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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全]第7部分阅读

    药师[全] 作者:

    喧闹,救护车的鸣笛声由远而近,穿着警服军服的来来往往,不多时,白布单盖着一具尸体,被人用担架抬着送上了救护车。

    秦卿和代忖是跟着哭得稀里哗啦的那个年轻美貌的小服务员一块出来,小服务员被两个女警察护送走,秦卿避开人群,怀里搂着小黑猫,戳超市后门屋檐下,深吸了口气,硝烟的味道她从来不喜欢,可也不讨厌。

    周围路过的便衣警察,还有武警官兵,时不时用眼角的余光偷窥,视线落在秦卿身上,有向往,有憧憬,也有不可思议。

    秦卿现在这一身打扮,粉红色的防寒服,曼妙的好身材本包的严严实实,没有露出来,可秀丽的眉眼,飒爽的英姿,风韵无限,再加上怀里可爱的小猫,怎么看怎么迷人,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萌’!凡是男人,大概很少有人能忍得住不多望两眼……

    偏偏这样能使无数青年才俊倾慕的漂亮女子,竟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神枪手,如此反差,还真让人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

    代忖拿出根烟,看了秦卿一眼,秦卿无所谓的摆摆手,他便点上,蹲在石阶上面吞云吐雾。

    秦卿对烟味算不上敏感,不像他们队里一帮专职的狙击手,例如沈醉沈大教官,当初还在第一线的时候,绝不会允许旁人在自己身边儿吸烟,为了保护眼睛,也算得上是无所不用其极了,她就不同,虽然不抽烟,却从不阻止旁人吸。

    “你算是来得巧,要不是有你在,我看,这回的任务,就得砸锅,哎,这炸药一响,哥哥我可是得担责任的……”

    代忖想到刚才自家小师妹一枪爆头,连磕绊都不打,干净又利落。他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儿,既有些佩服,也有些酸楚。

    他们三支队属于快反,里面都是精英,狙击手也不是庸才,不过,当时场面很乱,人质的脖子上都见了血,眼看着就要抽过去了。那个绑架人质的歹徒相当激动,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玉石俱焚……

    本来队里两个狙击手一直没敢动,因为路不好走,他们大队长还没来,谁也不敢轻率举动,可后来见事态马上就要控制不住,再耽搁,炸药就要炸了,只好咬牙开了枪……

    结果——还是偏了半分!

    要不是秦卿小师妹眼明手快,立即给补了一枪,不知道会有多大的损失,闹出多大的事故来。

    以前就知道自家小师妹是特种兵,还是全国最厉害的特种兵,但没有直观印象,只从她年纪轻轻就是少校,更是以中校军衔退伍,他比师妹还年长一岁,但现在只是个中尉,才从心里认为,她这个师妹不简单,所在的军队,也一定不是一般的军队,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但,看了她今日的身手——他却宁愿卿卿小师妹平凡普通些……

    代忖捂着脑门儿哀怨半晌,把最后剩下的一截烟屁股熄灭,用纸巾包好扔垃圾桶里,伸了个懒腰,瞅了立在旁边不知想什么的师妹一眼,咕哝一句:“这帮小子还是欠练!”

    像歹徒有炸弹这种情况,按规定,狙击手必须命中头部中枢反应区,偏一点儿也不能保证歹徒直接毙命,可真有那么好枪法,有那么大把握的狙击手,并不多见。

    “小师妹,还是你们特种兵厉害……什么时候互相交流交流,也让我们跟你们学一学……”代忖一脸感慨地道。

    秦卿只是笑了笑,这事儿她可做不了主。抬头看了下天色,雨不大了,最近倒春寒,天冷得厉害,怀里的黑猫一个劲儿往她怀里钻,一点儿都没有因为她此时双手沾染的硝烟味而躁动。

    警戒线撤下,车流开始移动,终于不堵了,秦卿就和代忖打了声招呼,也没答应参加他们的庆功宴,重新回到车里,继续上路。

    一边儿开车,秦卿用温热的手指摩挲了下衣角,说实话,当时她只是借了把狙击枪用瞄准镜看看情况,真没想出手,可惜,意外总是随时会发生的。不过,自己的枪法确实长进不少,就刚才那一枪,纵然是羽林枪法最好的沈醉沈教官来打,也不会比她完成得更出色了,在羽林的时候,自己要有现在的本事,大概一定会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狙击手。

    如果周眉知道,自己的女儿刚杀了一个人,还是把人打得脑浆迸裂,四处飞溅,竟然一点儿不曾忐忑,依旧安安稳稳的开着车,还有功夫想枪法是不是进步了,那个一向大大咧咧的女人,说不定会愧疚得眼泪哗啦啦流,说不定,又能把十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拿出来和她老爸秦风吵一架。

    秦卿想到周眉的反应,摇了摇头,苦笑。

    事实上,现在她真没有什么反应,既不会觉得难受,认为自己是个手染血腥的刽子手,也不会觉得欢喜,认为自己是个救人于水火的英雄——开枪杀人毕竟不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情,哪怕是为了救人而开枪也一样。

    她已然习惯了,习惯了刀枪,习惯了鲜血,同时,她也早就学会了自我调整。这么多年过去,她的心从不麻木,手永远稳当,思绪向来清醒,铭记着军人乃凶器,不可轻动……

    说起来,羽林寥寥几个女人,在心理调节方面,到比男人要出色得多,也许,女人天生就比男人心理承受能力更强?

    只有第一次杀人,熬过去确实艰难——秦卿初次实战任务,是围剿一批走私军火的人,双方人马在山林里狭路相逢,敌人被冲散了,乌压压的一片,秦卿当时十分冷静,牢牢地守在东后方,开枪打死了一批,又近距离杀了好几个,一点儿不曾失误,只是事后,手僵得不能动,还是刘队用热毛巾捂着她的手捂了半宿,才把枪卸下来……

    那一次回去的新人,包括唐一在内,有的人发疯,有的人拼命呕吐,有的人失眠,她也一样,第二天就开始发热,烧得都糊涂了,急得刘队冲军医大吼……

    前面忽然出现一个收费站,把秦卿的思绪拉回来,她忍不住苦笑着皱眉,又走神了,开着车走神儿可不是好事。

    似乎从第一次任务之后,她每一次杀了匪徒,脑子里总会天马行空般胡思乱想一阵,队里的心理医生说,这是她的放松方式,应该提倡,相比于有的战士出任务回来,会拉着战友打好几个小时的扑克,有的则一个人跑训练场披着伪装服一趴就趴个三五天,她只是放空思维,已经算好现象。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三章 情意

    秦卿进入京城时,已经华灯初上。

    在这座大都市,入夜时分,正是最热闹的时候,五彩缤纷的夜空,落在秦卿的眼里,却觉得虽然繁华,可犹存了三分古雅的静谧,千年古城的魅力可见一斑。

    她也没有去找唐一他们,自己开着车寻了个夜景不错的商务大酒店,要了一个标间,她喜欢高楼,要的是二十层的客房,结果,第二天唐一接了电话过来找他,爬楼爬得小脸煞白,冷汗涔涔。

    除非任务需要,否则唐一从不坐电梯。

    秦卿无语,伸手抓住唐一的袖子扯他进门,苦笑道:“你至于嘛,以前天天五公里急行军,从不间断,也没见你怎么着啊!”

    “你也说,那是以前!”

    唐一勉强调匀了呼吸,扯开衣领上的两颗金属扣,倒了杯茶水灌下去,还行,铁观音,不是糊弄人的茶叶沫子,“做了三年内勤,没正经训练过,功夫废了一多半,现在,爆发力还有一点儿,耐力可真不行了,如今,也只能假冒三分钟英雄……”

    秦卿忍不住笑,不觉得这是坏事儿,证明唐一恢复得好,像自己,离开羽林这么长时间,枕头下面不压着刀枪,那根本睡不着觉。

    “给你的。”唐一喘了两口气,躺倒在床上之前,把一个蓝色的保温瓶递过去,“沈醉让我给你捎过来,他今天回去看他老爷子,没空儿……”

    沈醉已经来京城的事,秦卿知道,所以,到并不觉得惊讶,随手将保温瓶打开——一股带着奶油味的奇妙香气,一下子让唐一从床上弹身坐起。

    “强烈要求分享!”唐一再不客气,往秦卿手里塞一只茶杯,自己也拿了一个,捧着等秦卿给他分汤喝。

    秦卿怔了怔,把汤倒出来,分给他,自己也咽了一口,汤一入口,唐一就舒服得直想打哆嗦。筋肉入口即化,花生和奶油调和成的香味,一丝燥气也不带,这汤,至少也得极用心地煮上一整天,才能如此入味。

    “哎,在咱们羽林,那帮小子给沈醉起了个‘天上仙’的别号,说他不食人间烟火,和他们不是一路人……现在看来,大谬啊,他哪里不食人间烟火了?”

    那人的烟火气,分明只给眼前一人看!他虽然双目失明,喝着这汤,眼前却忍不住浮现出那个人神情郑重地洗手作羹汤的样子……

    唐一见不到秦卿的表情,也不知道她此时此刻,心里都想些什么,事实上,秦卿心中,的确是五味杂陈,可对于此事,她却不知道应不应该挑明,好在,他们几个性子都豁达,也不为此纠结,只是平静地低头喝汤,汤喝完,胃中暖洋洋的,很舒服。

    “沈醉今年会在这边儿的分基地,应该不会回海市,你如果有事儿的话,可以找他帮忙,沈老爷子的性格他最了解不过,好歹是一家人,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咱们羽林出来的优秀士兵,可不打没准备的仗。”

    唐一摩挲着茶杯,笑道。

    沈醉宅在海市多年,从不离开,有的时候连过年都不回祖宅,这一次,他究竟为什么会来京城,天底下的明眼人恐怕都知道。

    当年沈醉比杨梦泽还早喜欢上秦卿,也许一开始只是有点儿喜欢,觉得这女孩儿很不错,可以当小妹妹来疼爱,渐渐地,随着秦卿年龄增长,感情就变了一个模样。

    只是,沈醉和杨梦泽性子大不同,他这个人说好听点儿叫稳重,说难听点儿,就是慢一拍,有些呆性,哪比得上杨梦泽敢打敢拼,勇往直前不回头,从人缘上来说,他也和梦泽差十万八千里,整个羽林的人都愿意起哄帮杨梦泽追女朋友,可谁又敢插手沈醉的事?

    所以杨梦泽和秦卿能水到渠成地变成佳偶,沈醉就只能把满腔心事付瑶琴了。

    这么多年过去,秦卿再也不是那个性子单纯的小女孩儿,心理学也学了不是一天两天,沈醉又不曾刻意去隐藏自己,他的心思,秦卿又怎么会还不明白?

    可感情这种东西,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如果能够控制,那没话说,只凭沈醉对她如此好,她就愿意十倍百倍地把感情还回去,为对方舍命都没问题,何况爱情!要真的能够和这个男人两情相悦,想必是天地间最大的幸事!

    但现在的问题是,爱情没办法控制,连自己也不能。

    秦卿对沈醉,当然有爱,但那是对老师的爱,对兄弟的爱,对亲人的爱,至于有没有爱人那种爱,她自己都不知道,反正,这种爱和她对杨梦泽的爱,多少有些不同。

    既然根本就不能回报同样的感情,她就不能也不敢轻举妄动,生怕一个不小心,伤人心,哪怕以沈醉的性情,绝不会为情失魂落魄,失去理智,她也不愿伤他分毫!

    现在如果沈醉开口,一定要秦卿嫁给他,秦卿没准想都不想就答应下来,反正,想到要和沈醉组成家庭,要为他生儿育女,要与他老来相伴,秦卿一点儿都不会觉得为难,有的时候,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并不是一定得具备‘爱情’这一因素的,虽然,谁也不能否认,有‘爱情’,会更好。

    这种心事,不足为外人道。

    喵——喵——

    许是闻到汤的香味,小黑猫从枕头做的窝儿里站起来,舒展了下身体,优雅轻盈地跃入秦卿的怀里,秦卿笑了笑,就用茶杯盖儿倒了些汤,喂给它喝。

    唐一把自己的汤喝完,又把保温瓶里的分了一杯给秦卿,剩下的全部包圆儿,这会儿已然吃干抹净,连一点儿油星儿都没了,可他还是嘴馋,但到底没脸面和一只小猫咪抢食,只能叹了口气,哀怨道:“这种沾光的日子,不知道还能碰上几回!”

    沈醉虽然有一手好厨艺,会酿酒,会按摩,会操琴,可等闲人却不得见,他那一身本事,尤其是厨艺,只为一个人显露,旁人想享受,那除了沾光蹭吃蹭喝之外,就只有等他心情好,或者烹饪什么新式吃食,打算找实验品的时候了。

    秦卿不理他,等小猫把汤喝干净,就去洗手间收拾干净杯子,然后换上衣服,打算去中医大学堂摸摸情况,最好在附近找个地方住下,辅导班就是在大学堂开,以后的一年,说不得吃住都要在那里了。

    至于拜会沈老爷子的事儿,要人家不主动邀请,还是不要去,那位大国手可并不好见!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四章 毒蛇

    太阳升到头顶的时候,唐一和秦卿并肩在大学堂的枫树林中穿行。

    虽然已经到了初春,可树丫还是光秃秃的,有几个孩子在旁边的草坪上奔跑放风筝,还有手捧书籍,眼睛上挂着黑框眼镜的青年学子埋头苦读,整个大学校园,到处是一派祥和气氛。

    秦卿扶着唐一的胳膊,走过林荫小径,穿过大操场,便一眼看见那个八角的雪白色高楼,门前大理石石碑上三个楷体大字——‘图书馆’,分外惹眼。

    秦卿脸上便不觉浮现出一抹笑意,她喜欢读书,也许,记性好的人很少有不喜欢读书的。

    “听说这座图书馆里藏的医书,比市图书馆还多?”

    “医学院嘛,医书当然比较多。”

    唐一笑了笑,两个人没什么事儿,也不着急,不紧不慢地一边儿走一边儿欣赏春光。

    他们刚在大学堂外的并蒂园中租了一个套房,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虽然不是新房,可布置也算合理,最主要的是离学校近,周围饭馆众多,吃放方便。

    有不少大学生情侣都会不愿意住宿舍,而在外面租房住,并蒂园这样环境优美,保安设备齐全的小区,对大多数不缺钱的大学生来说,就是最好的选择,像唐一和秦卿,刚才去租房子的时候,就让人家当成情侣看待,为了这个,唐一自得许久,他一个三十岁的老男人竟让人以为是学生,至少能证明,他一点儿都不老!

    两个人一路慢行,走着走着,秦卿脚下忽然一顿,唐一也脸色大变,搭在她胳膊上的手一瞬间缩紧,勒得秦卿手臂瞬间麻木……

    秦卿目不斜视,狠狠地咬了一下舌头,硬将蠢蠢欲动,企图拔枪的手稳住,可她却觉得背后寒毛直立,一阵酥麻的战栗一直沿着背脊爬升到眉心……这种感觉足足持续了有十几秒,直到二人径直进入图书馆,肩并肩,手挽手地坐在靠窗的沙发上,才舒缓开来。

    坐了好半天,任凭汗水流入毛衣,秦卿猛地扭头,透过冰蓝色的落地窗,四处扫视半天——校园还是安宁祥和的校园,并无半点异样,更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个脸色苍白如吸血鬼,无论寒暑,永远戴着黑灰色围巾,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那个‘魔鬼’在,她这才重新放软了僵硬的身体,伸出手,一寸一寸地按着唐一的胳膊,给他活血——

    “……刚才,是苏零?”

    秦卿问得迟疑,唐一也答得迟疑:“应该不是……他跑学校干什么?”

    两个人‘面面相觑’了半天,虽然唐一根本看不见秦卿,更看不见自己,可他还是能够想象得出,此时他们二人的脸色,一定很不好看。

    确实如此。

    如果不是他们现在坐的位置比较偏僻,再加上这会儿图书馆里的学生不算多,那宛如刚从棺材里扒出来一样的面色,在一所医学院,肯定能引起轩然大波。

    “他怎么还没死?”唐一摇摇头,苦笑,“不是上个月刚有人有鼻子有眼的传说他得了艾滋,已经死了……”

    秦卿翻了个白眼儿,咬紧唇,听唐一这么一胡言乱语,反而不再那般‘兴奋’:“两年前就有人传说他死了,天底下所有的绝症都让他得了一遍,可到现在,他还不是活蹦乱跳的……”

    苏零是个传说中的‘杀手’,也可以说是个杀手中的传说。

    是个出身豪门,有实力,有背景,不敢惹,白道惹不得的杀手。

    按说,他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应该,也不可能存在于国内,国家暴力机关一旦出动,无论是什么样的‘刺头’,他都得给老老实实地趴下。但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出了一个另类,打不死,也折腾不倒,恨他的多如牛毛,可愿意为他卖命的,虽然只有寥寥几个人,却每一个都能抵得上千军万马。

    国家的暴力机关,那也是由人组成的,也不是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他的那些神通广大的敌人们,想私底下小规模动手,根本连他的边儿都摸不到,可要是企图通过正规的法律手段达成目的,例如——杀了他,那恐怕只有想办法掌握确实的证据,把案子给做成铁案了。

    而以他的背景、身份、能耐,想要抓住他的把柄,把他一口气钉死,那绝对是难于登天,所以虽然有好多人盼着他哪一天驾鹤西游,可至今他还是活得好好的。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祸害遗千年?

    “他回国——会不会是为了沈醉?”——沈醉和苏零之间的恩怨,整个羽林连新兵蛋子都知道!那人突然回国,还来到……沈国手在的医学院!

    唐一一惊,差点跳起来——恐怕有八分可能是因为沈醉……

    秦卿更是激灵灵打了个哆嗦,伸手就拿出手机,但她还没来得及拨电话——

    “啊!蛇,有蛇!”

    本空旷宁静的图书馆,忽然响起一声尖利惊恐的呼叫。秦卿手下一用力,捏得手机吱吱作响,要不是这个手机乃特事局秘制装备,放水防摔,扔卡车底下碾过去也坏不了,恐怕就要报销了。

    唐一一样被突如其来的马蚤乱吓了一大跳,胸口闷痛。

    不过片刻,整个图书馆就躁动起来,不远处一个男生啪地摔倒在光洁的地板上,身体抽搐……

    好几个学生扔下书,手忙脚乱地想围上去帮忙——不愧是医学院,别管学生们医术如何,至少见到病患绝没有一人冷漠不理会。

    不过,可惜的是,大家伙对不知道什么时候盘旋在褐色合金书桌上的,一条细长的,吐着信子的蛇一点儿办法都没有,谁也不敢向前,后面的几个女生甚至被吓得瘫倒在地上,只知道呜呜咽咽的哭,连动都不敢动了。

    秦卿皱眉,拍了拍唐一的手臂,站起身迅速跑过去,她径直走到桌旁,一手甩出两根银针,扎在倒地男学生的手臂上,另一只手一伸,拿捏住了那条蛇的七寸。蛇的身体一僵,一瞬间,秦卿就从一个书桌上拽下一条输液用的橡胶管儿,把它在桌脚上缠成了麻花,牢牢固定住。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五章 马蚤乱

    “艾基特林……”

    “青环蛇,海蛇……”

    “斑海蛇……”

    这时,才有学生敢跑过来看,一看见被禁锢在桌子腿上,吐着信子,却纹丝不动的长蛇,看到这条蛇,不时有学生惊呼出声,还有人吓得直往后缩。

    “完了,剧毒的海蛇,在海蛇里面算是天下第二,论毒性,至少也能排名前十……咱们根本没有有效的抗毒血清吧……”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叫救护车。”

    “去找教授……郝教授应该在……天,程昱会不会死啊?”

    “送校医院……”

    “我有半枝莲……还有木芙蓉,要不要试试!”哪怕是中医学院的学生们,能够精通药剂的也并不算多,不过,在图书馆里呆的,好学生不少。

    杂七杂八的嚷嚷声将整个图书馆震得晃了三晃,有学生冲出去叫人,还有几个反应比较快的学生赶紧打电话。

    秦卿笑了笑,其他不说,这帮学生知识面到挺广,不愧是国内顶尖医学院的学生,只是镇静功夫尚欠修炼。动口的多,动手的一个没有,只有一个哆哆嗦嗦的小姑娘蹲在病患身旁,企图包扎,却对着那毒蛇咬伤的伤口手无足措,迟迟下不了手。

    等他们吵出结果,人恐怕早死了。

    秦卿转动身体,走过去,先把银针拔下来,中毒的学生是普通人,封|岤太久,胳膊容易废掉,从身旁一小女生的背包上扯下条装饰用的带子,在伤口上方不轻不重地扎好。

    因为伤口不大,却已经是黑紫色,看起来触目惊心,秦卿先拿银针把皮肤挑破了挑小口子,只有半个米粒大小,转头道:“谁有清水?”顿时,七八只水壶,矿泉水瓶递过来。

    秦卿一边用水清洗,一边用手指轻轻地按在伤口旁,用内气引导,毒血就一滴滴滴落在光洁的地板上面。

    “呀……程昱昏迷了?小蝶呢,谁通知小蝶?”一直哆哆嗦嗦呆在旁边一步不离开的小女生看着病患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忍不住开始啜泣。

    听见程昱这个名字,秦卿才扭头看过去,视线一移转,她的眉毛就不由挑了挑,果真是她认识的那个程昱!

    孽缘,绝对是孽缘,每一次见到这个人,都没有好事儿。秦卿摇了摇头,伸手翻开他的眼皮,又听了听心跳,果真心脏和呼吸都衰竭,整个肌肉僵硬跟石头似的,在这么下去,恐怕这人会成为死在中医学院的倒霉鬼了。

    想了想,记得身上带着一口袋‘蛇果’,秦卿皱了下眉,还是把蛇果掏出来,拿军刀剥皮,再用刀把碾碎成沫,涂在程昱的伤口上面,这蛇果粉末一涂上去,仅仅几秒钟不到,程昱的脸色就恢复了些许血色,一直抽搐的身体,和急促的呼吸,也渐渐平缓。

    周围的学生不由发出一阵阵的惊呼声,其中一个穿红色羊毛衫的女生,还好奇地凑过去,用手沾了一点儿药沫:“这是什么?蛇药吗?也太神奇了,现在咱们对海蛇的蛇毒,有效解毒手段不多啊,抗蛇毒血清的研究一直没有太大进展……”

    秦卿也对这个效果有点儿意外,虽然在她的记忆里,似乎有那么一条——蛇果能解蛇毒。可是,未来家庭必备的万能解毒药一大堆,蛇果实在不够看,所以印象一点儿都不深刻。这一次要不是遇到意外尝试了一下,她恐怕早把蛇果的这一功效给忘得一干净了。

    唐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人群里,拉住秦卿的胳膊,趁学生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程昱身上,扯着她悄无声息地离开。

    秦卿顺手把缠在桌腿上的毒蛇也团成一团,塞在随身的牛皮背包里面……

    他们刚一出图书馆大门,就听见救护车的轰鸣声,看见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急匆匆赶来,不多时,担架上车,一场马蚤乱终于平息……

    “就是她,就是她。”

    秦卿和唐一刚找了个树荫底下的长椅坐好,还来不及说什么,就看见图书馆那位红羊毛衫少女,领着一位斯斯文文,大约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大跨步地走过来。

    秦卿一愣,心想,不是警察来了,想要回那条毒蛇吧?

    唐一也觉得有可能,笑道:“我听说有些海蛇蛇毒,一克就值七八千,而且,蛇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宝贝,价值不菲,人家能让人拿走?”

    “…………”秦卿咧嘴,心下也犯嘀咕。可这蛇无论如何不能还回去,到不是贪图钱,而是想查查蛇的来历……看看是不是和苏零有关系……

    没想到,中年男人根本不是为什么什么海蛇,而是为了蛇药,一开口就道:“这位同学,请问一下,刚才你给程昱用的是什么蛇药?效果很好啊,我看,比注射抗蛇毒血清更好,不会有什么副作用吧……”

    那男人满脸的狂热,只差没刻上五个大字——‘我很感兴趣’。

    秦卿顿时头大,她现在心里乱的很,哪有工夫说什么蛇药?干脆一问三不知,最后被缠得没办法,只说这药是沈神医,沈国手的孙子送给自己的,也许是什么新发现的秘方之类,一下子把那男人就给彻底镇住。

    毕竟,沈国手在中医界绝对是泰山北斗,一般医生对他佩服尊敬到极点,既然是沈国手家的东西,效果好是正常的,根本不奇怪。

    折腾了十几分钟,唐一和秦卿俩人才脱身离开。

    中医大学堂门外有一个蛇肉餐馆,两个人一出门正好看见,索性就去要了个包间,打算吃一碗蛇羹,顺便说说话。

    安安稳稳地在空调包间里坐下,入口香滑的蛇羹下肚,唐一通体舒泰,吐出口气,皱眉道:“你看,是不是苏零的手笔?”

    秦卿也没把握,苦笑道:“程家家大业大,可能仇人不少,但说他们的仇人本事大到能请苏零出手,我不信,再说,苏零怎么可能对付普通人?就算他脑袋发热,对个孩子动手,也不可能会失败吧?”

    唐一点头,他也觉得应该不是苏零,不过——“即使不是他,也跟他脱不了关系,虽然从没有见过他用蛇杀人,但他喜欢养蛇,尤其是毒蛇,那可是公认的。”

    两个人一时间也想不通,苏零怎么会和一个大商人家的公子哥扯上关系,既然想不通,索性就不再想,反正事情早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六章 出名

    遇到如此古怪的事情,唐一和秦卿今日也就不曾再返回学校,吃完饭直接回酒店拿行李安家,没办法,对苏零,无论是唐一还是秦卿,都忌惮得很,根本不愿意碰上,他们又不是沈醉,没本事也没兴趣和那疯子斗得不亦乐乎!

    并蒂园距离学校不过几步的路,从学校东南的角门进去,五分钟可到达教学楼,去食堂餐厅和图书馆,最多也就七八分钟,就这么短短几分钟的路,来的时候秦卿没注意,回去的时候却发现有好几幅有关沈国手亲自主办的——‘全国肝病患者慈善基金会’的公益广告条幅。

    有广告不稀奇,稀奇的是在黑底红字,鲜亮耀目的赞助人名单中,她秦卿的名字位列第一,显眼刺目的让她心里发毛。

    唐一听秦卿的诸多抱怨,便忍不住笑:“出名好啊,咱们卿卿姑娘刚至京城,就名声远播,好事,好事,你要知道,如果你成为医生,有一个好名声可是非常的重要的……再说,也就在小圈子里引起些风波,又被把你当‘熊猫’展览,担心什么!”

    唐一没跟她说,沈国手上中视的全民养生节目的时候,还特意说起过秦卿,她现如今在中医界最顶级的圈子里,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对此,秦卿当然一无所知,她只是暗地里皱皱眉,也没太当回事儿,反正没将自己的照片贴出来示众就成,除了一部分大夫和病人,谁闲的没事儿会乐意去理会,某某基金会的赞助人都有哪个?

    和唐一在学校门前分手,把装着毒蛇一条的提包塞给他拿走检查,秦卿就回到出租房,收拾资料,继续按照复习大纲学习。

    每天教室,图书馆,餐厅,出租屋,四点一线地进行了五天,辅导班就开课了。期间没有任何麻烦找到秦卿的头上,苏零好像一下子又销声匿迹,宛如从不曾出现。

    只是,她来京城这么多天,沈醉不但没来看看她,甚至连电话都没有一通,这稍微显得有些不正常。

    好在秦卿一向沉得住气,到没有着急,只是给他打了两次电话,却依旧没有人接。

    问唐一,那家伙只说沈醉与美女有约,其他的一个字都不吐露。不过,看他的样子,想必不是有什么大危险。

    秦卿也就干脆不在多想,安安心心地学习,拜多年训练养成的好习惯所赐,一旦进入学习状态,秦卿向来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

    辅导班是每逢周一、三、五上午开,五节连堂,用三个月的时间系统辅导中医综合的六门专业课,课程安排得很紧促,不知道是不是计算好的了的,沈国手在中医大学堂开的那一门诊断学,是在周二上午,两节连堂,所以,秦卿完全可以在辅导班空余的时间跑学校里蹭课,两不耽误。

    秦卿努力学习中,如饥似渴地吸收知识,所以并不知道,她其实已经在中医学院出大名了。

    一周前,校园论坛有一篇帖子被打红描粗,版主置顶,许多人跟水。

    这篇帖子的名字其实也就一般,算不上特别吸引人的目光——‘校园惊现美人高手’。

    正是新学期伊始,各位老师教授变着花样折腾学生,美其名曰看看假期课业有否耽误,楼主自称在图书馆读书读得昏天暗地时,眼前忽然冒出一条罕见的毒蛇,蛇长三米,血盆大口,毒牙锋利,‘张牙舞爪’,顿时把男女老少,学姐学弟吓得三魂七魄全丢,就在此危急时刻,忽有一美人翩跹而至,辣手摧‘蛇’,那条巨蛇在她白嫩嫩的小手里一瞬间就成了条死蛇……

    楼主的文笔不错,这个贴子描述得极细微,极尽夸张之能事,把美人描述得身材高挑,柔韧,腿长腰细,肌肤雪白晶莹如美玉,身手敏捷轻盈,总之,是个看上去很有气质,很有魅力,很有风度的大美女……

    楼主惊吓之余,春心大动,可惜当时情况惊险,没来得及问美人的姓名班级……

    贴下许多人跟着回,有的发表议论说楼主纯属胡说八道,医学院女生不多,寥寥有数的几个漂亮一点儿的早被一众狼友扒出祖宗八辈了,哪还有剩余?再说了,美人一般来说都是花瓶,见到毒蛇尖叫昏倒的有的是,敢于辣手摧‘蛇’的绝对没一个!

    还有的调侃,说楼主是白日见鬼了,要不然好好的大学校园里哪儿来的毒蛇?又不是荒郊野地!

    跟了几楼,下面就有人反驳,说自己那一天也在,亲眼目睹的,还有人被毒蛇咬伤,那美人不光身手堪比特种兵,美貌绝伦,比许多偶像巨星要有气质,居然还是医道高手,被毒蛇咬伤的那个伤患已经快死了,让她两下就救了回来,肯定是医学院的学生或者老师,专业技术过硬。

    讨论了几十楼,众说纷纭,有支持的有反对的,终于,有真相帝出现。

    09级6班班花蔡晓彤出来跟帖,把年月日标出,还指出受伤的是校花闻小蝶的男朋友,除此之外,竟然还有一幅侧脸的照片——美人半跪在图书馆里,正弯着身体给一男子包扎伤口,粉红色的防寒服拉链大开,露出黑色羊毛衫,显得她身形纤细修长,隐隐还能看到秀气的锁骨……侧脸看去,嘴唇粉润,眉目间稍嫌冷淡,风姿极美,有一种中性的迷人气质,说一句勾魂摄魄,毫无问题。

    照片一出,跟贴者大哗,有的惊叫班花现身,求拥抱,求勾搭,不过,更多的狼友们则对那照片中的美女万分的感兴趣,发了无数流口水的图相,还有人大喊着要全校通缉,人肉啊人肉,把美人人肉出来,不能独享啊……

    全校的狼友们总动员,那能量是巨大的,没两天,就有人把秦卿不是本校学生,不过,每周二会出现在沈教授诊断学课堂上,瞬间,本来就爆满的教室更拥挤了。

    秦卿到对此浑然不觉,最多只感慨一下中医学院的学生们确实挺好学,竟然没几个逃课的。

    她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就整理自己的课堂笔记,别说,沈国手真不愧国手之名,随便一两句指点,就能让她茅塞顿开,一些自己学习中弄不明白的东西,听完课之后,也豁然开朗了,只不过,她这个假学生,就算有问题,到底也不好意思跑去麻烦人家。

    不过,另外的辅导班那位年轻老师,为人热情,好为人师,秦卿到是挺乐意下课之后和他探讨探讨,偶尔请喝点儿东西,此顿便饭,那位老师从不拒绝——按照唐一的说法,男人,尤其是年轻的,没有女朋友的男人,大多数时候绝对不会拒绝美女的邀请。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七章 惊动

    秦卿是半夜被手机铃声吵醒的,她拧开床头灯,翻看手机一看,电话号码很陌生,是个京城的固定电话。

    “……卿卿,我这里出了一点儿麻烦,现在在凤来居,你叫一队兄弟过来帮忙,别惊动长辈,免得他们担心。”

    沈醉的声音从容不迫,哪怕是在杀猪般的惨嚎声下,也没有半个音节波荡……背景音很杂乱,有哭喊啜泣的,也有惊叫求饶的,更有破口大骂,满嘴打打杀杀的。

    秦卿无声无息地笑了笑,挂了电话,就往身上披衣服,也没问沈醉是什么事儿,只要收到他的消息,总是好事情。

    她穿好衣服,摸出手机,直接往驻地在京城的羽林第九训练营值班室打电话。

    不是不想找孙老,而是这事儿若一惊动孙老,那上面一帮老人就都知道了,既然沈醉不想声张,还是别惊动太多人……再说,三更半夜的,把孙老折腾起来,也不大合适。

    其实,沈醉真没想半夜三更打电话吵醒秦卿,只不过,他手机坏了,而他能够记在脑子里,印在心上的电话号码,只有秦卿的,没办法,这才拨了这个电话。

    沈醉沈大教官的记忆力虽然也很不错,可是,他只会记自己认为重要的东西,至于战友们,朋友们的电话号码,反正在手机存着,他又一向手机不离身,哪有记的必要?脑子里的垃圾太多,也是会影响记忆力。

    凤来居,京城分店

    东面还有一些灯光,西面挂在墙壁上的灯全部碎裂,在这个月色明媚的夜中,店里带着几分阴惨惨的诡异。十几辆警车把大门口堵得严严实实,荷枪实弹的防暴警察一个挨一个拥在门前,却谁也不敢往前再走一步。

    店内

    四个青年男子满头鲜血的倒在地上,嘴里不断地呻吟,温柔低着头,一动不动地站在桌子旁,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

    沈醉坐在咖啡色的软沙发上,手里一杯青碧色的竹叶青,有些昏暗的灯光一照,有一种晶莹的动人色泽,他的脚,踩在一个肥胖臃肿的男人脖子上面,整个人显得有些漫不经心,似乎根本没把外面的警察放在心上……

    说起来很潇洒,但其实,沈醉的样子远远算不上太好,外套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只剩下一件儿单薄的白衬衫,腹部已经被鲜血染得通红,嘴唇青白,脸色也有些晦暗,当然,这不可能是眼下这帮废物打的,他到凤来居之前就受了伤……

    外面的警察终于来了领导,围在门口的警察分开,让一个三十几岁模样的警察进入,黑洞洞的枪口却是一刻不离沈醉,只见那警察高声喝道:“里面的人听着,马上放了人质,双手抱头,不许反抗,否则以拒捕论……”

    被踩在脚底下的那个男人见到警察来了,立时发出尖利的嚎叫声:“高坤,快他妈的杀了他……”

    沈醉皱了皱眉,脚下一用力,那肥胖男人瞬间眼睛一白,倒吸了口冷气,声音也戛然而止,只能不停地喘着粗气,再也不敢开口说话。他这才抬手看了一下手表,这一次出门,根本就不方便带任何证件,要是秦卿他们再不来,恐怕真要往公安局走一趟了……

    就在那叫高坤的警察见沈醉迟迟没有动作,正想有所行动时,公路上烟尘滚滚,五辆军车飞驰而至,警察们都呆了一呆,沈醉松了口气,脚下一挑,啪一声,把脚底下已经被他踩得半死不活的肥胖男人给踢出半米高,直直撞在几个警察的身上,顿时,哎哟声四起。

    转眼间,五辆军用吉普就到了眼前。

    那帮警察惊疑不定地看过去,就见当先下来的是个不到四十岁的军官,肩膀上挂上校衔,满脸威仪,神情肃穆,他身边跟着的却是个年轻女子,长得很漂亮。

    “沈醉,还不出来!”

    他一开口,一共二十个年轻战士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