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娴医(手打)第3部分阅读

    娴医(手打) 作者:未知

    久了,竟也着实不愿意挪地方。

    小楼却一笑道:“老爷子,等回了京城,咱们也在城外山边购一宅地,自己起一座和这里差不多的庄子不就得了,您现在烦恼什么。”

    公孙止一怔,随即笑眯眯看着自家爱徒道:“呵呵,我都忘了,如今楼家这位有本事的少夫人可是我的徒弟媳妇,自己人了,修个宅子什么的那还不容易!”

    小楼现在脸皮变厚,连红都不红了,径自低下头去继续雕刻,公孙止却开始考虑将来的生活,他年纪大了,发妻早亡,没留下一男半女,所以,在他的心里,自己身边这两个徒弟,就是他的儿子,奔波了这些年,也是时候为他们两个小的打算了。

    公孙止心里叹了口气,虽然他功在朝廷,这大夏朝的江山能够打下来,他的功劳不可磨灭,可是,正因为功劳太大,他才不愿意在朝为官,身为一介布衣,其实比封侯拜相要好得多。像现在这样,见官大一级,驾前不跪,正是因为他不掌兵权,不在朝堂,等闲不问政事,所以才得以自由自在,肆意逍遥。

    可小楼和丁峰总不能一直跟着自己蹉跎,他们还年轻,大好的年华总要成就一番事业,所以,小楼的笑言有道理,在京郊定居是个主意,趁着自个儿还活着,对两个小辈儿能帮一把是一把,怎么也得帮他们两个置办出一生不愁的家业来才是。再说,小楼现在有妻有家,用不着他操心了,丁峰可是孤儿一个,现在年纪老大不小,是时候给张罗一房好媳妇了。

    一老两少各自想着心事,清风徐来,忽然有一股沁人心脾的酒香随风而至。

    小楼一下子瞪大眼,整个人猛地从椅子上站起,举头朝着蜿蜒的鹅卵石小径上望去,就连公孙止和丁峰也是精神大振。

    小茹端着一只红木托盘沿着鹅卵石小径缓缓而来,刚一转弯儿,就被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楼哥吓了一跳,手一哆嗦,托盘歪了一歪……

    “哎呦,当心啊!”小楼吓得面色苍白,一双眼直愣愣地看着小茹的手,可惜,这一次他难得炽热火辣的目光一点儿都不能让女孩儿脸红害羞。

    “咳……小楼哥儿……”小茹哭笑不得地挑了挑眉,一边向着公孙止身边走去,一边对亦步亦趋跟在自己身后的小楼哥道,“小楼哥的身子大好了,这会儿喝点儿酒已经没什么,所以我特地给你和公孙老爷子,丁哥送壶酒。”

    缓步走到石桌儿前,小茹一边将托盘放好,一边细声道:“这一段儿时间,老爷子陪着小楼哥戒酒,想必也有些不耐吧……”

    此时,月光洒在托盘上,只见上面摆放着一只白瓷酒壶,三只玉杯,一个青竹做的小小竹筒儿,和几盘精致的下酒小菜,那股酒香,就是从只有手掌长的细竹筒中散发出来。

    小茹抿了抿嘴,笑着将竹筒儿的盖子打开,一瞬间,一股带着鲜花气息的香甜味道充斥了整个院子,她立即听见身边传来了一阵阵吞口水的声音。

    丁峰这个滴酒不沾的,也忍不住长长地吸了口气,笑道:“我怎么觉得通体舒畅了不少……”

    金黄|色的||乳|状液体倒进白玉酒杯,只浅浅地沾了一层底儿。小茹一边拿起托盘里的白瓷酒壶,向三只酒杯里注入清酒,一边解释道:“这酒过于粘稠,需要用清酒来调和……”

    她的话音未落,小楼已经迫不及待地端起酒杯,望着那金黄|色的,只是看便赏心悦目的酒液,用手在杯口扇了扇,陶醉得闭目好半天,才深吸了口气,轻轻地抿了一口,之后,他整个人就神游天外了。

    小茹伸手示意公孙止和丁峰举杯:“丁哥,我知道你滴酒不沾,可是,这种酒对身体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你不妨喝一杯。”

    公孙止笑着执杯道:“没错,丁峰啊,这么好的酒你要是不喝,一定会后悔的。”

    这酒实在太讨喜,丁峰纠结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拿起了酒杯,不过,他和公孙老爷子毕竟不是小楼那个酒鬼,一杯酒下肚,虽然也陶醉了,到还不至于说不出话来。

    公孙止长吐出口气,叹息道:“哎,这是猴儿酒吧,老夫也说不出它的妙处,只觉得浑身的毛孔大张,五脏六腑皆被洗涤……此酒只有天上有了……”

    “老爷子,我真怕。”

    “怕什么?”

    “我怕我会变成小楼那样的酒鬼……若真如此,岂不是太辜负老爷子二十年教诲……”

    小茹扑哧一声,笑了,这俩人还说说不出酒的妙处,明明都把恭维话说得这般炉火纯青了:“丁哥你可以放心,这猴儿酒是山里的金丝猴采集百果,用最甘醇的山泉酿制,又在地底的石洞中陈放,我三年多才收集了五斤左右,你就是想喝成酒鬼,都不可能。”当然,这只是最好的猴儿酒,已经粘稠成||乳|状,一般的猴儿酒到没那么难得。

    公孙止笑着扬了扬眉:“那老夫这一杯下去,真可以算是饮下千金……不,应该说千金难得。”

    “好吧。”几句笑语,让漫漫夜空带了温馨的气息,小茹总觉得和公孙止这位长者呆在一起,一点儿拘束陌生都不会有,也开玩笑道,“那就请三位今夜慢慢喝上几千金子,估计比‘一掷千金’的感觉更妙……呃……小楼哥?”

    “呵呵……我,我来给大家斟酒……”小楼讪讪地看着自己‘不自居’夺取竹筒儿的手,眨眨眼,实在不好意思说你们都别喝,全归我算了。

    小茹帮三人添置了温酒用的红泥火炉儿,吩咐了晓燕记得添菜,就回房去了,只留下这师徒三人,畅饮夜谈,一直喝到月上中天,依旧兴致勃勃。

    躺在温暖柔软的床铺上,小茹一时不能成眠,心想,其实,就像公孙止老爷子所言,一壶猴儿酒,估计真的就能价值千金,这样看来,她的资本还算挺丰厚的,哪怕是在京师,也能安置一个舒适的家,哪怕有了丈夫,手里有钱,也一样心里不慌……一定能过上和现在差不多的美满生活,所以,不用担心……就这么胡思乱想着,进入了梦乡。

    第十章 失踪

    更新时间201085 11:09:20字数:2002

    一只枣木的簪子,当然不算名贵,可是,小茹却看得爱不释手,望着簪子上只有拇指盖儿大小,却花叶清晰可辨,简直就像活生生似的并蒂莲,心里尖叫——微雕,这才是真正的微雕!真没想到楼易还会这么一手儿,要是生在二十一世纪,说不定还能混个艺术家当当。

    孟妮儿望着自家少夫人看着簪子发呆,捂住嘴偷笑,看来,少夫人挺在意少爷啊,只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小礼物,就把少夫人乐成这样,她们家少夫人也太好打发了。

    孟妮儿帮小茹净了面,梳好头,把那只枣木簪子,斜斜地插在发髻间,小茹一向不喜欢繁琐的首饰,到不介意佩戴这样简洁精致的发簪。

    “老夫人和少爷起身了吗?”

    “老夫人刚起,两位少爷已经起了大半个时辰,这会儿正在东面的静园里练武。”

    小茹面上一囧,她们家园子当初设计的时候可没安排演武场,只有静园那片儿因为平时是乖乖和多多的地方,偶尔大老青也来借宿,所以比较宽敞,是五个院子中最大的一个,没想到,小楼哥和丁峰居然跑里面去练武,看来,静园的花花草草们有的苦受了。

    小茹也只是摇头一笑,便丢开手儿不去理会了,她心里清楚,小楼哥和丁峰都是守规矩的,估计也就是活动活动身子骨,不可能真的大闹天宫。

    穿戴整齐,先去给婆婆请安,在静室里陪着婆婆念了会子经,这才和晓燕一块儿,到厨房拿了‘乖乖’的食物,以前乖乖都是一大早就自个儿出门捕猎了,只是最近因为要搬家的缘故,乖乖一直不愿意出门,二来,家里野味儿不少,哪怕是老虎肚子大,也够吃一阵子的,小茹也就由着乖乖一天三顿在家里蹭吃蹭喝了。

    拎了熏好的五只野鸡,三只野兔,送去静园,扔给乖乖,这时小楼哥和丁峰大概活动完了,两个人毫无形象地坐在静园的石墩儿上,小楼哥手里拎着壶酒,丁峰端着杯茶,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注意到小茹进了院子,丁峰赶紧站起身打了个招呼,就笑眯眯地避了出去。

    只留下楼易坐在石墩上,看着小茹发髻间的发簪,面上稍稍一窘,笑道:“我见你挺喜欢首饰店里的簪子的,所以雕了一只,你凑合戴吧,等回了京城,我再给你买只好的。”

    小茹低声笑了笑:“我觉得挺好,没想到小楼哥还有这手艺!”昨天在集市上,她是看上几只样式精美的玉簪,只不过那簪子最便宜的也要八九十两,小茹到不是买不起,只是实在没必要花那冤枉钱,她的首饰盒里又不是没簪子。却没想到,看起来稍稍带点儿孩子气的楼易,居然注意到自己的爱好,想到这里,小茹心里也不由得升起一丝热流,抬起头,细细地看着坐在身边的这个男人。

    这会儿时辰尚早,朝露还没有褪去,楼易的发丝上挂着一层雾蒙蒙的晨露,朝阳东升,照着他的眉眼,小茹忽然觉得,楼易的睫毛好长,颤颤的,他的肌肤也细腻,大概是常年习练内功的缘故吧,那皮肤,看着比自己保养得宜的还要好上一些,本平凡的五官,在这般心境下,居然也变得耐看起来。

    “怎么?”

    楼易忽然睁开眼,小茹被那双清澈的眸子一看,一下子意识到自己偷窥被抓了,顿时觉得脸上发烧,嘴上却温和地笑道:“小楼哥,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楼易眨眨眼,心里一喜,觉得今日的小茹和往常不一样,往常她也温顺可人,楼易却觉得她待自己比起丈夫,更像客人,今日却不一样了,虽然行为举止都没有太大的变化,但他清清楚楚地从小茹的身上,感受到亲近的味道,“你,你说……”

    “咳,娘的‘不求人’和‘脚底按摩滚珠’前一阵子坏了,我本来打算让顺子另外做几个,只是最近一直挺忙,就耽搁下来,现在想想,顺子的手艺太糙,上一个做得就不是那么好,不知道小楼哥能不能帮帮忙?”

    “不求人?滚珠儿?”

    “啊……很简单的。”小茹想了想,折了一只树枝,在土地面儿上简单地勾勒了一下,楼易一看就明白了,忍不住笑道:“‘不求人’?名字还真贴切。小茹姐儿,这是你想出来的?好东西啊,结构很简单,我一会儿就给你做出来……嗯,多做几套,除了给娘,也给老爷子和丁峰还有咱俩都做一套,你觉得可好?”

    “当然好。”小茹点点头,难得楼易居然不嫌麻烦,当然多做几套好了,其实这东西简单,王顺是家里的园丁,稍微懂一点儿木匠活儿,也能坐得,不过,儿子做的和园丁做的,那在婆婆心里,感觉可大不一样啊!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天,也没说什么,就是这几年各自的经历,小茹没什么好说的,乱世求存,所有能活下来的经历都差不太多,只是,小茹和婆婆受得苦大概比别人少一些。

    楼易的经历就丰富多了,早年跟在公孙止身边,上过战场,闯过江湖,在宫门里当过差,随便说几件事儿,就能把小茹唬得一愣一愣的,就这么闲扯了一阵子,一直到晓燕过来喊吃早饭,俩人才一起回屋。

    早饭参照婆婆的口味儿,做得比较清淡,小米粥,薄煎饼,大酱,咸菜,小茹亲自帮婆婆把大酱涂在煎饼上,卷好了递过去。

    丁峰和楼易是年轻小伙子,还各自多了一碟子兔肉,都削成薄片儿,沾了酱汁卷进煎饼,香嫩可口,吃得俩人一时都顾不上说话。

    只是这顿早餐还没完,晓燕就急匆匆进门。

    “怎么了?可是有急诊?”小茹见她脸色通红,额头汗水淋漓,不由吓了一跳,皱眉道。

    “少夫人……福儿不见了,我和孟妮儿吃饭的时候看不见她,找了好半天都……”

    第十一章 寻人

    更新时间201085 17:47:16字数:2781

    福儿丢了?小茹第一个念头就是不可能,哪个人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到他们庄子上拐人?再说,乖乖的感觉很敏锐,要是有陌生人混进来,它肯定有反应——“仔细找了没有?你和孟妮儿王顺他们再好好找找。”

    “是。”晓燕应了一声,连忙疾步退下去。

    只是,早饭却再没人有心情吃。

    “媳妇,这……福儿……”楼老夫人急得脸色胀得通红,双手发颤。

    小茹吓了一跳,急忙扶着婆婆坐下,小心地帮她顺顺气,安慰道:“没事儿,娘,您放心,福儿丢不了的……”

    “快,快,一块儿去找。”呆愣半天,终于回过神儿,楼老夫人的眼睛一湿,眼泪就淌下来了。

    福儿还是小婴儿的时候就被小茹抱了回来,可以说是她们婆媳给喂大的,福儿刚出生的那两年,还在乱世,而且是乱世中最疯狂的一段日子,根本找不着奶娘,若她们在山上还好,小茹总能隔三差五地找到一些还在哺||乳|的野兽,让它们帮忙喂喂孩子,可下了山,遍地荒芜,别说野生口了,连跟能吃的草根都没有,上哪儿找奶吃去,为了让福儿这孩子吃饱,她们可花费了老大的心力,有半年多的时间都不顾会碰上土匪强盗乱兵的危险住在山上。最艰难的时候,她们婆媳两个都是咬破了手指头用自个儿的血喂饱了孩子。

    千辛万苦地,她们婆媳硬是把一个早产的,出生时双手就能捧起来,指甲跟细线一般的柔弱女婴,养得健康活泼漂亮,多么不容易!

    “娘,先别急,也许等一会儿孟妮儿他们就给找回来了。”小茹一边安慰婆婆,一边走到窗户前,打开窗子,向外眺望,这时外面的树丫上落着几只喜鹊,小茹低声说了句什么,那喜鹊叽叽喳喳地摇了摇头,小茹皱了皱眉,又低声咕哝了几句,那几只喜鹊就扑棱着翅膀,飞出了院墙。

    就这么焦虑沉寂了半刻,孟妮儿满头汗水地冲进门:“少夫人,顺子说,他一早儿看见福儿挎着篮子上山了,当时还特意嘱咐了句,要福儿按点儿回来吃饭……他现在上山去找……我和晓燕再带人出去看看……”

    话没说完,孟妮儿又匆匆走了。

    此时,公孙止楼易和丁峰,脸上也挂了几分焦虑,小楼哥皱眉道:“福儿一个小孩子孤身上山?我听说大青山上的猛兽很多。”

    “猛兽不怕,我现在怕的到是人。”小茹拧紧了眉,福儿以前也经常雨后山上采蘑菇,或是出去采集药草,只是,大多数都是孟妮儿和晓燕跟着,从来没一个人过,这一次怎么一个人就跑出去了?万一出了事儿,这可怎么好!

    “人?小茹姐怕有拐子?”公孙止怔了怔,“应该不会吧,前几天老夫和丁峰刚去过衙门,没听说附近有孩子失踪,再说,就算是有拐子,也不会到山脚这样偏僻的地处来啊……”

    几个人商量了半天,还是没个结论,又过了差不多有小半个时辰,晓燕和孟妮儿一脸沮丧忧急地跑回来,楼老夫人一眼看见孟妮儿拎在手里,沾染了泥污的柳条编成的篮子,眼前一黑,一下子就歪在了椅子上。

    小茹更是心里大惊,急忙让小楼哥扶着婆婆进卧房去,想了想,“孟妮儿,你去王寡妇的豆腐店把虎妞儿带来。晓燕,你带人上山继续找……嗯,把乖乖和多多都带上,它们两个对山上的路熟。”把俩人打发走,小茹先给婆婆把了脉,见她脉象还算平稳,这次昏迷,是急火攻心,连忙开了下火的方子,拿出去让人熬药。

    她自己则出去交代了多多和乖乖一声,让这两只一起帮忙搜山。

    这会儿,家里算是乱作一团,楼易也吓得脸色苍白,坐在床边,握着母亲枯瘦的手,看着倒在床上人事不知的亲娘,心里五味杂陈。

    公孙止看他这副样子,有些担心他急坏了身体,旧病复发,“小楼,你别急,我让丁峰去衙门报案,找衙役们帮忙一块儿找,等福儿找回来,老夫人一开心,自然就没事儿了,再说,小茹姐的医术一流,她都说了不要紧,你还不信吗?”

    楼易怔然地望着母亲苍老的脸,早就积聚在心底深处许久的愧疚,一股脑地涌上心头,“老爷子,小楼是不是很不孝……整整十年,不是一年两年啊,我离家在外,丝毫没有照顾到白发苍苍的母亲,我简直不能想象,这些年,要不是有小茹,我的娘亲会变成什么样子……”

    公孙止一时也不知该怎么安慰,沉吟了片刻,柔声道:“小楼,人应该向前看,若是总被过去束缚着,那哪天能到头啊,你的生命里,最重要的是现在和将来,过去已经过去了,以后,你好好孝顺母亲,照顾妻子,最要紧的是赶紧和小茹姐拜堂,早点儿生个大胖孙子给你娘,一切就圆满了……”

    爷俩儿正说着话,小茹已经换了身粗布衣裳进来:“老爷子,小楼哥,我出去一下,你们……”

    “我跟你一起去。”小楼站起身,皱着眉道,“得快点儿把福儿找回来,要是娘醒过来见不着她……”

    小茹想了想,这次说不定要进城,楼易跟着也好,她一个女人自个儿出门实在不方便,就点了头。

    两个人相携走到屋外,孟妮儿已经等在院子里,她身边站着个大约三十左右的俏丽妇人,脚边还立着只通体黝黑,甚是威猛的狼犬。

    小茹从怀里拿出一只拨浪鼓,低头凑到那只狼犬的鼻子前面,低声道:“虎妞儿,你好好闻闻,把人给我找出来。”

    她话音一落,叫虎妞的狼犬就真的低头在拨浪鼓上拱了拱,然后一转身,一溜小跑地出了门。

    小茹精神一振,“小楼哥,咱们跟上。”

    “呃……哦。”小楼神色茫然,不过,还是利索地跟在小茹身后,心里却没多少底气,“小茹姐,这个,这只狗能找到福儿?”

    这一次,小茹没有说话,到是一直沉默不语的那个少妇,忒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儿,“跟你说,小子,老娘带着我家闺女闯江湖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

    “王家嫂子!”小茹皱了下眉,“这是吵架的时候吗?”

    小茹一出声儿,那位俏丽寡妇便一扭头,闭上了嘴,小茹叹了口气,低声对小楼哥解释道:“你别担心,虎妞厉害着呢。”

    事实上,王寡妇以前是神偷门的一个分支传人,她们那一脉,就是靠着训练动物,如狗啊,猴子啊之类的,趁人不备偷窃,三年多前,小茹刚到武昌,王寡妇就撞在了她的手上,要是换了其它偷窃的方法,小茹可能发现不了,可用动物偷东西,在小茹面前怎么可能成功?

    结果,王寡妇就栽了,被小茹挤兑地只好金盆洗手,不做没本的买卖,改开豆腐店,别说,她手艺不错,人长得又漂亮,买卖好得很,几年下来,居然喜欢上这般安定的日子,和小茹也化敌为友,不过,虽然安定了,虎妞那一身本事可没扔下,鼻子绝对比现代的警犬只强不差。

    小茹和小楼一直跟着虎妞上了山,走了没多大工夫,虎妞就在一块儿青石边儿闻了闻,停了下脚步,又转身从另一条小山路上往下走。

    “少夫人,篮子就是在这儿找着的。”

    小茹点点头,见那青石边上有几个小脚印儿,另外还有杂七杂八的其它几个脚印,有人的也有动物的,心里明白,大概出事儿了。不过,现在也顾不得想那么多,只能跟紧了虎妞,看看能不能找着人再说。

    这一个清晨,若有早起的猎人,一定会觉得不对劲儿,因为山上的动物们忽然变得活跃起来,飞鸟走兽,时不时地在草地山壁上飞跃穿梭,若有人认真看,说不定会觉得它们是在找什么东西,只可惜,大概不会有人注意这些,哪怕注意了,也不可能当回事儿!

    虎妞一下山,就开始飞蹿,以至于小茹他们不得不乘坐马车,一溜小跑,才能勉强跟住,跑了大约只有两盏茶的工夫,它忽然在一座破败的城隍庙前停住,冲着那破烂一般的大门,一阵狂吠……

    第十二章 密语

    更新时间201086 8:39:12字数:2002

    楼易一皱眉,反射性地把小茹护在身后,王寡妇俯下身,轻轻地拍了拍虎妞的头,虎妞才停止吼叫。

    楼易深吸了口气,飞起一脚把那扇破烂的大门踹开,虽然外面阳光明媚,可是,城隍庙里却是一片昏暗。

    “福儿?你在吗?”小楼随手扔进去一把小石子儿,里面依旧悄无声息,他侧耳倾听,除了偶尔风吹的声响,整个庙里都是静寂一片,以他的耳力,若里面真有人,不可能听不见声音的。

    喊了几句,没有人搭话,小楼点点头,低声道:“走。”拉着小茹,几个人小心翼翼地走进去,庙里太暗,过了好一会儿,小茹才适应了这样的光线,勉强能视物了。

    孟妮儿随手把破窗户上的草帘子通通扯下,大门敞开,庙里这才亮堂起来。

    “少夫人,你看!”孟妮儿眼尖,一眼看到灰尘满布的城隍神像旁边,落着条已经变成半灰的红色头绳。“这是福儿今儿早上戴着的那条。”

    小茹心里一紧,闭了闭眼,长吐出口气,勉强镇定道:“仔细找找,福儿那孩子精明着呢,看看她留没留下什么信息……”

    孟妮儿应了一声,便听话地前前后后开始仔细翻找。

    楼易则蹲下身,看了看城隍庙的地中央那一小片儿草木灰烬,叹了口气:“灰还热着,人没走多久……虎妞还能不能追踪到?”

    王寡妇摇头苦笑,“我看前面有很多车辙印子,在这附近人迹也多了,要是福儿上了马车,那还真不好追。”

    “咦?”孟妮儿忽然一止步,就在捡到红头绳的地方,把案子上的灰尘扫了扫,“呀,少夫人,您果然说得没错,快来看看。”

    几个人一听,呼啦一下围了上去,小茹一看那神案,哪怕心中忧虑万分,嘴角上也露出几分笑意。

    楼易前前后后对着桌案看了半天,对着那一堆竖条儿和扭曲的图案,疑惑地一挑眉:“这是什么?我怎么看着像小孩子的涂鸦?”他记得丁峰奶娘的那个五岁的小孙子就经常胡乱画一些花里胡哨的图案,和这个到差不多……

    小茹笑了笑道:“那丫头真是鬼得很,这是福儿经常和我们玩的一个游戏,把想说的话转换成只有自己人知道的‘密语’,其实很简单,这些符号代表数字,都是两个成一对,前一个数字是页数,后一个代表字数,一般用一本常用的书做参照……就是哄小孩子玩罢了……嗯,我想想,福儿身边没什么书,应该是用的她那本识字册子,孟妮儿,你身上带着册子没有?”

    孟妮儿点点头,从腰间解下荷包,把里面一本只有巴掌一半儿大小,一指厚的小册子拿出来,这册子是当初小茹教孟妮儿和晓燕识字的时候编写的,做的很精致漂亮,因为方便携带,她们三个女孩儿一般情况下都随身带着。

    小茹接过来,看了下桌子,又翻开册子瞅了几眼,笑了:“没错,就是它……”拿着册子,按照桌上的密码翻了几页,“嗯,福儿说她很安全……”看到这句话,小茹这才彻底放松,顿时觉得身子有些发软。

    孟妮儿连忙伸手扶住她,笑道:“少夫人,还是我来吧。”

    小茹觉得眼前有些花,赶紧点点头,把册子给了孟妮儿,一时间,城隍庙里的几人都紧张万分,楼易的额头上甚至开始冒冷汗,等到楼易觉得已经过去了大半天的时候,孟妮儿才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用石头子写在桌案上的语句——“呃,前面都很正常,拐走福儿的是一对儿夫妻,男的姓林,三十多岁,瘦高个儿,嘴角儿有一道疤痕,穿灰色短衫,头戴青色的四方巾,女的是个二十左右的少妇,桃红的襦裙,手上戴着一只白玉镯子……后面还说,那对儿夫妇对她极好,男的说自个儿是福儿的亲爹,还买了糖葫芦和糖人儿给她吃……这大概是那两个拐子哄骗福儿的话吧!”

    小茹眨眨眼,忽然觉得这事儿有点儿不对劲。

    楼易到是第一个反应过来,“咱们马上回去,让府衙封锁城门,既然有了拐子的相貌特征就好说了,一定不难找,有什么话,等找到她再说。”

    小茹叹了口气,也只好暂时如此了,蹲下身,揪着虎妞的耳朵嘱咐了句:“到了街上,让你那帮狐朋狗友们都帮我注意点儿,要是谁发现了福儿的下落,别忘了给我报个信儿!”

    楼易耳力好,自然听见了自家媳妇的低语,不由扭头看了她几眼,心想,小茹姐挺有童趣的嘛,只是这么紧张的时候还会开玩笑,心态真是不错!

    这么一折腾,就快折腾到中午了,小茹惦记着婆婆,楼易也放心不下娘亲,所以俩人对视一眼,干脆回家等消息吧。

    小茹他们回到家,楼婆子已经醒了,晓燕她们也早回来了,只是谁也没想着开火做饭,好在这几位心里有事儿,根本感觉不到饿,也就算了。

    楼婆子听到福儿平安的消息,总算松了口气,急忙回到静室里一个劲儿地念阿弥陀佛,看样子打算一直念到福儿安全返回来为止了。

    小茹,公孙止老爷子,楼易和丁峰,四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客厅里,孟妮儿给泡了一壶祛火的药茶。

    这样宁静安详的午后,小茹却品出一丝忐忑的滋味,衙役们和街上的小动物满城动员,一双特征明显的夫妇,带着个许多人认识的蓝眼睛小姑娘,想必并不难找,可是,让她不安的,却似乎在找到孩子之后才会发生。

    小茹在椅子上腻乎了半天,觉得自个儿还是找个人打探下情况为妙:“老爷子,我对咱们大夏朝的律法知道的不详细……我想问一下,比如说一个人从小把一个孩子抚养长大,有一天那孩子的亲身父亲来了,要把孩子带走,那,这个人是不是一定要……把孩子还回去?”

    第十三章 福儿身世

    更新时间201086 17:02:15字数:2088

    “呃……别管哪朝哪代,要是确定了是孩子的亲生父亲,那人家就有权力把孩子带走,除非那孩子是签过卖身契,卖给别人家的。”

    小茹攒眉,她就是把福儿给了别人,也绝对不能让她入了奴籍啊!叹了口气,想了想,小茹便把当年这一段公案说给公孙止听一听,看看还有没有别的法子。

    “老爷子,五年多以前,我和婆婆路过河南梅县,正好遇上林家老三林川的媳妇早产,那时候兵荒马乱的,一时找不见稳婆,眼瞅着林家的媳妇就是一尸两命,我一时好心,便进去帮了忙,却没想到,等孩子生出来一看,居然是个蓝眼睛的,想他林家世代都是汉人,老三娶的媳妇虽然只是一个逃难过来的孤女,可,看着也是正正经经的汉人,怎么可能生出个胡人女孩儿……林婆子当时就急昏了,林川也是怒极攻心,就要把那孩子掐死了事儿……”

    “哎。”小茹叹了口气,苦笑道,“我当时说,很有可能是夫人的家族长辈有胡人血统,并不一定是夫人不守妇道,再说,想那林夫人眉目清正,实在不像是……可是,人微言轻,林家哪里肯信,不但要把林夫人沉塘,还非掐死孩子不可,没办法,我只好说就算是为家里积阴德,也该少造杀孽,刚出生的孩子能有什么罪过呢,那林婆子也是个吃斋念佛的,一时心软,就由着我把孩子抱了出来,只可惜林夫人本来就身体虚弱,再因为这件事儿,又气又急,没两个时辰就去了……”

    “这些年,我担心福儿知道了难过,一直跟福儿说,她父母已经过世了,本以为林家一辈子也不可能再反过头找这个孩子,何况,当初我只留下个姓名,按说,他们就算想找也找不着才是……没想到今天,哎!”

    楼易和丁峰听得简直要傻了眼,他们俩人平日里见福儿活泼可爱,小茹甚是喜爱她,却没想到,这女孩儿的身世如此具有‘传奇’的味道。

    楼易咋舌半天,苦笑着问公孙止:“老爷子,这一双黑眼睛的夫妻,真的可能生出蓝眼睛的小孩儿吗?”

    公孙止抚了抚胡须,仔细想了想,点点头道:“没错,如果夫妻双方,一方的祖上有胡人血统,他们本身就算长得完全是汉人模样,他们的孩子也有可能继承祖上的血脉,表现出胡人的特征。”

    小茹叹了口气,这天底下的人要都像公孙老爷子这么见多识广,估计很少许多人伦惨剧。

    这下子,一屋子人都纠结了,要是真是人家亲爹来找孩子,他们还真没理由阻止,可是,不说小茹绝对不愿意自己一手带大,当女儿看待的宝贝儿姑娘不明不白地飞了,看老夫人那副模样,显然也绝对舍不得。

    “福儿虽然不叫我师傅,可,她的的确确是我的入室弟子,将来要承袭我衣钵……不是他们随随便便来个人想带走就能带走的……”小茹咬牙切齿了好半天,却依旧没什么太好的法子。

    几个人就这么闲坐了一会儿,结果,还没等到天黑,一个府衙的衙役就急匆匆地登门,一见到公孙止,连气都没喘匀实,就禀告道:“国师,小娘子已经找回来了,就在天外天客栈。”

    天外天客栈?小茹一怔,这客栈名字叫得很大气,事实上只是个小客栈罢了,而且,就开在府衙旁边,这俩人还真会找地方,大概是打着灯下黑的主意……

    小衙役一句话,一屋子人全站了起来,就连老夫人都听了丫头们的报告,一路疾走,冲进屋门,连连道:“找回来了,真找回来了?”

    小茹只好暂时按下心思,先安慰好婆婆,也顾不上换衣服,便和小楼哥丁峰乘车出了门,一路马不停蹄,小茹死死地攒着眉,心里七上八下的。

    在车上,那个年轻的小衙役居然是个爱热闹的,嘴皮子挺利落,隔着车门跟小楼哥和丁峰神侃起来:“二位,你们是不知道啊,真是天理昭昭,报应不爽,那俩拐子以为躲进客栈不出门就没事儿了,却不知道那个妇人怎么惹到了隔壁果子店里的狼狗,居然被追咬得满客栈大堂乱窜,结果,正好被巡逻的弟兄逮了个正着,你们说说,这不是天意吗?”

    楼易和丁峰也就是听个稀奇,觉得这人运气真不咋地,本忧虑头痛的小茹,却听得偷笑了,果子店的那只狼狗是虎妞的相好,显然是听了虎妞的吩咐……嗯,这‘小子’立了大功,事情过了得奖励一下。

    一行人直冲到衙门,福儿已经被洗得白白净净,吃得饱饱的,正和几个小丫鬟踢毽子呢。小茹一看到她健健康康的丰润模样,一下子放下心,大松了口气:“福儿……”

    “呀?少夫人!”小姑娘一转头,露出个灿烂的笑脸,一头扎进小茹的怀里,腻乎起来。小茹摇摇头,顺手拉着姑娘的手就要回转,至于衙门里的事儿小楼哥出面就是,她一个妇道人家,没有抛头露面的道理。

    自己暂时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若是林家一定要福儿,等他们自己找上门算了,小茹自欺欺人地想,只是,她主意打得不错,事情却没她想得顺利。

    小茹还没带着福儿走出大门,知府就过来了。

    小茹连忙拉着福儿拜见知府,按说,楼易的官阶比知府要高,小茹是楼易的妻子,本不用拜见的,不过,他们俩还没拜堂,名不正言不顺,小茹自然也不愿意托大。

    当然,这位姓刘的知府可是个活泛人,根本不等小茹行礼,就避了开去。

    双方絮了几句客气话儿,就分宾主坐下,楼易一见这位刘知府故作迟疑的模样,就知道他有话要说,笑了笑道:“大人请明言吧。”

    “呃,是这样的,本官府里的差役刚刚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因为那个挟持小娘子的贼人负隅顽抗,所有动了刀子,贼人被刺伤腹部,这会儿命在旦夕,本官本见他是咎由自取,并不想理会,可跟他在一起那妇人,居然口口声声说福儿小娘子是她官人的女儿,还要状告,状告夫人诱拐……”

    第十四章 手术

    更新时间201087 12:52:41字数:2056

    “当然,本官相信这一切都是无稽之谈,小娘子和夫人的关系,咱们武昌有很多人知道,这只是贼人的狡辩之词,完全不足采信……”

    刘知府言笑晏晏,神情和蔼地将楼易和小茹带到了牢房里。

    于是,小茹在时隔将近六年之后,再一次看到了那个曾经让她无比郁闷且气愤非常的男人——林川。

    事实上,小茹对林川的印象从来都是单薄的,她甚至对那人的面貌都记不清了,可是,一眼看到牢房中满面灰尘,肚子上的伤口仅仅被一块脏兮兮的纱布裹着,鲜血扔在喷流的林川时,第一个反应,这人比以前衰老多了,第二个反应,则是医生的本能作祟——这人要是再不尽快救治,估计离死不远。

    于是,小茹走过去跟楼易丁峰和刘知府道:“其它的先不说,大人,麻烦整理一间干净的房间,让我给他看一看。”

    刘知府有些不以为然,衙门里早请大夫看过,每个人都说伤势太重,回天乏术,这人不过是求生心切,硬拖着口气罢了,眼前不过一个在平头老百姓心中有一点儿名气的郎中,还是个女的,难不成还有和阎王爷抢命的本事,当然,不管他心里怎么想,这点儿面子,楼易和丁峰两个四品护卫还是有的,不过片刻,牢房旁边的一个杂院里就空出一间房子,林川也被简单地清理了一下,挪动了地方。

    小茹将林川肚子上的纱布解开,仔细看了看伤口,不由咋舌,好家伙,伤口裂得极大,几乎达到了胸部,肠子都破破烂烂地流了出来,这些衙役们下手可够狠的,想想也是,现在天下初定,盗匪作乱,衙门里的差役们都是经常手上染血的狠角色。不过,林川运气不错,总算没有伤到要害,否则,神仙也救不了了。

    “孟妮儿不在……小楼哥,麻烦你帮我把马车底座里的药箱拿过来。”小茹攒着眉头,一边用随身带的金针给林川止血,一边低声道。

    楼易点点头,答应一声,身子一纵,一转眼就没了人影,小茹的针还没有下完,那只比较简陋的备用药箱就被楼易带了回来。

    “本来应该准备个手术房,只是现在看,大约来不及了。”小茹一边打开药箱,拿出一双白色的胶皮薄手套戴好,一边低声咕哝,“听天由命吧……丁哥儿,想办法找一坛烈酒过来,越快越好。”

    “本官酒窖里有烈酒……”刘知府急忙赶在丁峰出去之前,吩咐衙役去取酒。

    小茹只看了一眼,就低下头,飞快地又是几根金针,刺进林川腹部几个|岤位,本来喷流的鲜血立即缓慢许多,楼易和丁峰全松了口气,连刘知府见她金针扎得这么利索,都忍不住另眼相看了几分,只是,小茹可一点儿乐观的情绪都没有,她再一次为自己没有想办法把碘酒制作出来而觉得懊恼。

    其实,对于青霉素,碘酒,汞溴红之类的常用药物,小茹没少在实验室里试制,那是因为,当初她们研究院的导师是个疯子,整日地逼着学生们做一些在当时看来很没有意义的实验,弄得怨声载道,小茹也是埋怨他的人之一,不过,埋怨归埋怨,还是被迫记了一大堆药物的化学式,像一些简单常用药,要是有个实验室,她分分钟就能弄出来,一点儿不费事儿。

    莫名其妙地来到古代,她还挺感激那位疯子导师的,可惜,她脑子的知识再多,在这个落后的古代,她上哪找实验用品去,玻璃都没有,她需要的试管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