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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女,咱们还要走好一会儿,让爸爸背着你走吧!”
    当过兵的丁振华体力很好,这些年即使转业了但还是坚持锻炼,才不过四十来斤的小闺女他可以轻轻松松地背着走很久。
    “对呀,让你爸背着你走吧,前面的路不太好走,小心石子硌脚。”
    他们抄近路选择了田间小路,会节约会很多时间,就是路不太好走。周云梅准备接过丈夫身上的背篓,丁瑶忙拉着她的手摇了摇,撒娇道:
    “妈妈,我想要走一会儿,如果累了再让爸爸背。”
    周云梅低头看了看她,知道女儿到乡下觉得好奇好玩,便遂了她的意,担心她走不惯会摔跤,便让闺女走在她与孩子爹中间,时不时地还伸手扶一扶。
    ☆、妹妹
    “哟,是振华呀,你们一家人这是回家呢?”
    丁家三口刚从小道转进略宽一些修整过的正道,就听见身后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待丁振华回头一看,那人就笑了,声音很是爽朗。
    “大队长,这么早你这是从哪儿回来啊?”
    他们从县里走得早,这会儿也不过才八点多钟。来人是丁家所在大队的大队长,也姓丁,他们那一片丁是大姓。不过大队长家里条件好,这不连自行车都骑上了。
    丁振华都还没有呢,去年过年时厂子里难得有自行车票,不过只有一张,他没去争取让老赵给得了。他想用时说一声随时就能推走,再加上他时常出门都是跟车的,也不太用得上自行车,便没有去倒腾。
    “刚从公社取了个文件回来,赶早不是凉快些嘛!哟……这是你女儿,叫娇娇是吧?”
    大队长从自行车上下来,扶着车把手看向一旁的小不点。
    “娇娇,叫二堂伯。”
    周云梅笑着跟大队长打了招呼,又晃了晃丁瑶的小手。整个大队姓丁的不少,有些有亲缘关系,有些则没有。而大队长家跟丁振华家里确实有那么些关系,就是离得有些远,按辈份丁瑶确实该叫他二堂伯。
    “二堂伯早上好。”丁瑶礼貌地打了招呼。
    “哎……你这小丫头可真是越长越好看了,二堂伯这会儿兜里没糖,下回见面给你补上。”
    大队长乐呵呵地点头答应,见小姑娘一直盯着自行车看,便笑着问她要不要坐上来。
    丁瑶摇了摇头,大队长也没有强求,推着车走在丁振华旁边,两人不时聊着天。丁瑶退到后面与周云梅走在一起,耳朵却好奇地听着前面两人的对话,不过大多她都不是很听得懂。
    不过在大队长提起卫红时,丁瑶立即把小耳朵竖起来,听得很是专心。
    “……这次你们把卫红带在身边也好,咱们大队的情况你也知道,虽说有个小学但大家都把那儿当成看孩子的地儿……不管怎么样,多读点书总是有好处的。”
    大队长是少有的依然觉得读书有用的,且非常支持孩子多读书,大队小学也是在他的坚持下才一直开办,至少让孩子们能识字,不当文盲。
    但现在这个大环境连不少老师都下放了,不仅课本浅显,老师教得还不好,不论是家长还是孩子都把学习当玩儿。他自己家的孩子虽然没能力弄到城里读书,但至少都是在公社上学,比起大队里的学校不知道好了多少。
    丁振华点着头应了,说他也是想到卫红都十岁了,之前一直没上户口,前两天找厂子终于把这事办好了。等孩子接过去了,再找找关系去插班也是可以的,就是有点儿担心孩子跟不上。
    “跟不上没关系,大不了降一级嘛!”
    大队长觉得能读书,这些都不算什么事儿。
    “说得也是,反正到时候去了学校让老师看看情况,再做安排。”
    “你们是好,两口子双职工,孩子自然是城镇户口,读书都不用愁。”
    丁瑶还小,对于大队长的羡慕实在感受不到太多,不过她记得以前每次回老家,都有不小孩子围观她,仿佛能摸一摸她身上的花边裙子就十分满足。
    这时代城里人大多有一种优越感,就连周云梅在厂子里工作了几年,回到原本生活的乡下心里都是满满的得意。当初她嫁给丁振华,不少人表面羡慕她,背地里却笑话她有男人等于没男人。
    而现在呢?她可是正儿八经的工人,吃着供应粮,手头有钱有票,每个月拿着粮油本就能去领东西,跟当初那些议论她的人可是完完全全不一样了。
    丁瑶没发现自己妈这种小小的得瑟感,她只是对于见到的一切感到新奇。曾经的知府千金虽说也不是没去过乡下,但那都是坐着马车去自家的庄子上,可从来没有亲自在田边上走过,这一路上她都好奇得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进了村子后大队长就跟丁瑶一家分开了,他得先去了大队部。丁振华则带着妻子女儿回家,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都去上工了,来的路上看到田地里就有不少人,不过他娘应该是在家的。
    丁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