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十年代第2部分阅读
重回九十年代 作者:rourouwu
过一年幼儿园所以适应的不错,朱秋月却连普通话都说不好,那时候小学管的严,她一说土话就会被扣分,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都非常自闭
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应该想办法让朱秋月去镇上上幼儿园?当然,因为乡下只会在小学前上一年幼儿园的缘故,现在的朱秋月都没上过学,直接上小学估计是不成的
朱云轩想了很多,结果回家的时候,就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拌好的蒸茄子、炒豇豆还有炒空心菜,最中间有一个小碗,碗里放着红烧肉,如果没有意外,这碗红烧肉就是他专属的,爷爷带过来给他的!
朱云轩的爷爷朱阿大五十多岁,人还很健朗,他年轻的时候就会杀猪,几年前揣着几把刀就到镇上弄了个肉摊子开始卖肉,如今干这行的人不多,他赚的比两个儿子还多不说,家里也时常能吃上肉了,不过,肉吃的最多的,绝对是朱云轩。
朱阿大有两子一女,长子朱成功,也就是朱云轩的大伯,他农活干的很好,可是因为是老大一直帮家里干活的缘故没上学也没学什么手艺,除了干田里的活,就是偶尔帮人做小工每天赚个七八块钱。
朱成功的妻子朱秋月的母亲叫冯仙,在纺织厂上班,干活勤快,可惜的是她他性子直生的又是女儿还不肯再生,所以一直都被自己的婆婆朱云轩的奶奶不待见。
次子朱成才,也就是朱云轩的父亲,他跟人学了修自行车和摩托车,摆了个小摊子,虽然赚的也不多,但比自己大哥好多了,姜月秀做裁缝赚的也许跟自己大嫂差不多,而且她只有一个孩子,各种花销也少了。
最后,就是小女儿朱成英了,她也在纺织厂上班,生了一个女儿,在乡下头胎是女儿可以再生一胎,不过她女儿还小,不曾再度生育。
孙辈里只有朱云轩一个男孩,可想而知朱云轩有多受宠!
因为朱云轩的爷爷还健壮,所以朱家还未分家,当初,他爸和他大伯差不多是一个时期结婚的,朱云轩的爷爷就在村里批了地基,建了开着六间屋子的两层楼,两个儿子一人两间,而他们夫妻两个和当时未出嫁朱成英住了中间的两间。
最初的时候,大伙儿一块在中间的屋子里吃饭,可是朱云轩的奶奶脾气异常古怪,对儿媳妇非常挑剔,朱云轩的大伯母受不了了,就坚持分开吃饭,这会儿各吃各的倒也相安无事,不过,朱云轩的爷爷因为卖肉的缘故,伙食总是最好的,朱云轩的奶奶从来不给朱秋月吃一块肉,却天天会弄点好菜拿个小碗装了给朱云轩。
比如这会儿,朱云轩就有红烧肉可以吃。
红烧肉是猪的肋条肉,也就是常说的五花肉,非常油腻,朱云轩才看到就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轩轩,把肉吃了,也要多吃点菜知道吗?”姜月秀开口,把三道素菜里,朱云轩唯一会吃几口的茄子端到他面前。
自己小时候,好像确实异常挑食朱云轩看了看那三块红烧肉,却一点胃口也没有,这时候的乡下,普通人家一个月也才能吃上一回肉,他要不是自己的爷爷卖肉,估计也没肉能吃,可是现在的他六岁的身体里装着的是二十六岁的灵魂,也许是小时候肉吃多了,长大了的他爱吃素菜,就算吃肉也只吃瘦肉
“妈妈!我今天吃青菜,这肉给你吃!”抬头看向自己的母亲,朱云轩忍不住心里一酸。
跟家人断了联系以后,朱秋月曾经用手机拍了一些家里的照片给他看,那时候的母亲,头发都半白了
“妈妈不要吃你是不是吃多了零食不想吃饭?”姜月秀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儿子。
“才没有!”用茄子豇豆空心菜下饭,朱云轩没一会儿就把满满的一碗饭吃光了,惹得姜月秀抱着他亲了好几口,说了他好几次乖巧。
这本来该是让成年人抗拒的亲昵行为,朱云轩却只感到高兴,能再次被母亲宠着,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姜月秀自己没有吃肉,说是要留着给朱云轩等会儿吃,不过想了想,又问:“轩轩愿不愿意把肉给爸爸吃一块?”
“全部给爸爸吃好了!”朱云轩马上开口,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每天都很早就会去镇上支起自己的修车铺子,直到晚上才会回来,而中午的时候,姜月秀就会拿个饭盒装了饭给他送去。
“有三块呢!爸爸吃一块就好了!”姜月秀拿了个有些变形的铝饭盒,塞上满满的饭,又用个搪瓷杯子装了菜和一块肉。
朱成才也许是小时候饿坏了,饭量很大,一次吃饭至少两大碗,也许就是这样再加上遗传,朱云轩读高中的时候他就被查出了糖尿病,而糖尿病和高血压,不管是朱成功朱成才两兄弟还是朱云轩的爷爷朱阿大,每个人都得了,要不是有这两样毛病,朱阿大也不会在朱云轩摊牌以后突然中风
朱云轩很想让父亲少吃点,可是朱成才后来都得了糖尿病还不肯少吃,他这个时候去跟对方说,估计只会被训一顿吧?
“妈妈,我跟你一起去送饭!”朱云轩看到姜月秀从隔壁的奶奶那里拿了同样的一个饭盒一个杯子,然后跨上了自行车,马上开口。
朱成才白天一整天在镇上,朱阿大也一样,中午都是姜月秀送饭的。
明明母亲骑得很稳,坐在后座上,朱云轩却觉得非常不适应,自行车在小路上骑着,确实很颠簸。
如今的文德镇,跟后来是完全不一样的,没有那么多的店更没有那么多的人,朱云轩来到菜场门口,就看到了正在帮人补自行车轮胎的父亲。
朱成才没有租店面,而是自己搭了个小棚子,整个人弄得脏兮兮的。
曾经的朱云轩在小的时候,很为父母的工作自豪,因为他的爸爸妈妈赚的钱比乡下的其他人多多了,现在却觉得有些心酸。
“爸爸!”朱云轩响亮地叫了一声。
“轩轩!”朱成才笑眯了眼,可是手上脏兮兮的,还有活没干完,也就只能继续干活。
自行车的内胎已经取出来了,然后打足气,放到一个水盆里慢慢挪位置,什么时候有气泡泛出来了,那里就是有破洞的地方。
找到破洞,用个擦子磨几下,然后沾上四四方方的一块,轮胎就补好了。
“饿死我了!今天轩轩怎么也来了?”朱成才拿出一个塑料小盒子,从里面捏出一小撮的洗衣粉洗手,不过因为常年接触油污的缘故,他的手怎么都洗不干净,总是黑乎乎的。
“这孩子要跟着来的,他这次还省下来一块肉给你吃!”姜月秀笑眯眯地开口,看着朱成才已经吃起来了,又去给公公送饭。
爷爷想到那个疼爱自己的爷爷,朱云轩心里一跳:“妈妈,我也去!”
“行啊,不过,轩轩你要是觉得难闻就快点出去吧。”姜月秀笑着揉了揉儿子的脑袋,菜场里面的味道不好闻,以前朱云轩都是不愿意进去的。
现在的菜场,跟朱云轩记忆里的完全不同。
在他的记忆里,菜场是用砖头砌了,然后贴上白瓷砖,一个摊位一个摊位整整齐齐的,可是这会儿,菜场却有些乱七八糟的。
而且,以前菜场光卖猪肉的,应该就有五六十个摊位,可是现在,却只有十来个。
地上湿湿的,扔着烂菜叶子也扔着一些小块的肉皮什么的,让习惯了干净整洁的环境的朱云轩觉得无处下脚,怪不得自己以前都不肯来
如今是夏天,朱云轩穿的是拖鞋,一个不小心,脚趾就湿了,他觉得非常不自在,可是想到即将见到爷爷,他又不在乎了。
朱云轩的父母这辈,正好是流行晚婚晚育的时候,计划生育也抓得严,男女结婚要分别满24周岁和22周岁,所以朱云轩出生的时候,他父亲已经二十六了,可是,朱云轩的爷爷却是十九岁就娶了十六岁的奶奶的,所以,朱阿大如今也不过五十三岁,卖肉以后身体富态了一点,看着也就比在田地里讨生活的同龄人看着年轻。
“哎呦,是轩轩啊!”朱阿大看到朱云轩,擦了一把手就出来讲朱云轩抱了起来,百多斤的猪他都能提得动,瘦小的朱云轩,都能被他甩着玩儿。
汗味混着一股子难闻的味道冲进鼻孔,朱云轩却完全不在乎,反而伸手就搂住了自己的爷爷。
十多年后,还不到七十岁的爷爷,是被他气死的
这辈子,他不会再忤逆亲人,他希望他们每个人都能健康长寿!因为,在那些没了亲人支持的日子里,他辗转反侧,一遍遍地回想儿时的经历,每一次都会泪流满面。
上辈子,他没办法再走回头路,更回不了家了,可是这辈子,他不会再做那个仗着有长辈的宠[奇qisuu书网]爱任性自私的朱云轩了,他会做一个乖孩子,他会让每个人都过上好日子!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或者下下章小攻就出来了~
☆、偏心
朱云轩哭了。
在菜场里,他很没骨气地哭了。
朱阿大搂着他问他是不是不想上学,他一边摇头一边哭,顾不得周围那些看热闹的人,后来还是姜月秀将他抱了回来才让他止住哭声。
不过,也是这么一场大哭,让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现在的生活了,这辈子,他会为了家人,为了自己,好好地活着!
缓了口气,朱云轩就挤到了朱阿大身边,看着他吃饭。
朱云轩的爸爸饭盒里有三样新鲜蔬菜,朱阿大的碗里却只有好几块红烧肉,然后浇了一些咸菜汤。
不管是爷爷还是奶奶,吃菜都重油重盐,饭量又大,这样下去,怪不得爷爷会又是高血压又是糖尿病的
朱云轩倒是很想赖在镇上不回去,可是姜月秀可不放心把他交给两个大男人,所以多逗留了一会儿,收好了饭盒,朱云轩就跟着姜月秀回家了。
大夏天的,下午日头很毒,偏偏这时候又没有空调什么的,朱云轩也没什么地方好去,就留在屋子里,想找点东西打发时间。
可是如今整个朱家,除了乡下有个红白喜事包红包白包用的一张大红纸以外,根本连纸都找不出一张来,更别说书本什么的了。
倒是那张红纸朱云轩看着跳完皮筋回来,一脸心满意足,然后找了一张红纸,在用口水舔湿了自己的嘴唇,然后照着那张红纸一抿嘴,让嘴唇染上红色的臭美的堂姐,朱云轩沉默了。
在他印象里,这个堂姐虽然比他只大了几天,可是因为生活艰辛的缘故一直都是比他成熟稳重的,可是现在,这小屁孩给他当女儿还差不多!
不过,这种红纸,确实很容易掉色朱云轩翻来覆去看了看,他们这里很多事情都要用上红包,要是办白事就用反面包起来——反面是白色的。
朱秋月可不知道朱云轩的想法,她拿了个镜子照来照去的看,又问:“电视里她们一抿,就染得又红又好看,我染出来的怎么只有中间有?”
因为人家擦的是口红。朱云轩没说话,然后很快,这红纸就被姜月秀收起来了:“你们要玩别拿这个玩,要不然秋月再去缝个荷包?”
朱秋月高高兴兴地去了,朱云轩则开始看母亲干的伙计。
现在,很多人都会扯几尺布让母亲做衣服,可是再过十几年,除了一些老人就不会找人做衣服了,她的母亲也只好再去工厂上班,而附近所有的工厂,都是三班倒的
这辈子,他绝不希望年纪已经不小的母亲再晚上十二点爬起来去上班!
“妈,你怎么所有的衣服一个式样啊?”朱云轩看了看几件成衣,都是最普通的款式他妈如果能换几个款式来做衣服,估计会好卖很多。
“衣服都是这样做的,还能怎么样?”姜月秀笑了笑,还是她脾气好,才跟儿子这么说,要是是哪个脾气差点的女人,恐怕一拳头就敲到朱云轩头上去了!
朱云轩无奈,看着母亲把两块布料一缝合就弄成了一件宽大的衣服,模样实在难看,唯一的好处也许是凉快?
如果她的母亲可以做点样式好看的衣服抓了抓自己的脑袋,朱云轩他确实很会穿衣服,本身也能把衣服穿得好看,可是那些款式什么的他还真弄不出来。
不过,都已经重来一次了,就算他不记得彩票中奖号码也不知道哪个股票能一路上涨,可是他至少知道在几年后他们这里会成为全国最大的羊毛衫的生产基地,附近还会建起来一个很大的批发市场,市场刚建起来的时候,一个店面卖五千,可是到了十多年后,一个店面一年的租金他不知道具体的数字,不过十万总是要的。
到时候只要凑钱去买两个店面,以后他妈就不用日班浅夜班深夜班三班倒,生活作息紊乱然后一个月挣一千多块钱了!
至于自己朱云轩一点也不想浪费重生的机会,上辈子他没好好上学,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这辈子,总要努力一把,看看能走到哪一步!
曾经的他,从来都不耐烦做作业,常常抄别人的,可是再经历过大学最后两年的艰苦以后,他相信自己再也不会为了打游戏而不做作业了,这辈子,总能有所成就的吧?
当然,现在他才六岁,他家就算比较宽裕家里估计也没几个钱,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他自然也什么都做不了。
一下午的时间,很快就消磨掉了,姜月秀去门前的地里摘菜准备做晚饭,他就去了爷爷奶奶的屋里——他爷爷已经卖完肉回来了!
“死鬼,你今天吃到了几块肉?”朱云轩一进门,就听到了他奶奶的问话。
“四块!”朱阿大没好气地开口。
“我就是放了四块,这么说没人偷吃。”王凤儿点了点头。
本来想进去的的朱云轩,听着自己的奶奶在那里埋怨大伯母把堂姐扔给她带,埋怨自己的母亲整天窝在家里地里的杂草都那么多了也不知道要去拔只好又退了回来。
朱秋月今天一天大部分时间都跟他在一起,什么时候是他奶奶带的了?不过,他奶奶这样的事情做过不少,当初之所以大家会分开吃饭,就是因为他奶奶诬陷他大伯母偷吃好菜,说他大伯母把酒藏好了不给她吃,甚至于还说他大伯母偷了他爷爷的一条裤子
那时候他年纪小不记事,这些事情,还是后来他妈跟他说起的。
朱云轩对大伯母印象不深,不过,这个总是很忙碌的女人,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去偷他爷爷的裤子。
朱云轩的爷爷回来了,没多久,他爸也就回来了。
朱成才的手上满是油污,黑漆漆的,用了不少洗衣粉也没洗干净,当然,他估计也没指望能洗干净。
“轩轩,今天乖不乖?”朱成才一边洗手,一边笑着问朱云轩一些简单的问题,朱云轩乖乖地答了,然后还主动帮他爸拿来了拖鞋让朱成才洗脚。
晚上吃的是炒茄子、黄瓜炒鸡蛋还有冬瓜汤,以前的朱云轩最讨厌吃冬瓜,这次却吃的津津有味的,又让姜月秀赞叹了一回。
不过,虽然今天一天朱云轩的表现有些怪怪的,姜月秀也没当回事,小孩子,不就是这么奇奇怪怪的吗?
朱家人快快乐乐地一起吃饭,在离文德镇四十公里远的省城里,李锐在呆愣了一天以后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父亲李跃。
早上醒来,看到那个又熟悉又陌生的房间,他就愣住了。
他在这间屋子里,一直住到了十一岁,十一岁那年,他因为跟堂妹打架然后被父亲训斥并打了一顿而离家出走,就是那次,他遇到了朱云轩,也是那次,让他母亲和他父亲大吵了一架,然后他就搬家了,十一岁以前他奶奶拿着他母亲给的巨额生活费照顾他却一直让他被堂哥堂妹等人欺负,十一岁以后,他妈给他重新买了房子请了个保姆,却让他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了。
李锐找出了衣服来穿上,她的母亲很有钱,所以从来不会少了他的零花钱,衣服自然也全是好料子的。才穿好衣服,李锐就听到房门被打开了,他的奶奶探出头来:“吃早饭了!吃早饭了!”口气差的很。
明明在面对李锐的时候口气很差,李锐的奶奶在对只比李锐小一岁的堂妹李佳欢说话的时候,却是温声细语的。
这样的差别待遇,是李锐从小就习惯了的,说来说去,还是他的爷爷奶奶对他的母亲不满,偏偏他们再不满也不敢去说他的母亲,所以,自然就在对待他的态度上带出来了。
她的母亲什么都好,出身好人漂亮还有钱,偏偏比他父亲大了六岁还异常强势,而且,之前就有过一次婚姻一个孩子。
对他的爷爷奶奶来说,他们全家省吃俭用供着他父亲出来上了大学,他父亲是他们眼里最完美的一个人,而这么完美的一个人,怎么可以娶这么一个妻子?所以,他们忽略了他们所有人都在他母亲名下的工厂里上班,拿着她母亲给的巨额生活费过日子的现实,在他母亲不在的日子里,没少欺负他蒙骗他。
曾经六岁的他,会是什么样的感觉?那个时候,他以为他是妈妈不要的孩子,因为很久才能见一次忙碌的母亲,而任凭他再怎么哭喊,该走的时候,母亲也会毫不犹豫地走掉。而他的父亲呢?对他父亲来说,父母和两个哥哥千辛万苦,甚至于耽搁了婚姻大事才把他送去读了大学,他对他们自然是愧疚的,于是,常常对自己两个哥哥的孩子比对自己的孩子还好。
现在,他真的是重生了?因为那场车祸?朱云轩又怎么样了?
李锐沉默着跟着自己的奶奶进了客厅,中间的八仙桌上,已经摆上了粥和几样小菜。
李锐的妈妈在结婚后,就在省城里找人安排了三套房子,给了自己的大伯二伯一人一套,最后一套算是他们一家的住处,三套房子分别是二层三层和四层,李锐和自己的父亲就住在二层。
不过,虽说这一层是他们一家的住处,但因为他的父母常常不在家,常住的倒是只有他的爷爷奶奶和他三个人,另外,他的堂哥和堂姐也是他爷爷奶奶照管着的,自然也常常呆在这里。
于是,明明是他的玩具他的家,却好像全都成了别人的!
粥、荷包蛋、油条、咸鸭蛋还有皮蛋。
几个煎好的荷包蛋,模样最差有点焦了的那个就被放在了他的面前。
上辈子,直到十一岁以后,他才慢慢知道,原来自己并不是寄人篱下生活着的,相反,他的大伯二伯都早早地辍学,要不是他的母亲,他们估计还在乡下种地
爷爷奶奶并没有亏待他,但明显地漠视他,大伯二伯因为对他父母的复杂情绪也不亲近他,父母又常年不在身边李锐还记得,小时候每次过年,母亲带着他去外公家的时候的情况,跟胆小畏缩的他相比,他那个同母异父的哥哥就是王子一样的存在,而在哥哥的相称下,他跟那个家也愈发显得格格不入。也是,一个是在北京城都能横着走的公子哥,一个是一直被家人忽视的普通孩子,又怎么能放在一起比?
而且,他爷爷奶奶对他母亲这个媳妇不满,他的外公外婆,自然也是对他父亲不满的。
他的父亲,跟长大了的他很像,有才有貌,英俊潇洒,但并没有可以当上位者的气度据说,他的母亲在第一次婚姻失败以后选择他的父亲,就是抱着养个小白脸的打算的。
当然,这个小白脸在那个年代能考上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学,并不是没有才学的,可是他父亲有才华又如何?后世大学生为小学毕业的人打工的情况还少见吗?他父亲在他的记忆里几次创业,几乎每次都是大败而回的。
吃了早饭,爷爷带着堂哥去游泳了,奶奶带着堂妹一块儿买菜去了,大门一关,留在家里的人就只剩下李锐一个。
在儿时那些模糊不清的记忆里,他常常都是一个人呆在家里的,那时候,他会害怕,会哭喊,但现在,幼小的身子里装了一个成熟的灵魂的他,却已经习惯一个人呆着了!
1993年8月2日。
李锐看着那张日历,一时间感慨万千。
十一岁开始独自生活,那时候父母会按时给钱,但几乎不会干涉他的生活,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沉迷于小说之中。
明明知道哪些只是yy,明明知道哪些都是不可能实现的,但他还是忍不住会看,看了以后,有时候也会忍不住的想——自己重生了要干嘛?
他重生了想干嘛?他什么也不想,只希望自己能摆脱这个家。
1993年他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有一个最好的可以让自己展翅飞翔的平台,如果,他也能成为一个强者,是不是就没人能逼迫他了?
也许这么一来,他可以去学自己想学的专业,可以完全不用惧怕自己亲人的干涉,也可以,和朱云轩在一起
可是,自己能吗?紧紧地握住了自己的拳头,李锐突然很想见见朱云轩,非常非常地想。
☆、父母
李锐想见朱云轩,但也知道自己不能无缘无故一个人离开,一个六岁的孩子,表现的太过怪异并不是好事。
上辈子十一岁那年,明明是他堂妹拿了他的作文署了自己的名字去投稿,他跟对方争执却反被对方骂的哑口无言,后来的推搡也是堂妹起的头,后来所有人帮着的,却全是堂妹,反过来指责他欺负比自己小的女孩子。
他从小语文成绩就好,这也是他最自豪的地方,结果,他在班上被当范文贴出来的作文没多久以后在学校订的小学生杂志上以别人的名字刊登,可想而知他那时有多么地生气!而在被别人怀疑他抄袭的时候又有多么地伤心!
同学老师的不信任,家人反过来指责自己,那时候他拿着钱就冲出了家门,后来就想着自己就算去要饭也绝不回家了,于是稀里糊涂换了几次车,正好到了离省城不远的文德镇
也是他运气好,没碰上什么坏人,却恰好遇到朱云轩的父亲,这个人骑车带他回家吃了一顿饭住了一晚,第二天下午把他送到了警察局。
父母找到他以后,并不知道他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毕竟朱云轩的父亲也没留下联系方式。而且那时候他们忙着吵架,自然不会多问他什么,倒是让这事只留在了他的记忆里
九三年?后来被扔进了工商管理学院,李锐虽然并不喜欢,但也是学了不少的,对九几年的经济情况也略有了解,这个时候来钱最快的,应该就是股票吧?
不过,股票来钱快却不稳当,想要又能力摆脱家人,还是做实业最合适,至于从政他上辈子连从商都勉强,这辈子就算知道未来估计也要收拢人才才能发展壮大,像自己的哥哥一样从政,却是想都不用想的事情。
事实上,就连从商,他都没有什么把握,如果跟他的父亲一样每次都大赔的话
如果他不是生在这样的家庭,如果他没有那样强势的母亲和显赫的外公一家,他倒是很想过些悠闲的生活,上辈子他就很喜欢写作,初中里手写的稿件就有厚厚的几本,高中里也在网上写过些东西,可是后来被扔进军营,又知道家里没人会赞成这事,他也就再没动过笔了。
可是,如果他只会写点小说,就算红透半边天,到时候只要外公或者舅舅一句话,就没有拿个出版社敢出版他的小说了吧?
李锐是被反锁在家里的,想出去看看这个又熟悉又陌生的地方都不行,好在很快,他的爷爷就带着他堂哥李佳杰回来了。
李佳杰比李锐大两岁,下半年就要去上二年级了,他成绩不好,后来高考失利以后就被送出了国,再回来以后,倒也是一个海归了。如今的李佳杰,对他是不屑的,可是等二十年后,李佳杰却不遗余力地巴结着他。
不过,这时候的李佳杰,还没有认识到那个被爷爷奶奶所不喜欢的被自己的母亲所妒忌的三婶有着什么样的本事,自然也不会对李锐另眼相看,他看都没看李锐一眼,就自顾自看电视去了,电视上放的动画片是铁臂阿童木。
李佳杰看得津津有味,李锐却只觉得无聊,他早上起来以后就没说过话,不过其他人都觉得很正常,因为小时候的李锐,是一个结巴,还有点小自闭。
结巴?后来到了军营里,莫名其妙就不结巴了的李锐很清楚,他从小就有的轻微结巴,也许更多的是心理问题。
后来,在电视上看到留守儿童的相关报道,有人说到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他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自己,甚至还去看过心理医生,反正他并不是讳疾忌医的人,不过再怎么样,性格很难再改了,已经二十多岁的他也要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而且,逐渐老去的母亲和父亲,苍老的外公外婆,已经死去的爷爷和卧床不起的奶奶,跟他并不亲近的舅舅和从母姓的哥哥,这些人,全都会尽力反对他却没人会愿意见到他跟和男人在一起。
可是现在,他重生了。
他可以想办法得到母亲的喜爱,他可以重新选择一条自己要走的路
上辈子,他胆小,他懦弱,只敢暗地里看着朱云轩,看着他下班以后去打工,看着他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看着他跟别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看着他好好照顾那个男人的孩子还要被讨厌,也看着他耍点小手段让那个男人看到那个孩子的真面目而这辈子,他有机会跟朱云轩在一起吗?
想到朱云轩,李锐更加迫切地想看到对方,即使那只是一个被抢走了家人的注意力就会撒泼打滚的孩子也是好的。
如果,能见到朱云轩,再跟对方一起生活就好了李锐微微皱了皱眉头,他的母亲虽然一直因为生意上的事情忽略他,但并不是不爱他,当初,要不是他奶奶信誓旦旦地说可以照顾好自己,估计他母亲也会把他带在身边,即使到时候照顾他的人依旧是保姆。
上辈子直到自己十一岁的时候,没怎么跟他说过话的母亲才知道他的委屈,因此跟父亲大吵一架,如果母亲可以提前一点知道,绝不可能再让奶奶带着他吧?
如果像前世十一岁以后一样,母亲给他零花钱帮他请个听他话的保姆那时候他觉得一个人太过寂寞,可现在,那样的生活才是他最需要的。
李锐性格内向,不过并不笨,而且有时候,越是性格内向的人,越是有可能阴死人。
短短半天,李锐就想了很多,所以,等看到跟着奶奶一块儿回来嘴里还叼着一根冰棍的堂妹李佳欢的时候,他就提出了自己也要吃冰棍的要求。
“天这么热,谁还愿意出去帮你买冰棍?”李锐的奶奶马上就拒绝了他的要求,瞪了他一眼,然后处理手里的蔬菜去了。
李家如今不缺钱,而且李锐的母亲给的生活费在这个年代也是巨额的,所以李家从来都不缺鱼肉吃,这次,李锐的奶奶赵红娟也买回了一只鸡,炖好以后,按惯例鸡腿鸡翅膀李佳杰和李佳欢一人一份。
李锐从小就是这样的待遇,以至于到了后来他都不会伸筷子去夹鸡腿鸡翅膀了,让所有人都觉得他不爱吃这个
“奶奶,我要吃鸡腿!”李锐说不出来对自己的爷爷奶奶是什么感觉,在他们看来,自己的母亲这个儿媳妇真的是一点都不合格的吧?可是,自己也是他们的孙子!
几十年后,他奶奶还到他家来撒泼打滚,因为他母亲没有给李佳杰安排工作,她却不想想,自己的母亲有什么义务帮李佳杰安排工作?
“你吃鸡肉就好了,鸡腿有什么好吃的。”李锐的奶奶夹给他一块鸡胸肉。
“我就要吃鸡腿!”李锐很坚持,他的爷爷奶奶都是强势的人,不容别人反对,这也是他们讨厌他母亲的原因之一——他母亲可没少对他们提反对意见!
“小棺材!吃什么鸡腿!”李锐的爷爷李元一巴掌拍在了李锐的后脑勺上,从小到大,他没少被他爷爷打,当然,他堂哥堂妹也是会被打的。
小棺材,则是他爷爷对所有男孩子的称呼。
李元用的力气不算大,但是对于才六岁的孩子来说,却也一点不小。
李锐被打的磕在了桌子上,他本就是坐在跪坐在凳子上吃饭的,这一磕加上他故意为之,一下子就掉到了地上。
“小棺材!”李元又用土话叫了一声,拎着李锐的胳膊把他提了起来:“好好吃饭!再不乖就把你扔掉!”
大人总喜欢恐吓孩子,李云也一样,他这样的恐吓,对李佳杰李佳欢没用,他们甚至还会去跟父母告状说爷爷奶奶的坏话,但对李锐却异常有用。
对于父母一直不在身边的年幼的李锐来说,爷爷奶奶再不好,也是他的依靠,记忆里很多次他被打,李元还一边恐吓他,他都不知道要躲,反而会紧紧地抱住李元的腿怕他们真的扔了自己。
那时候,李佳杰每次要挨打的时候都会跑,所以常常会骂他是笨蛋不知道躲,可是那时候还是孩子的他,又多么怕被别人丢掉这事估计没人会知道吧?
受到那么多的不公平待遇,他曾经也大着胆子向父亲告状,结果呢?父亲觉得他们家的生活高出他两个哥哥家一大截,他还不知足简直就是混蛋,最终以将他骂一顿揍了几下了事。
小拇指很痛,李锐看了一下,估计是刚才不凑巧摔断了骨头,他咬紧了牙,忍住那疼痛,又用另一只都摸了摸额头,果然也有了一个包。
李锐重新坐到桌子边,他的堂妹就笑起来了:“李锐是个笨蛋!是个小坏蛋!”
“你才是笨蛋!”李锐冷冷地看了自己的堂妹一眼,如果要问他最讨厌的女人是谁,不用说,绝对就是他的这个堂妹!
“小棺材,有这么说你妹妹的吗?”李锐的爷爷用筷子敲了敲李锐的头。
“李锐!你怎么这么说你妹妹!”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别的,李锐的父亲,李跃竟然开门进来了,年轻了二十年的李跃英俊潇洒器宇轩昂,还没有二十年后的皱纹白发以及颓废暴躁,不过,他信奉棍棒教育,对李锐永远比对别人严格。
看到年轻的父亲,李锐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而六岁时的记忆,他早就忘得差不多的,能记住的也就是一些片段而已。
“给妹妹道歉!”李锐跟他的父亲一样,一巴掌打在李锐的后脑勺上。
李锐因为手指疼痛一直不敢用力,被打了一巴掌,一时不查桌边的饭碗就被他扫到了地上摔成碎片,这让李跃的脸色更加糟糕起来。
“三叔!李锐骂我!”李锐的堂妹坐在一张里面放了个小凳子的大椅子里,看到李跃,马上就站了起来,眼睛瞄向了李跃带来的那两大包东西。
九几年,好像是浦东大开发?他的父母一直都留在浦东,偶尔回来一趟都来去匆匆,李锐抖着手指,看着自己的父亲把两大包东西分给了他的堂哥和堂妹,让他爷爷奶奶带走,然后就开始了对他的例行教育。
什么要让着堂哥堂妹,什么他什么都不缺堂哥堂妹东西少要多学会分享李锐知道,他十多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段时间是恨着父母的,恨他们对他的漠视,直到岁数渐长,又去当了两年兵,想到到底是他们养大了他,才终于心平气和。可是这个时候,看到年轻的父亲什么也没问就开始长篇大论,手指的疼痛都变得难捱了,冲口而出:“他们不是我哥哥也不不是我妹妹!”
“你说什么?”李跃瞪向自己的儿子,一向安静听话的儿子竟然这么跟自己说话,这让他有些气的很了。
“你到底是谁的爸爸?”李锐问道,上辈子他一直都想这么问。爷爷奶奶会对他那么漠视,跟他父亲的态度不无关系,他父亲孝顺、对两个哥哥有愧,所以永远都觉得他们是对的,却没有考虑过他的感受。
而他的妈妈呢?他哥哥被扔给了外公外婆照顾,他则被扔给了爷爷奶奶照顾,他们两个,真的做好当父母的准备了吗?
不过,现在的情况,他要离开这个家应该就很正常了吧?将手放在背后,李锐看向了自己的父亲,至于手指上的疼痛,对于成年人来说,虽然十指连心,但并不是不能忍的。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两人见面~
☆、相遇
朱云轩一夜没睡,在如今的情况下,他也确实睡不着。
上辈子的事情在脑海里翻来覆去,他不时会觉得后悔,那种后悔的滋味,甚至于让他心脏一阵阵地发疼。
父亲现在在修自行车,后来又学了修摩托车,可是在其他人纷纷做生意,连大伯都发达起来了的情况下,他赚的钱真的很少,而他的母亲呢?后来去工厂干的,也是最辛苦的活。
当然,在乡下,过的比他的父母差的人多得是,可是他却希望自己的亲人能得到最好的。不过虽说如此,一个身上的钱不可能超过五块的六岁孩子,又能做点什么?
就算他想怂恿着母亲去开个服装公司,也要有本钱才行
对了!能不能让自己的母亲卖设计?
他们这里地处江南,乡下家家户户都会养蚕不说,最多的工厂就是纺织厂服装厂,上辈子姜月秀会在十年后成为纺织厂的一名工人,现在的话,能不能让姜月秀做一些款式好的衣服然后跟服装厂做交易?
朱云轩上辈子,在穿衣搭配上还是很有眼光的,别的不说,今后二十年里流行款式总是知道一些的,要弄出几个样本来也简单,可是,就怕姜月秀觉得自己是胡闹
想了很多,最后迷迷糊糊地终于要睡了,朱云轩却突然想到了一个好方法!
芭比娃娃!
上辈子,朱云轩曾经缠着姜月秀要买赛车,就是那种成|人手掌大小加两节电池的玩具赛车,那会儿他见到了同学家的赛车,跟同学一起组装拆卸弄出了一辆开的最快的,回来就想要,结果姜月秀理解错误,以为他要的是被他们成为赛车的一种自行车,自然不肯买。
不过,姜月秀虽然不肯买这个,却在去街上以后帮朱云轩买回了一个芭比娃娃。
这个芭比娃娃,当然不是正宗的芭比娃娃,不过是国内仿冒的罢了,花了不到十块钱。
当时朱云轩拿着这么个娃娃委屈的想哭,他是男孩子,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玩具!不过,他不喜欢,朱秋月却很喜欢,拿出了自己积攒的全部家当五块钱跟他买下了那个娃娃。
那五块钱被他花到哪里去了朱云轩已经忘了,他却记得朱秋月用姜月秀不要的边角料给那个芭比娃娃做了几十套的衣服裙子!
这些衣服裙子做的都很简单粗糙,可是就因为朱秋月有这样的东西,引来了村子里大部分女孩子的羡慕
咳咳,也许他也可以女气一点,买个芭比娃娃给她做衣服?想到这个,朱云轩忍不住抖了抖,虽然他喜欢男人,但并不是女人,玩娃娃做衣服还是让朱秋月来吧!
他记得,等后来他有钱买好几辆赛车了以后,那种劣质芭比娃娃的价格也从七八块降到三四块了,朱秋月平常拿着玩儿的少说也有三四个,不过现在虽然挣钱比几年后要难,这样的东西反而更贵。
还有,上辈子姜月秀给他买娃娃也是几年后的事情了,现在市面上有这样的芭比娃娃卖吗?
也许,明天他可以跟着他爸爸去街上,给爸爸和爷爷帮忙干点小事,他们总会慷慨地给他五毛或者一块的零花钱的,这么积攒几天,应该就够买个娃娃了吧?
想到自己如今一穷二白的情况,朱云轩突然想起了自己大三大四时的生活,从小被宠着什么也不懂的他突然完全没了家人的支持,那会儿,可是连吃个茶叶蛋都要算计一下的,现在不管怎么样,都比那时候的生活要好多了!
大夏天的,很多人都会选择一大早去镇上买菜,朱云轩的爷爷半夜就会出门杀猪,然后五点左右开始卖肉。
朱云轩的爸爸,去的也是很早的,这时候很多人蹬着自行车上街,早上要是坏了,都会在他那里修车。
“爸爸,我跟你一起去街上好不好?”朱云轩因为心里有事,早上听到外面的响动,倒也马上就醒了!
姜月秀已经起来了,正在灶头上烧粥,朱成才则在整理要用到的东西,朱云轩下去的时候,往自己那个老式的大钟看了一眼,才知道这时候不过五点。
这只钟要隔一天上一次发条,下面还有钟摆,记得后来是被他拆了的不过,他父母都宠他,弄坏点东西,当然是不会训斥他的。
“轩轩,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朱成才惊讶地问道。
“爸爸,我要去镇上吃小笼包和豆浆!”朱云轩马上开口,曾经的他,也只有要去镇上吃早饭的时候才愿意早起,要是他说他要去帮忙估计他爸会以为他脑子出问题了。
“行!那轩轩就跟爸爸一起去。”朱成才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