就是凭空出现在这个世界,根本搞不清楚东南西北,更不用说有什么固定想要去的地方,于是决定跟着他们去到东信城再作打算。
不知道这具身体原来有什么本事,反正我在这个世上暂时可以算是丝毫没有谋生手段的,必要的时候,我考虑死缠烂打着这个车队,直到找到能够在这里活下去的方法为止。
因为是要做生意的,所以车队行进的速度并不慢,两天之后,东信城的城廓就进入了视野。
“到了到了,终于到了!”同车的女孩一脸的兴奋和激动,不仅仅是即将结束旅程的高兴,眼光中还有几分狂热的感觉。
狂热?
不过就是座城池而已,有什么好狂热的?
当我把这个问题问出口,女孩便像看着怪物一样看着我,但随即又脸色一变,叹息着说:“唉,也难怪,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如果还有记忆的话,肯定不会忘掉这个的。”
听起来好像不知道原因还是非常丢脸的事,我不由得更加好奇地追问:“究竟东信城里有什么啊?”
“什么都有,最重要的是,有法兰亚大人!”她双眼闪着星星说道。
原来这块大陆跟我前世的世界差不多,也有所谓的俊男美女排行,而这座东信城的城主就是传说中的大陆四大美男之一——法兰亚·恩·法布托利亚。
恍然大悟,我说女孩的表情怎么那么眼熟呢,不正正是一个疯狂崇拜偶像的粉丝标准表情?!
看她这么狂热的样子,连我也不禁有点好奇了。这位“美色”传遍大陆的美男子,究竟帅到怎样的程度呢?
有机会一定要去看上一看!
眼看着东信城越来越近,面对着来到异世后第一次见到的城市,一股期待雀跃的心情按捺不住升起。
第一篇章 (三)“花”名远扬的城主大人
好容易迈动着已经麻痹的双腿,支撑着几乎被抖散了的全身骨头走下马车,我算是狠狠体会了一把马车的“舒适”,足以让我赌咒发誓今后再也不坐那玩意儿了!
到了目的地,男人们便忙着卸货,女人们则忙着整理行装,怕是要在这儿住上一段时间了。我悄悄问过同车的女孩,她告诉我像这种商队一般都要等到这批货卖完,然后买上回去贩卖的货物,才会启程回家的。
看来有大把时间消磨在这里了,于是我便也不忙着去欣赏这座异世的商都。其实我还是很好奇的,不知道比起前世的香港、上海又如何?
早已经坐马车坐得精疲力尽的我只想休息,别人却并不这么想,尤其是与我同车的女孩,更是兴奋雀跃着要拉我一道出街,因为听说那位“花”名远扬的城主大人刚从外面回来,消息以闪电般的速度传遍了全城,于是大大小小、男女老幼就全都涌到街上去了。
难以抗拒对这位传说中的美男子的好奇,加上那女孩死拉活拽、坚持不懈,我只好强打起精神跟着她出门去。一路上,比起方才进来的时候人少了许多,不会是都去看美男了吧?
走了大概有两条街的距离,想象中该有的热情海洋终于呈现在我面前,除了“壮观”两字,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街道两旁,欢呼声响彻云霄,人人情绪激昂,拼命挥动着双手,更有青春年华的少女们奋力跳跃着,看得我一头黑线,“鲤鱼跳龙门”几个大字就这样华丽丽地闪现在我的脑海中。
至于吗?我很疑惑。
不要告诉我城主大人是从来不出门的,如果经常见到,城里人不用这么激动吧?还是说这位城主大人每次露面都会造成这样的轰动?
不过看满街的人群,果然是男女老幼都有,说明不是每个人都是冲着他的美貌来的,能够得到这么多人的拥护,我想起在路上听说的,能够在大国环伺下保持着这座城市的独立自由,这个人还不是一般的厉害啊!
我不由得对他更好奇了!
忽然,原本就鼎沸的人声猛地又拔高了几个音阶,我旁边的人大声叫着:“来了!来了!”
我急忙跟着探头看过去。
远远走来一队骑士,高头大马,气势非凡。一身鲜亮的盔甲,连头脸都掩盖在内,看不清是否有所谓的威煞之气,然而那挺拔如松的身姿,骑在马上却连摇晃一下都没有,还有那精光四射的马枪,我虽然不懂军事,却也不由自主升起了一股敬畏的感觉。在前世,骑兵已经沦为一种摆设,除了仪仗队之外没什么用处,所以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看见真真正正的骑兵,好奇之余,也不由得为那货真价实的威武摒住了呼吸。
人流忽然向前涌去,我夹杂在人群中,尽管不愿意却也只能身不由己、随波逐流,随着众人一齐向前移动。而前方,负责维持秩序的士兵可怜兮兮地挺着长枪试图要挡住热情的群众,却怎么看都给人一种“螳臂当车”的感觉。
心底稍稍可怜了一下那些倒霉的士兵,我的视线随即被骑马走来的两个人吸引住了。
“妖人”!
我震颤了。
除了“妖人”,我找不到词来形容走在前面那人那美丽得近乎妖孽的容貌!
一头银发随性地垂落肩头,在身后随便束了一下,鬓边各有一缕头发滑落,看起来潇洒而不羁。脸部的轮廓可以用“绝世”来形容,剑眉入鬓,一双湛蓝的丹凤眼顾盼生辉,眼眸之中深不见底,流光溢转之间,似乎有着勾人魂魄的魅力,让人无法抵挡,但间或几许邪媚飞过,给他整个人带来几分诡异,不期然地,有些毛骨悚然。
想起传说中勾人魂魄的妖孽,怕也跑不出这样的样貌了吧?
而后面那人,虽然比这妖人逊色几分,却也绝对是世上少见的美男子!一头褐色的短发,象牙色的肌肤给人健康的感觉,与我前世同样的黑色眼眸带来一丝熟悉的感觉,让我不自禁对他有了些许好感。不过他的脸型却是标准的西方人的,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抿成性感的弧度,而那双眼眸里露出的却是爽朗的眼神,与一旁的妖孽相比,形成鲜明对照,营造出独特的魅力。一身紫衣衬托着挺拔的身躯,与前方那人的白衣如雪两相映衬,竟然出奇地和谐。
这两人,让前世见惯了俊男美女、被各色各样偶像模特养刁了眼的我也忍不住垂涎三尺,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绝世美男”!难怪能够让这座城里的人们如此如痴如狂!
“居然……居然是西琅的多利斯少爷!”身旁有人尖叫出声,那架势,仿佛前世的狂热粉丝看到了两大天王同时出现,音调顿时又升高了几度,震得我的耳膜“嗡嗡”作响。
“法兰亚大人!多利斯少爷!呀——”
我于是在瞬间明白女高音都是怎么练出来的了!
多利斯是什么人?我不知道,但我很清楚再这么下去耳朵就要聋了!美男虽然好看,但要我因此赔上一双耳朵却是大大的划不来的!我于是谋生了退出的念头。
然而此时我跟着大队身不由己向前挤,已经快要接近那队骑士的前方,往前走明显比往后挤要来方便得多,哪里还出得去?
就在进退维谷之时,突然,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
头顶上忽然传来呼啸的撕裂声,我只觉得似乎一阵狂风吹过,便听到耳边传来连续不断的惨叫。
“啊——”
“扑通——”
“哐啷——”
随着一声声惨叫,几个骑士从马上摔下来,兵器刚刚握在手上又掉在地上,同时响起的还有围观人群的尖叫,厚实的人群根本没有闪避的空间,于是我前方的人们仿佛被割下的稻子一般一片片倒下。
说时迟,那时快,我和绝大多数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就已经听到士兵和骑士们大声的呼喝:“有刺客!保护大人和少爷——”
刺客?!
我猛地回过神来,天哪!
不会这么倒霉吧?一来就碰上传说中的刺杀?!
大街上顿时像是炸了锅,人们尖嚎着不辨东西四散奔逃,然而过于密集的密度阻碍了他们的行动,大家挤成一团,谁也没能逃脱半步。而那最初的撕裂声和狂风并未停止,人们东倒西歪、成片萎靡,让我想起了死神的镰刀,没有止尽地收割着人类的灵魂。
我的心头也是惊恐不已,虽然已经死过一次,但上次死亡并未如此近距离感受到危险,车祸使得我走得很简单也很快速,还没意识到“死亡”这两个字便来到了这边。
正因如此,面对着这样恐怖的死亡危机,我还是一时间吓得魂不附体,比别人好不了多少地四处乱撞,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快点逃出这该死的人间地狱!
恍惚中我似乎看到许多人从惶恐的人群中跳了起来,向着马蚤乱的中心扑过去,然后那边便传来猛烈的搏斗气息,惨叫、惊叫、呼喊、交击声交杂,造成更大一波的混乱。
我在人群中歪歪倒倒,也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逃,昏头昏脑中,突然,不知从哪里涌来一股强大的力量,我只觉得整个人突然都飞了起来,向着一个方向飞过去。
“啊——”
我尖叫着,挥舞着四肢从半空中掉下来,迎面映入眼帘中的却是那双湛蓝的眼睛。此刻那双眼中露出惊愕的神色,我还来不及思考,一阵锥心刺骨的疼痛突然从背上爆发开来,我眼一黑,顿时失去了知觉。
最后留在记忆中的,是仿佛撞上了一个温暖的存在……
第一篇章 (四)软禁也是要讲人权地
“唉……”我百无聊赖地放下手中的书,懒洋洋躺在躺椅上,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回想起十天前,本来好端端的只是去看美男,我却非常倒霉而又幸运地被一名刺客“踢”到了城主大人的身前。在刺杀中掉到被刺人的身边自然是倒霉的,那还不算,我还好死不死被一刀砍中了背部。然而后来的事情就说不上是幸运还是不幸了,我的倒霉恰好救助了伟大的城主大人,我帮他挡了一刀,也算是救了他一命,于是城主大人一声令下,我就被抬回了城主府好吃好喝养起来。
到现在为止已经十天了,背上的刀伤也结了疤,按说我可以自由行走了,却还是被留在这城主府里,要走?可以,城主点头了就行!可那个妖人到底在哪里?我来了十天,还就只在受伤那天见过他一面而已!
可恶的妖人!知道我的伤不会致命以后就跑了个无影无踪,也不管我是他的救命恩人,连看我一下都不来!城主府虽然很美,我住的这个院落尤其漂亮,鲜花盛开、绿树成荫,可也受不住一连十天都看同一个景色啊!尽管住在这里挺舒服的,好吃好喝,床又软,衣服又好,还有专人服侍,这种前世想也不敢想的腐败生活很适合我这种懒到骨子里的人,但我强烈要求扩大放风的范围,如果能让我随便走走,那生活就完美了,我想他如果要软禁我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嘛!可是如今这样……
这是红果果地藐视人权!
我忍不住再次低声狠狠地骂了一声,不敢说大声了,谁知道周围有没有监视我的人?要是被人听到我骂他,回头怕就不是软禁这么简单了,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禁止死刑?
“唉!”又叹息了一声,瞟了一眼手里的书,随意地甩开。
这是一本小说。我现在才知道这个世界的娱乐简直少得可怜,一个女人的消遣不是到亲朋好友家窜窜门子,就是在自己家里自娱自乐,唱唱歌、看看书、写字画画,颇有些前世古时那些千金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风范。如今我连院子都出不了,更别说去窜门了,唱歌太累,写字太无聊,画画我不会,只好看书了!于是叫侍女给我找来一些闲书,据说是时下非常流行的浪漫小说,非常受大姑娘小媳妇的欢迎,我抱着极大的兴趣一看——
喷!
原来不过是些王子公主骑士的爱情小说,情节单调、言辞枯燥、人物简单,往前世的世界一放,就连儿童的童话书都比不上!这让已经被五花八门的小说养刁了胃口的我怎么看得下去?!
可是不看又能干什么呢?整天对着花花草草自说自话吗?我自问还没有深切体会到林妹妹的精神境界。又或者跟侍女们大眼瞪小眼?呃……要是这张漂亮的脸上长了一对斗鸡眼会很可怜的!
“唉——”第三次叹息,我已经睡的昏昏沉沉了,再睡下去就要头疼了!
怎么办?
“呃,丽莎小姐,您哪里不舒服吗?”一旁的侍女终于忍不住,怯生生地问道。
“丽莎”是我给自己起的名字。既然不知道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是谁,我又对这个世界一窍不通,名字什么的只好乱编。起名字的时候不知为何就想到了鼎鼎有名的《太空堡垒》里面的经典角色,我挺喜欢的一个女性,干脆就借用了过来。
我有气没力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怎么说呢?她根本体会不到我无聊到爆的痛苦!
算了算了,求人不如靠自己,还是自立救济的好。没有娱乐,我便来创造一下娱乐,顺便拯救一下惨不忍睹的异界文化市场吧!
“来来来,”我坐起身来,招呼着侍女坐到我身边,“我给你讲故事听。”
这个世界的主从之分似乎没有我在前世的电视里看到那些主人和仆人之间那么严谨,侍女很坦然地坐下了……呃,也许是因为人根本就没拿我当个主子……这个问题不予研究!
看着侍女脸上兴致盎然的模样,原来她们也会觉得无聊的啊?
再次在心里感叹了一下这个世界娱乐的缺乏,我开始讲起了故事,内容嘛,自然就是前世曾经看过的小说。前世的小说我看过没有一万也有八千,随便说一两个出来都能比死这个世界那些单调的故事。
洋洋洒洒、滔滔不绝说了一个上午,直到另一个侍女来通知我们开饭我才意识到时间已近中午,意犹未尽地停了嘴。我从小就爱给人讲故事,读书的时候还试过在课堂上、下课时拉着我的同桌非要给她讲我看过的漫画,当时觉得挺好玩,现在想想我那同桌其实也真够可怜的!长大之后再没有了什么知心的朋友,也忙于工作没有心情再去给谁讲什么故事,没想到现在无聊逼得我重操旧业!
那侍女听得如痴如醉,还没听完呢,我却不讲了,自然极不甘愿,缠着我一定要说完。讲故事有人捧场,我高兴都来不及了,而且一讲起故事来时间消磨得极快,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于是约定了吃完饭继续,我们这才起身进屋用膳。通知我们吃饭那个侍女不知道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不由得好奇地多看了我两眼,随后听故事那个侍女把她拉到一边,嘀嘀咕咕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她眼睛瞪得大大的,露出将信将疑的神情,隐隐中又有着几分期待。我看在眼里,暗自好笑,必定是人家免费给我做了宣传了!
这里的饭食比较类似于前世的西餐,但用料很齐全,绝大多数前世的烹饪调料这里都有,所以吃起来很容易习惯。城主府里的伙食是没得说的,比我以前跟商队在一起的时候好了不是一点半点,所以我说嘛,如果肯让我扩大“放风”范围的话,有美食、有美男,再让我找到一些消磨时间的方法,我是不介意在这儿住上一辈子的!
吃完了饭,果然,听故事的人又多了几个,想必是人传人,大家反正都闲得无聊,干脆一起来听我讲故事了!于是我为了方便听众,又把上午的故事简单说了一遍,然后才接着说下去。
我讲的故事可都是在前世风靡一时的作品,写得不好的我往往看过就忘了,根本不会有什么记忆。这些情节曲折、内容丰满,既有儿女情长,又有英雄气节的故事怕是他们一辈子都没有听过的,一个个听得津津有味,而我的听众范围也迅速从身边的几个侍女扩展到这个院里的所有人,连厨房的大师傅和花园的花匠都要凑上来听上一段,可见受欢迎程度!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自从开始讲故事以后,这些下人们对我的态度是更加恭敬了,原来还看得出是受人之命前来照顾我,现在却是真心地在服侍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我无心的收获?
就这样又是好几天过去,我平均一天讲一个故事,要是把以前看过的小说一一讲完,怕没有几十年是做不到的。这天,又讲完了一个穿越时空的故事,说得口干舌燥的我正式宣布散场,围坐在周围的人们才意犹未尽地离去,有人嘴里还嘀嘀咕咕似乎在回忆着故事里的精彩情节。
美亚,也就是最先听我讲故事那个侍女,羡慕而又向往地说:“小姐讲的故事真好听!要是我能像那女主人公一样就好了……小姐,你的故事这么精彩,倒不如写出来卖,肯定会受到追捧的!”
我正在喝茶润喉,闻言不由心中一动:“这里也有职业作者吗?”
“什么是‘职业作者’?”美亚睁大了眼睛看着我,不解地问。
呃,没有吗?
“就是说,还有专门的人写这些故事出来卖吗?”我换了个方式,再问。
美亚笑了起来:“当然啦,不然以前给小姐看的书是怎么来的?不过,他们写的都没小姐的故事好!”说着,小脸上露出与有荣焉的骄傲。
我毫不客气地收下了这种崇拜,虽然这些故事不是我写的,但这是异世,谁会来告我侵权?鲁迅先生都说过要有“拿来主义”,我自然要效仿先烈的!
不过,听了美亚的话,我倒是留上了心。万一以后没人养我了,就把这些故事拿去卖钱,咱也算得上是自力更生了不是?
嗯,体力劳动者我是绝对不会做的,做个脑力劳动者也不错!
我美滋滋地喝着类似前世红茶的饮料,沉浸在了未来的“文坛巨匠”的无限yy中……
第一篇章 (五)腐败我喜欢
第二天一早起来,我又开始了我的说书大业。
不过今天不知怎么搞的,我总有种芒刺在背的感觉。明明小院里现有的人都围在我周围了,为什么我总觉得还有眼神从某处角落射过来?
心里有事,难免就有些心不在焉了。我的眼光在院子里扫来扫去,愣是没发现一个多余的人影,真是见了鬼了!
找了半天什么也没找着,我便也放开了心思,也许是我被关久了神经上有点毛病了吧!不过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一定要找妖人拿精神损失费!要不是他把我关在这里,我能闷出精神病来?!
时间一如既往在我的滔滔不绝中飞快流逝,一转眼又到了午饭时分。由于厨房里的大师傅也加入了听书的行列,所以我们这里午饭一直都吃得比较晚,我端起了美亚捧来的红茶,一口一口轻缀着,闭目养神,准备下午的半场。
忽然,从门口传来一阵马蚤动,只听有人说道:“参见城主大人。”
妖人来了?
我猛地睁开眼,正好看到他从门口施施然走了进来,跟那天一样的一身白衣,仍然是美得那么人神共愤。
突然我想起不知道从哪本书上看到的,一般执著于一种颜色的人都或多或少带有一些偏执狂,放在别人身上我不知道准不准,不过换了妖人……嗯,倒是很有可能!
院子本来就不大,我在这边晃神的功夫,妖人已经差不多走到我面前。我一下子回过神来,急忙站起来点了点头道:“城主大人。”
这时我才意识到,原来来了这里那么久,我还从没打听过这个世界的礼仪该是怎样的。
囧……
我的局促放在妖人眼里,似乎并未激起什么波浪,他微微一笑,顿时似乎太阳爆炸了一般,明亮的光芒几乎晃花了我的眼睛。
呜……可恶的妖人,要死了!没事在我面前笑得那么灿烂干什么?不知道会出人命的吗?
“不知道丽莎小姐在这里住得还习不习惯?我这几天忙于公事,没能前来看望,实在是抱歉!”他温文地说。
去!忽悠谁呢?谁不知道你是去调查我的祖宗三代了?
刺杀过程中突然跑出来一个女人,虽然救了他还受了伤,但难保不是敌人的苦肉计!他没查清楚我的来龙去脉怎么可能轻易出现在我面前?
不过不管他怎么查,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他怎么可能查得出来?想必这十几天都是一无所获吧,所以才只好亲自过来套我的话。
我轻轻撇了撇嘴,面上却装出无辜的笑容,说道:“哪里的话,城主大人是我的救命恩人,救了我还让我在城主府里养伤,我感激都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