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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沈昼叶耳根通红地嗯了一声。
    然后陈啸之冷漠地道:“和我相处,遵循一个原则——我希望我的学生和我之间公私分明,我不干涉你的私事,你也不干涉我的。”
    “你别怪我说得难听。”
    这个英俊年轻的教授,朝后一仰,缓慢道:
    “——是因为这样对谁都好。现在你可以去收拾东西了。”
    从始至终,陈啸之没叫过她一句名字,也没有让她在沙发上坐一下,仿佛她是个不速之客。
    不速之客沈昼叶握住门把手,突然想起一件事,犹豫着喊道:“教……授?”
    陈啸之有些受用地抬起头。
    沈昼叶颤抖着道:“……你……你不方便的话,我可以自己申请换导师的。”
    “……,”陈啸之受用的神色消散无踪,指节青筋凸起,仿佛在忍耐着什么。
    沈昼叶急忙补充道:“我不会麻烦你的。”
    “……”
    陈啸之嘲讽:“——你以为有人喜欢联培学生?都当烫手山芋呢。别自取其辱,只有我要你,懂么?”
    沈昼叶静了下,说:“懂了。”
    毕竟十年了,沈昼叶想,昔日温柔的吻早已化成了令人生厌的油渍。
    外面走廊上洒满阳光,远处几个美国女孩在棕榈树下骑着自行车,大笑着闹来闹去。
    她说了声‘教授再见’,就关上了门。
    ——咔哒。
    沈昼叶怔怔地看着那场景,站在走廊里发了一会儿呆,拍了拍脸,试图让红晕消散。
    …………
    ……
    她的晚饭是一个赛百味。
    沈昼叶在北大读书的这七八年,偶尔会步行去人大附那边的赛百味买个鸡肉三明治吃,这店周五半价,非常合算,而且赛百味总让她想起小时候的味道。
    沈昼叶小时候和父母一起住在华盛顿。
    那时街角就有家赛百味。有时候她去上兴趣班回来,正好父母都不在家的话,十几岁的沈昼叶就会去赛百味店坐着,点个最经典的鸡胸肉热狗,盯着街角,一边写作业一边等她爸爸妈妈的车回家。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却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一般。
    二十五岁的沈昼叶盘腿坐在斯坦福宿舍的床上,拆开黄绿的包装纸,露出里面烤得外皮酥脆的白面包。
    那一刹那,她手机微微一亮,是一封邮件。
    沈昼叶咬着面包,将屏幕划开了。
    新邮件一封,发件人陈啸之,来自他的斯坦福校内邮箱。
    沈昼叶愣了下,在自己的牛仔裤上抹了抹手,点开邮件。那封邮件里面只有一句话——是用英语写的,让她在7PM前把研究生期间做出的成果发给他看看,他得掌握自己学生的基本情况。
    沈昼叶将热狗咬在嘴里,爬回了自己的电脑前。
    成果并不难找。她戴上眼镜,插上移动硬盘,毫无保留地将自己这些年发表的期刊和写过的论文,处理过的数据全部打了个包,发了过去。
    沈昼叶动作麻利,将最后一个文件拖进去,一敲回车,邮件咻一声钻进了网络,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后沈昼叶就一个人在她温暖的小阁楼里坐着,望着玫瑰色的夕阳,慢慢地喝着热咖啡,吃凉掉的三明治。
    ……
    ‘陈啸之。’
    ——已经十年了。她把这三个字在舌尖一滚。
    十年足够改变一个社会,也足以让一个青涩的女孩儿长大成人。
    可是这十年来,沈昼叶每次心里念起这名字,心脏都是一阵抽痛。
    ——记忆里那个少年几乎都模糊了,她却总记得他与生俱来的光芒。
    在沈昼叶的记忆长河中,陈啸之的样貌甚至都被框进了一张老相片,她记得少年陈啸之在冬天下午紧紧握着自己的手,把温暖耳机塞进自己的耳朵,还有落在唇角的、伴随着初雪的亲吻……他们初三那年的冬天。
    ——还有沈昼叶拼了命地要和他分手时,追到她家楼下,赤红着眼眶等了她一整夜的少年。
    然后二十五岁的沈昼叶揉了揉自己的鼻尖儿,一个人坐在床头看壮阔夕阳。
    自从沈昼叶读研之后,她已经很少有这样的闲暇时光了。
    她读研后忙得要命,大导师周院士身体欠佳,将她分配给了她的前老板李磊,李磊为人刻薄,将她当牲畜使唤。如果不是沈昼叶能在实验室泡到凌晨,她连做自己实验的时间都没有。
    那时,沈昼叶甚至经常见到北京的日出。
    就连这样,都被抢走了无数次成果。
    沈昼叶有点自嘲地别过头去,拿了杯热咖啡捧在手心。
    下一秒,邮件咻一声飞进了她的邮箱!
    沈昼叶:“……?”
    这么效率的吗,沈昼叶感慨了一下陈啸之这人有点儿东西,咸鱼般捧着暖融融的热咖啡,好奇地划开了那封来自自己前男友——不,新导师的邮件。
    陈啸之的邮件只有一句话:
    「你科研成果就这点儿?你认真的啊?你博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