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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进一步,好继续吃她的,用她的,花她的,被她打了出去,还说了些难听的话。
那畜牲怀恨在心,知道自己再无翻身的可能,还随时面临着退亲加还钱的命运,干脆偷了她的钱和首饰准备逃跑,被她当场逮住,惊慌失措或是一时冲动跳了河,结果把自己弄失忆了。
说来也怪,这畜牲一朝失忆,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居然对她不感兴趣,记得以前跑前跑后,夸她是天上仙女,一瞧见她就脸红,比她还害羞的人如今一副无喜无悲,看不上眼,生怕她占他便宜的模样。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画画还钱
“明天就是三朝回门,准备准备吧,明天我跟你一起回去。”似乎不想再聊以前,江清清一笔带过,换了其它话题。
三朝回门杜笙知道,是新娘第三天回娘家,入赘反着来,变成了他回门。
“一定要回去吗?”他不想再跟那个家有半点关联。
“走个过场而已,不能让人觉得我们江家扣了你。”江清清站起来,“昏迷了两天,也该饿了,桌上有吃食,自己拿,我还有事,先走了。”
她说罢转身离开,走过门口,又退了回来,“对了,你喜欢什么?”
???
杜笙皱眉。
江清清有些不耐烦,“既然你失忆了,以前的事就忘了吧,换种方式追你。”
她将视线移到杜笙腿上,“而且你摔断腿是因为我教管不严,算是我对你的补偿,除了钱,随便什么都可以。”
男人有钱就变坏,所以不能给钱。
杜笙摇头,“我没什么想要的。”
他心底还是无法接受江清清和入赘,如果有一天他把债还完,与江清清又没有感情,他会离开,所以不想欠江清清太多东西。
江清清有些惊异,“什么都不要?”
记得以前他总是面露为难,半响才说不要,江清清知道,他想要,因为家庭困难。
他经常在她面前说,希望自己以后有本事了,可以给父母买间铺子,让他们不用再看老天爷吃饭。
因为没有铺子,原来徐氏做生意,都是推着小车去热闹的街道卖,抢了别人的生意,经常会被撵。
他说一次两次江清清没有注意,说得多了,她明白过来,于是给他买了铺子。
铺子在热闹的城内,朱家在城外乡下,离得远,朱笙又说母亲每天要走很远的路才能到。
江清清暗道自己考虑不周,连忙又让人配了辆马车。
没多久他又说,徐氏舍不得坐马车,那马儿金贵,也养不起,现在依旧每天步行。
江清清想了想,便给他在城里另外买了房子,才终于将这事搞定。
倒不是心疼钱,纯粹觉得事多,她很忙,顾着生意,经常京城外地几边跑,时间对于她来说就是金钱,或许比金钱还贵。
为了朱笙那些芝麻大点的事,弄得她没时间陪父母和哥哥们。
她与家里几个哥哥还有爹娘关系都很好,只要一有时间大家就会聚一聚,可惜聚少离多。
江家的生意做得很大,大到需要全家出动才能守住,他们不缺钱,缺的是人,外人不敢用,家人就那么几个,还是不够。
江清清还小的时候就发现了,家里聘用了几个包藏私心的叔叔,问爹爹为什么不辞掉他们,爹爹说辞掉了没人可用,一点小偷小摸还能容忍。
他能容忍,江清清不行,她从那时候开始学习商道,爹爹亲自带她,她也聪明,举一反三,不出三年便接手了江家在京城的十几家铺子,辞掉了那些人,也减轻了爹爹和哥哥们的负担。
哥哥们的负担轻了,她自己的却重了,依旧是聚少离多,自从多了一个朱笙,见家人的次数屈指可数,大多时候都在陪着朱笙。
爹爹希望江家所有人都尽快开枝散叶,好帮着忙活生意上的事,只要是关于开枝散叶的事,都格外宽容,体贴的不占用她的时间,想让她与朱笙多培养培养感情。
谁能想到她这边没问题,问题居然出在朱笙身上。
“你不是特别喜欢一居先生的大作吗?”江清清提醒他,“正好听说有人出手,我回来的时候顺便帮你拿下。”
“我失忆了,爱好也改了。”杜笙靠在枕头上,“如果你非要带的话,带一根拐杖吧,我瘸了一条腿。”
江清清‘噗’的一声笑出来,“瘸了也好,性格都变了,也省了我一番功夫,背着我养小情人,我早就想把你的腿打断。”
杜笙莫名有些心虚,虽然这事不是他做的,但是他占用了人家的身体,黑锅也只能自己背。
“有什么事跟香儿说,香儿手里有钱,一天不能超过五两,超过要回来向我报备。”她特意解释了一把,“不是我多心,是你表现太差,有了钱搞不好就跑了。”
道理杜笙都懂,他点头没有异议。
“香儿。”江清清叫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