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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全]第8部分阅读

    药师[全] 作者:

    战士手里托着冲锋枪齐刷刷下车,虽然只有二十个人,可是那气势,堪比千军万马,被他们一镇,一帮警察居然不自觉地就把路让开,由着沈醉走出,根本就没想到要阻拦……

    “怎么弄成这副样子?”军官打量他几眼,脸色一黑,转头,目光不善地瞪向有些不知所措的警察们……

    高坤一愣,连忙笑道:“这位首长,我们接到报警,这也是职责所在,我们可真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没有采取暴力行动……”

    他的话还没说完,又给吞了回去,能在京城闯出局面的警察都很有眼光,知道什么时候能硬,什么时候不能硬,要是一般的军人,他当然不会怕,可遇上一个不到四十岁就混成上校的军官,他还真不敢多说什么。

    高坤心里叹了口气,看着黑洞洞的冲锋枪,又看了一眼那军官肩膀上的军衔和漆黑的脸色,再看一眼杀气腾腾的士兵,额头上也不觉渗出冷汗,心里把闯祸的那混蛋骂得狗血淋头,这帮人平日里欺男霸女也就算了,小老百姓遇上只能忍着,奈何不了他们,可你也得看清楚再欺负人吧,这下可好,撞到铁板了,看看这事儿可怎么收场!

    “咳咳。”秦卿摇头失笑,给沈醉使了个眼色,“大川哥,你先把人带回去,等明天咱们再处理,我看沈醉也累了,先让他歇歇。”

    孙大川点头,一挥手,立即上来两个战士,拎起那已经昏迷的男人就往军车上塞。

    高坤脸上一黑,咬了咬牙,苦笑道:“这位长官,不过是个误会,那位是临海市市长家的三公子……”

    可惜,没有一个人理会他,高坤也不敢真的让人去阻拦,他再清楚不过,军人们对于执行命令,那绝对不打折扣,他要是敢拦着,一准儿被打倒在地,绝对更丢人!

    分出一辆军车,先把沈醉和秦卿回去,沈醉身上有伤,秦卿不放心他自己走。

    回到租住的套房,秦卿替沈醉放好洗澡水,又往水里面加了一小瓶灵液,才打发他去洗澡,至于衣物,那是肯定没有,半夜也没处去买,只好用秦卿的睡衣将就一下了。

    沈醉洗完澡,裹上秦卿的睡衣,秦卿的身量极高,又喜欢肥肥大大的衣服,所以,这睡衣他穿上到也不是特别的小,又拿了条长浴巾披好,才离开浴室。

    进屋时,秦卿正坐在阳台处看书,手里捧着本厚厚的《中草药集成》,膝盖上摊着一本牛皮的笔记本,手中钢笔转动,在灯光下,洁白的手指晶莹剔透……

    沈醉一伸手,按住忽然剧烈跳动的心脏,笑问:“学业如何?”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八章 中医

    秦卿抬头,微笑,既然被打断了思路,干脆将书扔到一边儿:“没问题……将来我成了沈国手的弟子,你要不要叫我师姑?”

    嘴里说着话,秦卿手下不停,站起身,把沈醉推到沙发上坐好,从头到脚开始检查他的伤势:“嗯,颅骨无损伤……身上十二道刀伤,腹部这伤口,可够严重的……”

    沈醉腹部一道裂口,从胸部一直裂至小腹,肌肉翻开,隐约有些泛白。

    “……对方使得是反手刀?你去找苏零了?”

    苏零是使反手刀的大家,每一次与人交手,刀刃都是由后至前,由右向左出,让人防不胜防,哪怕是功夫与他不相伯仲,甚至更好一些,在他手上都讨不了好去。

    再加上他功夫极佳,心狠手辣,也不忌讳偷袭暗算,所以,凡是被他盯上的,他就算不出手,等上十天半月,对方自己就受不了精神崩溃……

    “没事,只是小伤……你放心,苏零来京城是为了追回他自己的东西,那个程昱并不是他出手,只不过正好碰上罢了。”

    秦卿点头,她也知道,如果真是苏零出手,程昱哪里还有活路?那家伙的规矩向来严苛,对一个人,从来只出手一次,一次失败,再不动手,可是十年来,无论是谁,都没有享受到过他赋予的这种权力,但凡他出手,对方就只有引颈就戮的份儿。

    沈醉半躺半靠在沙发上,许是刚喝了酒,也或许是受伤的原因,他的脑袋有些发热,昏沉沉的,一颗心也不自觉地躁动,恋恋不舍地看着卿卿从他的身体上移开的手,很奇怪,卿卿习武多年,又是用枪的高手,一双手上,虎口掌心早磨出厚茧……可是,他还是觉得很美,很迷人……

    秦卿叹了口气,不再说苏零的事,那个人也没什么好说的,想说的话,十年来已经说得够多……

    沈醉怎么都不肯去医院,连他老爷子开的医院都不肯去。

    没办法,秦卿只好自个儿煎好药,喂给他喝了,又拿出金针,给他金针过|岤,用内气一点点地将他身上的瘀伤揉开,内气破淤血,肯定疼得厉害,那种‘黯然销魂’的滋味,秦卿自己很清楚,但沈醉似乎毫无感觉,她的治疗好没有完成,就已经睡着了。

    秦卿把沈醉放平,拿了条毯子搭在他的身上,关了大灯,只打开一盏书桌上的台灯,在昏暗的灯光下,沈醉的脸更柔和了几分。

    看着这个男人,她便忍不住感叹,这人真不像现代社会出来的男人,反而相当有古代君子风范——从小到大,他除了没有从医之外,从不违逆长辈,对长辈恭敬万分,没有叛逆期,不喜欢声色犬马,不喜欢名与利,不崇拜任何明星,生活很规律,就连他喜欢一个女孩子,也是低调的,温柔的,不敢轻易说出口,他也爱喝酒,爱竹,爱抚古琴,喜欢下围棋,喜欢冶游,对兄弟朋友,可以心甘情愿地去两肋插刀……

    这样一个温文如玉的男人,如果能喜欢他,又得他的喜爱,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沈醉一醒来,便觉得神清气爽,淤血全消,身上的伤好了大半。

    “咱们卿卿果然了不得了,我看,就是我家老头子也不一定有你的本事。”

    “拍马屁也没用,照样得喝药。”

    沈醉哪里都好,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家里药味儿闻得太多,从小到大他就不喜欢吃药。

    而且,他们家世代学医,可以算是中医世家,偏偏只有他这个向来乖巧听话的长子嫡孙,只跟着老爷子学习按摩,学习治疗跌打损伤的方法,其它的一概不学。

    也不能说是不学,他家老爷子给他讲课,他也乖乖听着,只是左耳朵进有耳朵出,在这方面,笨拙得都不像是沈醉了。

    折腾了好几年,老爷子看他实在不肯好好学中医,也只有叹口气,罢手,那是他亲孙子,舍不得打,舍不得骂的,还能怎么样?

    秦卿锻炼完身体,给沈醉煮了一杯红枣姜茶,交代他老老实实地休息,不要出去乱跑,就翻出沈醉的银行卡,出门打算去买些补血的中药回来。

    秦卿手里积攒的药物,她自己用了不少,现在都不大够了。

    上午人不多,道路上还算清净,昨夜下了一场雨,今天的空气里尚带有三分水汽,环卫工人们刚刚打扫完卫生,整条街道干干净净。

    秦卿记得离学校不远的步行街上,就有一家小中医院,走了不到十分钟,就到了。

    “医生,这药我们都喝了半年多了,可我爹的头痛一点儿都没好……您看,能不能给再看看……”

    “哪有那么多废话,接着喝就行了,你们要不愿意喝,先把方子钱交了,到别处去看!”

    秦卿一怔,眼睁睁看着那头发略有些斑白,满面风霜的中年男人点头哈腰地拿着药方出去抓药,她深吸了口气,也不再进去,快两步赶上,笑道:“这位先生,我是医学院的学生,你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方子?”

    那中年男人一愣,脸上的愁苦之色还没有隐去,只是笑了笑,把方子递来,秦卿一看,那龙飞凤舞的字,还真不是一般人能认识的。

    “令尊头痛?”

    “是啊,都十几年了,一直不好。”

    中年男子讷讷地道,为了给他爹看病,大医院去过好几次,病没治好,钱如流水般花出去,家里本来就不宽裕,还有两个孩子要上学,要不是实在拿不出钱来看了,他也不会带着他爹到这种小中医院碰运气。

    秦卿脸上一丝表情都不曾带出来,苦笑地看着这方子,低声道:“先生,这方子它……您父亲既然吃了半年还没有效果,我看,不如我介绍个地方,您带您父亲去试试,就是沈国手沈大夫的最近新开的那家惠民医院,您知道吗?”

    中年男人愣了愣,脸上终于浮现出喜色,大声道:“真是沈国手开的?那,那,沈国手那么一个神医,我们去的话……”

    “您放心,我手里有那家医院的免费治疗卡,还能用二十次……”

    送走了千恩万谢的中年男人,秦卿把手里的药方攥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闭了闭眼,苦笑,医德败坏,怪不得有那么多人都不相信中医……

    某些医生不懂医术,开方子不管什么君臣佐辅,不讲究五分治疗,五分调养,只要吃不死人就成,长此下去,中医不衰败才有鬼呢。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九章 礼物

    秦卿立在大街上,远远地看着那个中年男人一步一步远去的背影,愣了好一会儿,心里隐隐沸腾的怒火才算消下去。

    那是个老兵,还是个上过战场的老兵,她认得出来,按年纪算,大概是越战时期的老兵吧,虽然现在的他,看起来颓废而无害,可刚才接触时一瞬间睥睨而尖利的眼神,双手的厚茧和火药灼烧出的伤痕,还有坏掉的那一只眼睛……这些痕迹,无一不表明,这个男人,曾经是名军人。

    让一个老兵,为了年迈的父亲四处求医,花钱买罪受……秦卿心里酸楚,钝钝的痛,五味杂陈。

    自从医院营利以后,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医院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可是,医生的素质越来越差,医院越来越黑心,根本就不把病人当回事儿,医疗事故时有发生,老百姓不塞红包,根本不敢让自己的亲属近手术室。

    闹到现在,病人们看不起病还不算,就算凑出钱给了医院,病能不能治好,那也是凭运气……

    秦卿叹了口气,这些事情,她有心要管一管,想试着改变一点儿什么,好不负自己的奇遇,不负一身所学,却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成功的,无论如何,她需要名气,需要无数有热情医术高明的年轻医生……也需要钱……

    也许,她可以先从军队着手,先让退伍老兵和他们的家属得到平价,甚至是免费的医疗,在军队里,她有后台,有势力,做起来大概不难,等到做出成果,再推广至全国,阻力应该会小上很多吧。

    胡思乱想一会儿,秦卿才另外找了一家药材超市,买齐了药回家。

    回家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正午,不早了,幸好沈国手家的老管家提着菜找上门,一见秦卿不在,就跑去厨房准备午餐,要不然,沈醉这个病患大概免不了要饿肚子。

    只是,他受伤的消息到底没捂住,让长辈们都知道了,孙老打电话来一通责骂,沈国手到没说什么,只是老管家刚叔既然一大早就找上门,那位老人,心里肯定一样不安。

    这一点儿,恐怕沈醉会懊恼许久,但是没办法,这里是京城,发生点儿芝麻绿豆的小事,也能闹得沸沸扬扬,何况是沈国手的孙子,羽林的上校教官同志让警察们围捕,还受了伤?

    “我想拜访沈国手。”

    秦卿把黑色的药汁通通灌进沈醉的肚子里,端端正正地坐在咖啡色的茶几前,看着他出神。

    沈醉笑了笑,颔首,轻轻吐出一个字:“好。”

    既然要去拜访长辈,那总要带点儿礼物的,贵重东西秦卿没有,沈国手大概不稀罕,医书一时半会儿她也抄不出来,听沈醉说他爷爷很喜欢琴棋书画,也喜欢雕刻,木雕,石雕都爱,干脆自己找出块儿青黑色的玉石,自己动手制作……

    沐浴着午后的阳光,沈醉自己捧着本《三国演义》,有时会抬头看秦卿一眼,秦卿低着头专注的刻着东西,手里的半截小刻刀一下一下划动,旋转中带着某种奇妙的,很迷人的韵律。

    沈醉看了欢喜,总觉得秦卿比那些高明的匠人要有灵性,她已经不是‘匠’,而成了‘师’,看她雕刻东西,神情专注而悠然,就宛如是一个艺术家在抚摸自己最心爱的作品。

    以前秦卿雕刻的时候,沈醉很少从头看到尾,大多时候都是只欣赏成品,可是这一次,他却忽然觉得,其实她动手的过程,要比那最后的成果更加迷人。

    大约一个多小时过去,秦卿捧起石料,拧亮桌子上的台灯,朝着灯光看去,她的一张脸在白炽灯的照耀下,晶莹剔透,手指比石料还像玉制的,美不可言。

    沈醉一勾唇,干脆把手里的书扔下,灯下观美人的机会不多,放过就未免太可惜了。

    刚叔拿着碗筷从厨房走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形,窗户半开,微风撩起美人的发丝,沈醉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在美人粉红的唇瓣上,眼神温柔。

    刚叔的眼睛里,不觉流露出几分笑意,他也算是看着沈醉这孩子长大的,沈醉的父母都是军人,还是第一线的军人,很难顾及到家庭。

    所以,从小,沈醉就在他爷爷身边长大,刚叔看着他从嗷嗷待哺的婴儿,长成温文如玉的少年,又变得和他父亲越来越像,成为一名共和国军人,总觉得自家这个孩子很温和,对着所有人都礼貌客气,对长辈恭敬孝顺,但是,此时此刻,他终于发现,这孩子已经长大了,有了在他心里不一样的人,女人。

    也许沈醉都不知道,他看着那女孩儿的眼神,温柔的简直要滴出水来。

    刚叔忍不住开心,他早就盼望沈醉能够娶妻生子,能够有一个家,可是,这么多年下来,无论是名门淑女,还是将门虎女,这孩子一个都看不入眼,老爷子宠爱他,不愿意勉强,耽误到现在,他都三十好几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他这个做长辈的,怎么可能不着急?

    又花费了半个多小时,秦卿终于刻完,塞进沈醉的手里,笑道:“来,你看看,沈国手会不会喜欢?就差磨光了。”

    沈醉挑挑眉,接过来细看,是神医华佗的雕像,‘华佗’右手捧医书,左手拿着金针,神情肃穆,庄严大气,尤其是那医书的书页,也不知秦卿用了什么手法,居然无风自动,好像随时都欲翻开一般。

    沈醉摩挲许久,看了看厚实的底座上一排端端正正地写下雕刻时间的小阿拉伯字母,还有一条蜷缩起来的蟠龙,整个雕像,栩栩如生,精巧玲珑……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刚叔就先忍不住大声笑道:“好,好,咱们卿卿姑娘的手真巧,老爷子肯定喜欢。”

    一句话,逗得秦卿和沈醉都眉开眼笑。

    沈醉看了一眼刚叔手里的碗筷,笑道:“吃饭吧,我饿了。”秦卿摸摸肚子,刚才雕刻的时候不觉得,这会儿还真是感到胃里空空荡荡。

    结果,三个坐下,一碗饭还没吃完,电话响了,秦卿接听,没说两句话,就蹙起眉头,看了沈醉一眼:“大川哥,你看着办吧,沈醉不会有意见的。”

    刘大川在那边儿咬牙切齿:“他没意见……轻易饶了这畜生我还没法跟老爷子们交代呢,我就等着,看看都还有谁,敢跑来给这畜生说情。”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章 进食

    秦卿失笑,把手机塞给沈醉,让他自己和大川哥说。

    “喵——喵——”

    小黑猫闻到饭香,一个跳跃,从沙发上蹦到秦卿的膝头,秦卿挑挑眉,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小黑,等一等,姐姐给你去煮鱼。”说着,把小猫搁在肩膀上,去厨房给它做鱼吃。

    沈醉古怪地抬头,瞥了秦卿一眼,他实在没想到,羽林赫赫有名的暴徒霸王花,居然也有如此小女儿气的一面。

    沈醉的心思,秦卿是不知道,她如今的注意力都搁在自己生平第一只爱宠身上。以前这小东西用牛奶泡半块儿馒头就吃的津津有味,结果,在秦卿身边没呆几天,一张嘴就给养叼了,没有加入灵液的生鱼都不带瞄一眼。

    秦卿对此毫无办法,她心不够狠,小家伙不吃,只用一双水汪汪,可怜巴巴的大眼睛瞪着你看,任是铁石心肠也得心软。

    于是,小猫的伙食一天变一样,由馒头,火腿直接升到鱼肉,牛肉,兔肉……

    不过,眼看着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猫,变得油光锃亮,毛发润滑,圆滚滚的可爱至极,她心里高兴得很,就不大介意小家伙挑嘴不挑嘴了。

    炉子上搁一个瓷罐儿,处理好的两条鲫鱼扔进去,加上一小瓶灵液,除了盐之外,并不搁其它的调料,大火煮上十几分钟就开锅。这种鱼汤人肯定不喝,却很对小黑猫的胃口,做好之后,在冰箱里稍微冰一下,连汤带肉一起搁进小猫专用的瓷盆里,就开饭。

    秦卿一只眼睛看着自家的宠物吃饭,看到沈醉把手机关了,笑问道:“说说,在凤来居是怎么回事儿?竟然闹到了警察围捕的地步……难不成,你也学别人英雄救美?”

    沈醉苦笑,点点头:“温柔是少杰的前妻,少杰对她,到现在也不是完全无情的,她和唐一……就算她和唐一没关系,只为了少杰,她惹的麻烦,我也不能袖手旁观。”

    秦卿叹了口气,可不是,少杰虽然不是军人,但他们那个圈子本来就小,小一辈彼此之间就算称不上兄弟的,最起码也不是陌生人,说一句朋友,绝不为过,有人到凤来居闹事,沈醉没看见也就罢了,既然看见了,怎么可能袖手旁观!

    温柔这个女人,秦卿喜欢不起来,她一个人搅和得唐一和刘少杰反目成仇,甚至可以说,唐一的双目失明,与她多少也算有一点儿关系,要不是她,唐一就不会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心绪不宁,也就不会失误,不会失明,他和刘少杰,也就不会多年兄弟如寇仇……

    可是,有的时候秦卿又觉得,这其实只是阴差阳错,老天弄人而已,不能把这些事归咎于一个女人。

    温柔的确错了,但她就是那样一个定不下心的女人,纯属性格问题,而且,对她自己的这种性格,从一开始,温柔就心知肚明。

    当年她嫁给刘少杰之前,就有和他明明白白地说过——“我的确喜欢你,想和你组建家庭,为你生儿育女,一辈子生活在一起,但我是个多变的女人,我自己也不能肯定,这样的心情我是不是可以保有一生一世……”

    刘少杰对自己有信心,他觉得温柔只要嫁给他,就一定能够定下来,爱情已经冲昏了一个年轻男人的头脑,所以,他不顾家中长辈们的反对,一意孤行,在没有任何长辈的祝福,没有得到一个人的谅解的情况下,就急不可耐地娶了温柔。

    两个人结婚的那些日子,温柔想必也是不好过的,一定有很多一心为刘少杰好的长辈们找过她,这虽然不是狗血电视剧,可是,道理是一样的道理,自己看好的晚辈,放着那么多门当户对的名门淑女不要,愣是要娶一个夜总会的陪酒女,哪一个长辈会乐意?

    在这样的压力下,别说温柔本不是个‘温柔和顺’的性子,就是个好脾性的,恐怕都受不了,她故态复萌,固然绝大部分是本身性格,积习难改的因素,但多少也有家庭生活与想象的不同,困难多,痛苦也多,有关系……

    离婚之后,温柔曾经打算自力更生,不要刘少杰给他的产业,不过,没两月,她就知道生活不易,也因为结婚后养尊处优惯了,实在过不惯苦日子……

    想到这里,秦卿忍不住失笑,她果然还是很难讨厌温柔这样的女人,就算她的所作所为,在长辈们眼里,又是一个‘不要脸’的证据。

    可那个女人并不虚伪,她能大大方方地承认自己是个卑劣小女人,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过不惯苦日子了,她‘知错能改’,既然发现自己已经受不了以往的生活,那就绝不会为了面子让自己难受,很干脆地去找刘少杰说,重新要回凤来居,继续做她的老板娘……

    这样一个性格多变的漂亮女人,别说男人会为她痴迷,就连女人,也不得不承认,她实在有魅力!

    沈醉一边替秦卿盛好一碗玉米浓汤,用勺子搅一搅,吹凉了,等她来喝,一边笑道:“那天我和苏零在‘世纪广场’动了手,衣服坏了,钱包什么的一概丢失,人也受了伤,没办法,只好去离得比较近的凤来居修整一下,没想到,刚进门就碰上一个小胖子喝醉了酒,在大厅里耍酒疯,缠着女服务员让人家陪酒,温柔过去劝说,那人居然转移目标,非要让温柔跟他回家……”

    “眼光不错。”秦卿失笑摇头。

    沈醉也在心里叹了口气,“我当时正憋着一股子火气,没耐下性子,出手稍微重了点儿……”

    哎,这事若是传扬出去,还不知道被说成什么,没准儿……沈醉招呼秦卿过来喝汤:“也不知道那小胖子是不是不识时务,惹到大川哥了,他竟然叫嚣着要给他定一个‘叛国罪’,还想要一查到底,谁来求情就查一查谁……”现在那些当官的,又有哪一个不怕查?真要追究起来,恐怕会造成大动荡。

    秦卿一瞪眼,苦笑:“千万别,这事儿不宜闹得太大。”

    “放心,我和大川哥说了,还是公事公办,要那小胖子没有太大的恶迹,就让他赔偿女服务员和温柔一些精神损失费,公开赔礼道歉……”

    对于这次的‘英雄救美’,在座的几位,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吃完饭,刚叔把碗筷给收拾好,沈醉就鼓动秦卿去换身衣服,去见见他家老爷子。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一章 拜访

    “茅檐长扫净无苔,花木成畦手自栽。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

    进了红墙绿瓦,炊烟袅袅的四合院正堂,秦卿第一眼便看见挂在书桌前的长卷,上面描绘的是此处田园风光,旁边书就杨万里的名诗——《小池》。

    “老爷子平日里就喜欢附庸风雅,画几笔画,写几个字。”

    秦卿笑着摇头,“老爷子好风骨。”

    她家里书香门第,名字名画成堆,眼界自然很高,在秦卿的眼里,这幅字画确实是太一般,笔力不够,转折处颇显生硬,不过,老爷子写字画画,也不是给旁人看的,里面那股子悠然自得的味道,已经让这幅字画能使得老爷子自己满意了。

    他们两个在书房欣赏桌子上的名诗画作,秦卿随手从高耸入屋顶的大书架上面取了一本《神农本草经》翻开来看了几眼,而与他们只有一墙之隔的诊室里,却是鬼哭狼嚎——“救命啊,啊啊——”

    这叫声终归太凄厉,而且已经持续了十几分钟,以往自家老爷子给人正骨,也就几秒的事儿……沈醉皱了皱眉,干脆拉着秦卿推开门看过去。

    屋子里的床铺上趴着一个身体扭曲得宛如麻花的年轻男人,一头红毛,满脸汗水,一口口吐着粗气,还直翻白眼。

    沈卫国握住他的手臂,咔吧一声。本来僵硬的一条手臂瞬间恢复,不过,那个男人因为剧痛,两个看护没按住他,一阵挣扎,腰和大腿小腿上的扭伤更加严重了……

    沈卫国用热毛巾擦了下手,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扭头,看见沈醉和秦卿,眼睛在秦卿的身上绕了一圈儿,顿时大亮,脸上笑眯眯地道:“来了?进来吧,外面冷。”

    沈醉和秦卿从善如流。

    沈醉还走近前,好奇地戳了几下倒在床上的男人,他不是医生,不过,自小也是家学渊源,对于医学,并不陌生,见过的各种各样的病患更是数不胜数,可是,能把自己扭成麻花的,腰、腿、胳膊、没有一个好地方的,还真是生平仅见。

    他这一动作,吓得那男人脸色煞白,惨叫:“小祖宗,醉哥,您手下留情,手下留情啊!”他已经被翻来覆去地折腾了半个小时,再这么折腾下去,就是治好了,恐怕也得精神分裂。

    沈卫国苦笑着摇头:“老了,真是老了,气力不够了……”

    这样古怪而严重的扭伤,要换了他年轻的时候,也不是不能短时间内给治好,减缓病患的痛苦,可现在,他毕竟已经七十,人生七十古来稀,就算平日里保养得再好,可精力的确大不如往年。

    沈卫国抬头看秦卿一眼,见这女孩子气定神闲,通身的气度不凡,又想起这位是军队出身,正骨的本事肯定是有的,不由笑道:“秦卿啊,怎么样,你会不会正骨?”

    秦卿也不局促,大大方方地笑道:“会,如果老爷子放心,不如让晚辈效劳。”

    “好,好。”沈卫国乐呵呵地让开位置,扶着花白的胡须,心里高兴得很,他就喜欢大方有自信的姑娘,这会儿对着秦卿,上看下看,哪里都觉得好,沈醉是他的孙子,他还能不了解,那小子心里想什么,他一眼就能看出来,不过,不愧是自己的孙子,眼光就是一流。

    沈卫国对于沈醉不能继承自己衣钵的事情,多少有些遗憾,总想着以后他的孙媳妇是个从医的,而沈卫国又是军医出身,对军队养出来的姑娘,天然便有好感,秦卿两样都占全了,人还生得好颜色,气质也极佳,这位早盼望有孙媳妇,想着有生之年能够四世同堂的老人,对秦卿真是喜欢到了骨子里。

    可是,沈卫国有信心,那可怜的病患一看秦卿那么年轻,还是女孩子,细胳膊细腿,脸色已经不是惨白,而成了铁青。

    “别呀,老爷子,你可不能草菅人命,你不给我麻醉也就算了,可你不能随便找个人治我啊……老爷子,我还不想死呢……啊……”

    他的嚎叫声还没完,就见秦卿一步上前,出身抓住那男人的肩膀,然后提起来一甩手,那男人就疼得‘嗷’一声惨叫,刹那间来临的剧痛,让他恨不得昏死过去。

    “你——你——你杀人啊,知道小爷我是谁吗?弄不死你……咦?”

    男人吓得哆嗦了半天,才发现自己整个人被甩下床,已然靠着墙壁直立,他活动了活动手,又扭了扭腰,摸了摸脖子,居然没事儿了。

    “好,好手法,哎,现在老有一帮人叫嚣咱们中医是伪医学,真应该让他们也来看看,到底什么才是中医。”

    沈卫国眼睛大亮,也不管还跳着脚手舞足蹈的病患,拉着秦卿就出门,连沈醉这个宝贝孙子都给他扔下了。

    那病人还扯着嗓子喊:“美女,你哪家医院的,等下次我再生病,还找你啊。”

    秦卿一下子被逗笑了,沈卫国也哭笑不得,让刚叔把人赶出去,扭头冲秦卿道:“来,听沈醉说,你很会下棋?陪爷爷我下一盘。”

    长辈既然开口,秦卿也不推辞。

    沈醉也过来,帮他们摆好棋盘,拿棋子,棋盘还是榧木棋盘,价值不菲,秦卿这边儿,沈醉利利索索地准备好热咖啡,湿汗巾,小零食点心,招呼周道。对面老爷子吹胡子瞪眼,刚叔才给他端来一个雕漆的军绿色茶碗,沏了一碗茶叶沫子……

    沈卫国眼睛里透着笑,面上却故意板起脸,咕哝:“哎,我这个糟老头子,真是没人待见啊。”

    下期开始,老爷子的棋力……

    秦卿一开始心里多少还有点儿紧张,可一下,才发现这位老爷子根本是个臭棋篓子,就乐了,她和别人不一样,别人碰上下棋臭的,那得浑身不自在,可秦卿和高手下得,陪低手玩一玩指导棋,那也很乐意,全当放松精神。

    秦卿一放松,两个人到下得旗鼓相当,连下两盘,都是沈老爷子一目半目地告负。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二章 困难

    最冷的几日过去,天气开始转暖。

    春光明媚,太阳当头,柳条冒出了新芽,秦卿捧着本从沈老爷子那里借出来的《指压秘技》,坐在中医大学堂操场旁边的树荫里细读。

    这本书还不错,在她的记忆中,未来药师导引术里,也有关于指压按摩方面的内容,不过,那都需要内气引导,所以也就相对粗糙些,没有此书的记载详细。

    老爷子不愧是世家出来的老中医,家里的藏书甚丰,以后要多去‘打打秋风’才是。

    不远处传来一阵阵打球的声音,伴随着清风拂面,让人的心情不自觉愉快起来。

    前几日离开沈家的时候,老爷子亲自把她送出门,两个人谈了很多,沈老爷子告诉她不少如今中医现状,国家医疗方面的情况。

    医学界的圈子不大,老爷子行医五十多年,对这方面的事情,了解甚深,秦卿可是受益匪浅。

    她把自己想要开平价医院的事情告诉老爷子,老爷子思考良久,只是拍了拍她的手苦笑,要说惠民医院其实也算是平价医院了,以老爷子现在的名望地位,并不曾指望它营利,可是,就是这样,一般老百姓们在这里看病也照样困难。

    一是药材的价格实在昂贵,现如今,药材种植培养基地不少,可真正的好药材不多,只要是上些档次的药材,价格就不是一般老百姓吃得起的,而且,哪怕是中医馆,也少不了用西药,大多数西药的专利在人家西方手里,专利费高昂,价格自然是低不下来。

    二来,好医生也缺乏,尤其是中医这边,真正能够独当一面的医生都得是有二十年以上从医经验的老医生,这样的人才哪里多见,大多数都是速成中医,只能按成方抓药,本人看不了病。

    中医不比西医,求不得速成,它的神奇,就在于同样一个方子,某一味药材加一分,是良药,减一分,就成了毒药,某一种毒药,在特定的情况下,照样能治病,能这一切,必须要靠医生来掌控,要掌控这些,第一必须的就是经验,大量的经验。

    要不说中医必须从小培养,三岁背汤头歌,五岁开始读本草,这样循序渐进,学上二十年,做好多年的学徒,才能出师。

    如此培养医生,数量怎么可能多起来?现在中医学院出来的学生,离老一辈的学徒都太远,等他们工作几十年,真正厉害起来,已经成了某某专家,某某教授,专攻学术,不轻易给普通老百姓看病了……

    年轻的中医,必须倚靠成方,其实,成方也好,都是经过不知道多少次实验形成的,可是,中国遭受过太多太多的浩劫,自从满清入关,后来战火洗劫,在之后十年内乱,中华文化几乎被彻底摧毁,真正经过几千年发展,成熟起来的中医典籍,留存甚少,现在,中医能够找到的成方,和以前相比,恐怕连万一都没有……

    中医,我们的国粹,已经失去了传承!

    哎,如今这样缺医少药这样的局面,想要办一所真正的,能让老百姓不再为生病发愁的平价医院,恐怕很难,很难。

    秦卿合上书本,用力一握拳,就算难,那也要做!

    药材贵,她自己种植,医生少,她自己培养,至于成药方,至于中医教材,这是她最不缺少的。

    先从军队开始,找刘队,周队帮忙筹划,办一家军队附属医院,军人和军属看病免费……

    秦卿暗暗盘算,军队这块儿她比较熟悉,自己家,要人有人,要靠山有靠山,随便一划拉,帮忙吆喝的都不会少,应该阻力不大……

    只是,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钱,她之前从来没有把钱放在心上过,从小就生长在军队,对金钱毫无渴求,可是这一次,却开始觉得钱很重要了。

    难不成还卖药方?她真不大乐意,要不然,去宰几个富户?哎,要是能找到宝藏,不劳而获就好了……等等,宝藏?

    秦卿忽然一皱眉,说到宝藏,她到想起整理大药师记忆时的一条秘闻,因为和医学无关,她当时没有在意,现在想来,似乎是说在公元2109年,有一个叫桑巴的藏族人在四川‘蛇口县’一个山坳里发现了大批宝藏,几十年后,到桑巴死前,这件事儿才传扬开,事情闹得很大,几乎尽人皆知,还有不少考古学家对藏宝地进行再次勘察。

    以药师的绝佳记忆力,那‘藏宝地图’真的很详细,按图索骥,应该不难……要不然,去试着找一找,看看这秘闻是真是假?

    若是真的,她也可以挖掘一两样,只不过,必须要有专业知识,可不能乱挖,这些宝藏除了金钱价值之外,历史文化价值才最重要。

    秦卿坐在操场边,捧卷沉思,她今天穿了一身浅绿色的羊毛衫,咖啡色的牛仔裤,腰上斜挎着一个黑色皮包,坐姿端正,青春洋溢,在这个大操场,就是一副漂亮风景画,不少在场上打球的少年,都忍不住偷偷摸摸地张望……

    “哟,美女!”

    秦卿手一紧,一把三棱军刀到了指尖儿,不过,只一瞬间,就又收了回去,估计旁人最多能看到一丝闪光,她一抬头,就瞅见一个满脸大汗,一脑袋红毛的年轻男人,正一手抱着篮球,另一只手拎着矿泉水瓶,瞅着她傻笑。

    “呃……醉,醉……”

    傻笑的男人一看清楚秦卿的脸,登时吓了一跳,张口结舌。

    秦卿也乐了,原来是见过的,那天在沈老爷子家,这小子被人弄成麻花,还是她出手给救治。

    “是你啊!”

    “醉,醉哥的女朋友!”

    男子吓得脸色煞白,左张又望,看样子是生怕沈醉从什么地方冒出来。“醉哥没来吧?我今天可没打架,只是打球而已……”

    “什么醉哥?真难听。”秦卿失笑,见他到现在还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忍不住摇头,“你是没打架,只不过想搭讪女孩子而已……沈醉多好脾气的人,有那么可怕吗?”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三章 黄历

    醉哥好脾气?不带这么耍人玩的,也不看看当年醉哥怎么整治人?

    小时候他不知道哪根筋不对,非要缠着沈醉学游泳,结果那位大哥二话不说,一脚就把他给踹到河里去,那可是寒冬腊月,他又不会游泳,又急又怕,喝了一肚子的水,被提溜上来的时候都快翻白眼儿了。

    那会儿他是哭着喊着不肯再学,可惜,醉哥一旦下定决心,绝不更改,他刚被灌了一杯白酒暖身,还没缓过气,晕乎乎地就又被扔下水……

    不知道被折腾了多少次,反正他现在是睡着了被扔进河里,也淹不死了。

    男子挑挑眉,挤挤眼,嘴里虽然不说,但那股子不以为然显露无疑。

    两个人说了几句话,这男孩子很好哄,别看外表流里流气,实际上极为单纯,三言两语,就把底全卖给了秦卿。

    他姓刘,刘少豪,今年十九,是刘少杰的堂弟,现在就在对面的艺术学院读体育,练游泳的,成绩还不错,很讨老师们的喜欢,就是有点儿没正形儿。

    看着这刘少豪眉飞色舞,吐沫横飞,秦卿忍不住想笑,这小子,恐怕又是个让长辈头痛的怪胎人物。

    正如京城的圈子里流传的话——‘沈家稳,唐家勇,孙家女儿英雄,老刘家枝繁叶茂’。

    老刘家子孙众多,刘队他父亲那一辈,有五个兄弟,三个姐妹,到了刘队一辈,兄弟姐妹加起来二十六个,孙子辈就更多了,光嫡系就有几十号,这人口众多,好处当然大,在什么时候老人们都喜欢子孙满堂。

    可是,人一多,也就难免‘良莠不齐’,出了不少不肖子孙,整个京城数得着的人家里,就他们家小子们会折腾。

    好在刘家到底家教严格,哪怕是不务正业的,最多也就像少杰、少豪这样,不从军从政,改经商或者学医术,真成纨绔,整天惹事的却没有。

    “美女,过来打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