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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全]第10部分阅读

    药师[全] 作者:

    ”

    围着自己的‘地盘;看了一圈,秦卿很满意,虽然这里还很荒凉,但是,一切就从这里开始了。

    ps:《药师》写到这里,终于要上架了,咳咳,弄雪就不专门写上架公告。

    这本书弄雪一定会很用心的,好好的把它写完,绝不半途而废,努力刻画出弄雪心里哪怕并不完美,也很讨人喜欢的秦卿,沈醉,唐一……一切我所爱的角色们,希望喜欢的读者们能够继续支持弄雪,支持《药师》。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九章 改变

    第四十九章 改变

    山里面的军火库,简直大得像是老式兵工厂。

    石头砌成的台阶直通地下,洞非常宽阔,壁上挂着的除了电灯,还有一些早已经废弃的煤油灯,四周墙壁镶嵌着密密麻麻的铁架子,有的还很光亮,有的却已经生锈,本来摆放在上面的残留军火和机器早就搬走,整个洞|岤显得空落落的。

    三个工程兵,脸上戴着面具,拿着电钻电锯正把旧架子往下拆卸,动作很利落,火花四射。

    架子对面是个中型试耙场,当然不像现在的靶场那么先进,可面积够大,隔音效果也不错。

    秦卿看得喜欢,觉得可以把洞口的台阶弄平,装一个大门,就是个极不错的停车场,山腰上可以修别墅,外面不远处的院子整修一下就能变成医馆。

    容大妈由着她眯着眼睛合计。

    因为秦卿除了建‘药园’外,还要建自己住的房子,建个中医馆,并不是要建军营,军队的工程兵干的活儿,质量和速度都没的说,可论设计民房的舒适和美观,还是社会上的人厉害,所以,设计师就没找军队的。

    他给秦卿介绍的设计师还是美院的大四学生,技术却不错,听说从大一开始就自己接活儿,现在和同学一起成立了一家工作室,生意挺好,容大妈也是根据朋友介绍找了他,这小伙子很负责任,亲自拿着数码相机到地头来拍照。

    据说已经拍了一整天。

    不过,小伙子还是不够淡定,看到一群军绿色的士兵来来去去,总是想过去搭话,对秦卿的身份也非常好奇,秦卿总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带着一点儿敬畏,就像看那些所谓的红二代,军二代似的。

    晚上,他们几个和一帮工程兵搭伙,一起吃的饭,容大妈亲自下厨给做的大块大块儿的烤牛羊肉,准备好烈酒,睡觉的时候住军用帐篷,钻睡袋……

    第二天一大早和沈醉乘车下山的时候,秦卿精神极为爽利,显然睡得不错,不得不说,她还是没有享福的命,比起家里软软的大床,她居然更适应硬邦邦的睡袋。

    这一次下山,秦卿着实感觉到山路难行,道路一点儿都不好走,哪怕是越野能力极强的路虎,开车又是沈醉,都有好几次几乎陷住车子,虽然这么一点儿困难,还不至于让她东倒西歪,可是——以后一定要修路

    秦卿摸了摸下巴,看了沈醉和倒在后座儿上昏昏欲睡的唐一一眼,不知道昨天上山的时候他们是怎么弄的,自己居然稳稳当当地睡了一路,没被颠醒?

    “心情不错?”

    沈醉看着秦卿那双几乎在发光的眼睛,也忍不住笑了笑。

    “是。”她的心情确实很好,不独是因为容大大礼。

    容大妈确实不愧为羽林的神级人物,不是阅历浅薄的自己能够比拟的,和他聊聊天,秦卿那本不成熟的想法便开始变得全面起来——就像容大妈所说,自己要做的是好事,要建的是慈善医院,但不必将自己放在现如今那些私人医院的敌对面,至少一开始不用。

    做慈善医院,其实可以和‘国家税收’用一样的方式做,简单来说就是‘劫富济贫’。把富贵人家用来看病的金钱,用在生活不那么宽裕的人身上,这就可以了,用不着一直想着要全天下所有人享受同等的待遇……

    如果她开发出来的新药,每一样都和送给惠民医院的‘养肝灵’有同等的效果,那么,只要把这些药卖给各大医院,无论公立还是私立,再加上秦卿的背景后台,相信一开始就算有人不满,也不会找她的麻烦。

    她甚至还可以和那些医院们一起联合组建慈善基金会,帮助看不起病的病人们转到慈善医院,既空出病房接收真正能让他们赚钱的病患,又保留了极好的名声,绝对是一举二得。

    那些完全不把那一点儿看病钱放在心上的富贵人才是私立医院的主要客户,秦卿的医院属于平民,和这些人扯不上关系,如此一来,秦卿的医院其实和其它医院也不是没有合作共赢的机会……

    与容大妈谈过之后,秦卿的心头一片敞亮。其实说起来,她的目的不过是不让‘天上掉下的那块儿大馅饼’白白浪费,希望老百姓们都能够看得起病,不至于有个大病就折腾到倾家荡产的地步,所以,一开始没有必要像她想象的那般,开所有人看病都是成本价的平价医院,和其它医院‘抢生意’……

    当然,现在还不必想这些,她首先必须要拿到行医资格证书,要有极大的名声,要成为大家公认的好医生……

    所以,学习,考试,变身沈国手的得意高徒,才是当下该做的。

    饭一口一口吃,事情要一件一件的做,她还年轻,还有时间,不必着急。

    秦卿正笑眯眯地整理脑海中凌乱的想法,身后忽然传来汽车鸣笛声,唐一一下子坐直身子,把胳膊搭在秦卿的肩膀上,低声道:“有杀气……是……谁?”

    秦卿抬头,没因为唐一居然说出‘有杀气’这样的狗血字眼而打击他,从后视镜向后瞥了一眼……

    “沈醉,让一让路,让他们过去……我可不想和祸害在一条道上走。”

    “没错。”唐一叹了口气,因为有沈醉在,到没像上一次那样浑身发毛,可睡意依旧彻彻底底地消失了,“万一有人玩‘恐怖袭击’,咱们岂不是成了被殃及的‘池鱼’?”

    唐一甚至觉得,就在此刻,有人从旁边的山路绑着炸弹冲下山和后面那辆车同归于尽,他也一点儿都不会惊讶。

    后面的车也是一辆敞篷的路虎,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是个‘美少年’,真真正正……像个美少年,在阳光下,那苍白的肌肤,红的像鲜血的嘴唇,黑色,深沉,仿佛能够吸取一切光线的眸子,冷漠的面孔,美的让人晕眩。

    这家伙也太漂亮了,真浪费——秦卿心里下意识的用了“漂亮”这个词。

    其实,那个美少年其实并不年少,脖子上还飘着古里古怪的黑色厚重围巾,穿的也只是普普通通的t恤牛仔裤,个子只有一米七多一点儿,估计就和秦卿差不多高。

    ……唐一就很帅,若是不帅,他也不至于每一次出门猎艳都能成功,也不至于迷住见多识广的温柔,沈醉更是温文尔雅公子一枚,喜欢他的女人数不胜数。

    身边的帅哥一堆,秦卿也算见多识广了,可是,哪怕她心里对后面那个家伙厌恶至极,也不能不承认,论容色,别说那些男人,就是女人,比他‘漂亮’的肯定没有他皮肤好,比他皮肤好的,绝对没有他漂亮,哪怕只有一样比得过他的女人也不多见……

    沈醉从善如流,果断地把车开到靠山的一边,由着后面的车追上——超过——

    擦身而过的一刹那,秦卿看见了一直绑在美少年手臂上的‘刀’。

    与其说是刀,其实更像是剑,只是比长剑要短,比匕首又长许多,刃很薄,刀背虽然厚,可是也极锋利,宛如开了锋,估计搁在人的脖子上,一样能杀人。

    刀身在阳光下,仿佛有一抹血红的光泽闪烁。

    秦卿知道,这只是自己的错觉,可能一想到刀的主人,便不自觉把这把刀也给妖魔化了,谁让它的主人是苏零呢

    苏零擅长反手刀,所以这样的刀,是专门为他所打造,一般人可用不了。

    “沈醉,苏零怎么还没走?他说要找东西,他到底想找什么?”秦卿皱眉。

    唐一恨不得把脑袋缩到衣服里,咕哝:“沈醉,要不你去问问……别管他找什么,哪怕让整个特事局这个月什么都不干,只要能把东西找着,把瘟神送走,就算大功一件……”

    为苏零开车的是个壮汉,头发很长,有些凌乱,胡子拉茬的,手臂上的肌肉厚实有力,脸长得比较端正,只可惜一道从眼角斜入耳朵的刀疤,破坏了他的整个面相。

    司机不屑地瞪了后面的车一眼,冷笑道:“头,真不知道您为什么那么看重沈醉……老高承认,五、六年前他是厉害,现在,切,整天趴在窝里,根本就是胆小鬼一个……”

    苏零忽然转头,看了自称老高的司机一眼,他的目光并不冷冽,甚至空洞洞的什么都没有,可是,老高却立即住嘴,喷喷不平地咬牙,再也不敢多说半个字。

    苏零伸手,摸了摸后视镜,看着后面那辆始终稳定,丝毫没有半点儿乱象的车……弯了弯唇角,别看老高说得轻松,可刚才超车的时候,手明显不稳。

    他对沈醉说——你已经被洗脑洗成白痴了。沈醉对他说——你已经不算是个活人……

    白痴更好些,还是死人更好些?

    苏零忽然发现,自从回到这个国家,他的脑海中,经常浮现出如此不着调的各种想法……他居然还觉得,这种感觉很好

    第一卷 归家 第五十章 雨夜

    第五十章 雨夜

    哗啦——哗啦——

    秦卿脸上一凉,伸手摸了下,全是水渍。

    本来碧清的天空,陡然阴霾下来,豆大的水滴滚滚而落。

    不到一分钟,大雨倾盆而下,山间一片白茫茫的水雾,视野最多只有前方三步,泥泞的,到处是坑坑洼洼的山路,绝对不能走了。

    “阿嚏——”

    唐一缩了缩脖子,瞪着唯一一家破旧的乡村旅馆,再看看同样因为避雨来到此处的苏零二人,彻底无语。

    更倒霉的是,旅馆服务员大妈爱莫能助,今天他们这家平时没什么生意的小旅店,偏偏客满,连自家住的房子都匀给了客人,只剩下一间杂物间,把杂物规整规整,到还能摆下一张行军床。

    环境差一点儿到没什么,屋里这几位都不是那等娇气的,有个能遮风避雨的地方凑合一宿,谁也不会说不行,问题是——这两帮人一为兵,一为‘匪’,天生的对头,尤其是苏零和沈醉还是死敌,让他们挤在一个屋子里,谁还敢睡觉?

    “咳咳。”秦卿戳在门口,不和苏零还有他的司机老高眼对眼,望着窗外的水雾,“希望天黑之前雨能停。”

    可惜,连绵不绝的大雨不光没有停下,反而越来越大了。

    五个人都淋了雨,头发和衣服都是湿漉漉的,可是没有一个人打算在陌生的地方洗澡,老高脱下防水外套,没湿的一面向上,铺在灰扑扑的地面上,让苏零坐在东墙角,没有动旅店送来的被褥。

    他则举着伞,溜溜达达地出去检查门和窗户,时不时地从口袋中掏出各种各样的小道具巧手安装,这一手相当熟练,显然不是第一次做……

    当然,老高防备的不是屋里的几位,而是防不速之客呢,沈醉和苏零要想动手,他防备也没用。再说,屋子里的双方虽然敌对,可正因为敌对多年,才对对方的手段了如指掌,老高心里明白,这几位都是光明磊落的人,只要没接到上面的命令,根本不可能对苏零下手。

    但是,他可不敢保证没有苏零其它的敌人,不会趁着他在国内的机会,动手做些什么,浓云密布,夜黑风高,大雨倾盆,正是杀人的好时辰,他们在面前混了这些年,见多了那些因为不谨慎命丧黄泉的人物,自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老高面上是粗豪汉子,其实心思细腻,到觉得和沈醉、唐一这几个人被困在一起,不但不是坏事,反而是好事。至少,苏零的敌人应该不敢在这帮军人面前,闹得太明目张胆。

    沈醉和唐一对老高的举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

    等老高布置完,唐一自己拽了条棉被,蜷缩在沙发上闭目养神,沈醉借了条麻绳,忙着用被单帮秦卿将那张行军床笼罩,分割出一个独立空间,这张床毫无疑问是秦卿的了,女士优先,目前屋子里的男人们,别管身份如何,至少绅士风度没有一个人缺,谁都不会和女孩子抢床铺。

    秦卿抱着小黑猫玩了一会儿,见今天确实走不了了,干脆租用了旅店的厨房,又掏钱买了只老板娘自家喂养的老母鸡,还有一把香菇,生火做饭,煮了一锅香菇鸡汤,今天淋了雨,她担心沈醉和唐一生病,便多往鸡汤里面加了一些灵液。

    于是,鸡汤出锅,那股子鲜香实在是让人食指大动,连老板娘都厚着脸皮要了一碗儿给自己的小女儿尝了尝。

    秦卿很大方,笑眯眯用热水烫了五个大海碗,连同苏零和老高,谁也没落下,一人一碗鸡汤,又从旅店老板娘那儿要了十张油饼做主食。

    虽然平时话里话外,恨不得苏零下地狱,可秦卿从不是小气的女人,既然迫不得已被困在一起,总不能紧紧张张地过一夜吧。

    适当的友善举动有利于双方和谐相处,她随手把鸡汤塞到老高的手里,到让老高这位粗豪汉子也有点儿脸红,讷讷地说了句‘谢谢’。

    本来还有些犹豫,不过,一闻到鸡汤的香味,他的一双牛眼忍不住大亮,一点儿都没少吃,狼吞虎咽地一个人就消灭到三张油饼,连苏零这个一向有些厌食的人,都喝了多半碗鸡汤,到让老高高兴了一回,忍不住拿眼角的余光瞟了秦卿几眼,心里盘算着能不能把她招揽过来,哪怕只为了让苏零多吃些东西,也是值得的。

    苏零的身体问题向来是他们一帮老兄弟的心头大患,外人总是传说苏零已经死了,几乎是隔十天半月就有一些新的死法流传。

    这其中当然有恶意造谣诅咒的成分在,可无风不起浪,如果不是苏零从小就身体虚弱,尤其是最近几年,越发不好,已经有好几次险死还生的经历,这些谣言也不会传得沸沸扬扬……

    他们一帮老兄弟为苏零的身体也是操碎了心,中医、西医,看了不知道多少大夫,做了不知道多少次的检查,可那些医生,除了能说些需要静养之类的话,就再也没有其它办法,都说苏零是先天不足,心肝肺都有毛病,后天又练的是刚猛硬功夫,伤了本源,再加上经常受伤失血,所以把身体弄坏了,除了慢慢调养弥补之外,根本没有治疗的方法。

    结果一大堆的调养中药喝下去,身体暂且不说,苏零却是厌烦了整天吃补品,喝中药,甚至患了厌食症,吃什么都胃里不舒服,饭量越来越小……

    老高考虑了半天,甚至连干脆绑架的主意都想到过,遗憾的是,对方不是可以随便捏的软柿子,真要动了小丫头,后面估计会冒出一堆出头的老家伙……目前平衡的局势得来不易,还是别给苏零招祸了,他们虽然不怕得罪人,可也没有平白无故随便树敌的道理。

    如果让秦卿知道老高的心思,估计下一次再给他们做饭,就一定直接往里面扔毒。当然,苏零干杀手干了许多年,是使毒的大行家,一般毒药大概是毒不死他的。

    吃完饭,沈醉和老高一起收拾好碗筷,天黑下来,雨势不停,屋里又没有空调,初夏的夜晚,风凉露重,冷风一个劲儿地往脖子里灌,一屋子人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

    秦卿挑了挑眉,把银色的高腰小皮靴脱下,拿了条被子,裹着倒在床上,不管几个男人如何,反正她需要睡眠,对药师知识的学习,她一天都不想放松,如果在三十岁之前不能成为大药师,那她的身体和精神就会开始走下坡路,以后再想成为大药师就难如登天了。

    忽然,一道银亮的闪电划破天际,紧接着是轰雷阵阵。

    电灯瞬间熄灭,四个男人同时身体紧绷了一下,好半天才缓过劲,狭小的杂物间一时变得更加静默。

    几分钟之后,等风雷声过去,唐一摸摸脑袋,呲牙笑道:“看来,今天晚上咱们几个是别想睡了,这屋子太潮湿,打地铺对身体不好,哎,我到想上床,就是卿卿大概是不会同意的……”

    他一伸手,接住从被单里面扔出来的一把锋利匕首,笑眯眯继续,“看吧,就知道是这样……得了,让老板娘拿两副扑克过来,咱们斗地主。”

    老板娘摸黑带来了两副扑克和一只蜡烛,四个大男人于是开始围着桌子打牌……

    秦卿拥着被子,闭上双眼,耳朵里传来扑克牌摔在桌面的声响,她忍不住勾了勾唇角,摸出手机来给刘队、周队、阿飞他们挨个发了个短信——

    能想象吗?沈醉正和苏零‘斗地主’呢。

    …………

    丫头,做噩梦了?起来吃点儿东西,吃饱了肚子就不做了。——刘峰。

    卿卿,是不是车祸还有后遗症啊,要不来咱们军区医院再检查检查,脑外科的胡医生我熟悉,外面的大夫到底比不上自己人细心,要知道,人脑是很精密的……

    这是周玉副队长。

    怎么?他们改在赌桌上定生死了?

    阿飞好歹还靠谱些,至少没觉得秦卿在做梦。

    看了这些回复的信息,秦卿心情古怪地进入梦乡。

    啊——

    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忽然传来一声短促但凄厉的哀嚎,很快就戛然而止。

    秦卿猛地跳下床,一伸手将‘飞星’握在手里,沈醉随手把桌子上的蜡烛熄灭,老高一下子蹿到门后,顺便把脸上的白纸条扯下来扔地上。苏零端端正正地坐着没动,唐一隔着窗帘把自己的匕首飞了出去……

    秦卿和沈醉对视一眼,一个走门,一个走窗户,同时跃出,几乎只用一秒钟,两个人就半蹲在护栏的后面,同时开了枪。

    只有三声枪响,相当短促,隔着雨雾,秦卿看见一个蒙着黑面罩,手里握着冲锋枪的男人脑浆迸裂,栽倒在泥泞中,鲜血喷涌。

    她开了两枪,打的是胳膊和大腿,最后一枪正中眉心,是沈醉开的。

    “救……命……”

    就在这时,一个颤抖的沙哑声音响起来,也许是冷,也许是怕,音调都扭曲了。

    第一卷 归家 第五十一章 配合

    第五十一章 配合

    “什么情况?”

    苏零、唐一和老高也悄然潜出屋子,分散开,隐蔽在大理石的柱栏后。

    前方影影绰绰,可是,除了呼吸声和凄厉的哭泣之外,却再也没有其它声响。

    隔着密布的雨帘,秦卿小心抬头,就看见一个身穿睡衣,半裸的孕妇正在雨雾中挣扎,她的脖子上抵着锋锐的匕首,鲜血沿着脖子一直流下来,把本就被雨水打湿的睡裙染成暗红,在黑夜里,显得分外凄冷。

    秦卿的视力最近比过去好了几倍,哪怕没有月光,依旧能隐约看清匕首的轮廓,那是自己用惯的一把。

    她看了看歹徒脚下,落在泥水里的冲锋枪,扭头横了唐一一眼,这家伙显摆自己的飞刀绝技,居然没把人弄死……身手果然是荒废了。

    粗哑的喘息,越来越低的哀嚎,院子里除了这些,静得诡异,因为他们住的是杂物间,离客房很远,又有雨声遮盖,旅店其他客人们并没有被惊动,依旧沉浸在梦乡里,这是好事儿,要真惊动了广大人民群众,事情就不好处理了。

    沈醉皱了皱眉头,用手指打暗号——“是老手,整个人都缩在人质身后,连枪都不拣,实在没有机会。”

    秦卿点点头,这到不奇怪,敢在这个国度拿着冲锋枪杀人越货的,都是经验丰富的亡命徒,再说,一般人哪里敢来找苏零的麻烦。

    她仔细将院子巡视一遍,除了隐藏在人质身后的一个,死了的一个,另外还有一名蒙面歹徒,这人大概是受了伤,地上一滩鲜血……

    就在这时,北面房间里的灯亮起来,吱呀一声,房门打开,五十多岁的老板娘踩着拖鞋出现在门口,可能是夜里开不太清楚,也可能是还没睡醒,脑子迷糊,老板娘愣了好一会儿,才瞠目结舌——‘啊’一声惊叫。

    唐一手脚利落,老板娘的惊呼刚起,他已经抬脚踹飞一颗石子,直打在老板娘的额头上,于是,老板娘一头栽回屋儿,晕了。

    “没别人了?别一会儿再冒出一个来……”

    “你还是考虑一下自己兜里有多少钱吧?万一人家要你给精神损失费,小心拿不出来。”秦卿翻了个白眼。

    出了这一出,那个挟持人质的歹徒终于开口,他的声音暗哑,音调很古怪,带了一点东北口音。

    “苏零,你出来”

    苏零站起身,可是依旧没有露头。

    “不想这个女人死的话,苏零,你过来”

    苏零嘲弄地一扬眉,慢条斯理地笑道:“别的人死不死,和我有关系吗?死在我手里的那些所谓的‘无辜人士’,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沈醉和秦卿也一左一右,站直了身体,两个人隔着苏零,对视一眼。秦卿忽然开口:“你不过是想要苏零的命,这简单,何必牵连无辜?”

    她话音未落,忽然转身抬手——砰……

    随着秦卿的‘飞星’火光闪烁,苏零闷哼一声,身体一斜,就向着沈醉的方向栽倒。

    对面歹徒的视线,本能地准随苏零,也向着沈醉的方向探过来,只有一瞬间,他的头稍稍偏离了人质,又是一连串儿的枪响——砰、砰、砰、砰……

    秦卿松了口气。

    不用看也知道,两个歹徒的脑袋肯定变成烂西瓜了。

    唐一不好说,沈醉和苏零这俩人枪下可是从不留活口的。

    这一切说得很慢,实际上不过刹那间,老高心口一阵抽搐,可他来不及发疯,事情已经完了,他张嘴刚喊了声:“头儿……”

    苏零就咳嗽了两声,站起来离开沈醉的身边,直到距离沈醉五步远,才拿出手帕擦拭了一下身上的泥水,又摸出已经湿透的香烟,搁在鼻子底下嗅了嗅。

    “头儿,你没死啊?”老高这么大一个大男人,像个小孩子一样,猛地扑过去搂着比他矮一头的苏零,一把鼻涕一把泪,又哭又笑。

    苏零一脸的嫌恶,一巴掌把他的脑袋拍开。

    秦卿摇摇头,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吓傻了的孕妇披上,半扶半抱地把人弄回屋子,给她号了下脉,见没有大碍,只是吓着了,才给她上了点儿止血药。

    雨夜,山路难走,救护车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过来。秦卿安慰了哭得双眼通红,浑身颤抖的孕妇几句,给她盖上被子,又把那老板娘叫醒,让老板娘照顾着。这孕妇是旅店老板娘的儿媳妇,也算她倒霉,怀孕之后,晚上经常要起夜好几次,这才莫名其妙地被卷进事端,成了歹徒的人质。

    沈醉用进屋拎出几条棉被,把三个尸体并排放好,盖上,这才打了热水进屋,几个人都洗了把脸,秦卿将那把匕首扔给唐一:“你干的好事……给我弄干净。”

    唐一叹了口气,摸出手帕擦拭刀身,电灯重新点亮,五个人坐到桌旁,看着一桌子扑克,到底是再没有了玩牌的心情。

    老高仔仔细细地把苏零的身体检查了一遍,见果真没有伤口,才好奇地看了看秦卿,惊讶道:“空包弹吗?你们怎么还带着空包弹?”

    他也并非真是傻瓜,只是今天晚上的事情太突然,才一时间迷糊住,此时当然知道刚才苏零是假装中枪。幸好是深夜,又是大雨倾盆,看不清楚,要是白天还不好装呢,苏零又没有随时在身上带瓶番茄酱的习惯。

    秦卿一挑眉,从衣服的各个角落摸出好几个子弹夹往桌子上一放。

    老高好奇地拿出来看,越看脸上的颜色越黑——“我的妈……穿甲弹,冰弹,燃烧弹,信号弹,曳光弹,爆破弹……呃,还有麻醉弹……”

    “……难不成你平时也带着这些东西?”

    秦卿理所当然地点头。老高一头栽桌子上,浑身发毛,想到自己竟然还动心思想绑架这么恐怖的女人,还一个劲儿地在心里称赞这个女人是难得的‘贤妻良母型’……他就冷汗直冒,扭头看了沈醉一眼,老高的心里,神奇地升起几分同情,第一次觉得,头儿的这个敌人也挺可怜,将来娶了那样的女人,后半辈子可怎么过……以后别老是不给人家好脸色了。

    秦卿撑起伞,去厨房给大家煮姜汤喝。

    比起自己随身携带子弹之类的平常事,她到觉得,苏零这人居然能与自己还有沈醉配合默契,才是应该惊悚的大事件——他们事前可没时间商量计划,完全是脑子里面临时冒出来的灵感

    自己突然开枪,苏零居然真敢不躲不闪,还能够配合行动……这一次秦卿算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胆量够大,思维敏捷,苏零是个厉害人物

    沈醉拿了条干毛巾,给秦卿擦拭头发。

    秦卿一边儿煮姜汤,一边儿若有所思,等姜汤出锅,她才扭头道:“其实……沈醉,你有没有想过,让苏零加入羽……不,特事局?”

    换了几年前,她不会说这种话,那时候的苏零正是暴戾的时候,定不下心,可是现在,已经长大的苏零似乎有些变了,变得没有以前那般冷血……像一个人了。

    沈醉一愣,良久才苦笑:“我了解他,不可能的。”

    秦卿也叹了口气,就是苏零愿意,也要看看那些恨他恨得咬牙切齿的人们愿意不愿意?今天晚上谁也没有留活口的意思,因为大家都心照不宣,根本用不着审问,能让亡命徒嚣张地带着违禁枪械在国内四处乱窜的,全国也找不出几个有这胆子的……

    照现在这样的情况,苏零一旦‘金盆洗手’,恐怕根本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

    “所以说……温暖完整的家庭很重要。”

    秦卿端起姜汤,让沈醉帮她打着伞——少年时的遭遇能够影响人的一生,如果不是他在年少的时候就父喪母殉,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和大哥都死在了‘羽林’的询问室……也许,‘苏零’就不存在了,留在世上的只有喜欢跟在沈醉身后充当小尾巴的苏影山。

    可惜,人生不能重来。

    五个人喝过姜汤,谁都没有兴致说话,只是望着夜间的雨雾坐等天明。苏零的脸色泛起病态的殷红,有些发热。可能是淋雨的原因,不过,他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

    秦卿的心里,却是忽然有了一点儿别样的情怀,也许,她终究是女人,还是个年轻的女人,大部分女人,总是会比男人多一点儿怜悯同情,只是,秦卿从不让自己的怜悯显现于外罢了。

    黎明的时候,警车和救护车才到,几个年轻一点儿的警察看到三具破破烂烂的尸体脸色都白了,望着他们一行人的眼神,充满惊讶。

    孕妇被送去医院,沈醉,秦卿,唐一坐警车回市区,苏零和老高都没和警察碰面,警车到达之前,便冒着大雨离开了。

    他们走之前,秦卿给了苏零几瓶退热的,还有调理肠胃的药丸,是最近学习的练手做,还没做过人体实验,只在兔子身上试过,正好拿苏零当实验品。

    苏零不置可否,甚至根本没看秦卿一眼,到是老高笑呵呵地把药收下。至于会不会吃,那还得两说。

    第一卷 归家 第五十二章 视线

    第五十二章 视线

    “在看什么?”

    中医大学图书馆,环形咖啡色沙发,冰蓝色的落地窗,银色的书桌,桌上香喷喷的炭烧咖啡……无疑,这一群捧卷沐浴在温和阳光下的学生,是幸福的。

    夏蝶抱着一本原文的《呼啸山庄》,走到程昱身侧坐下,探头沿着他视线的方向看去——图书馆外,绿树成荫的小径旁,大理石座椅上的少女,斑驳的阳光,入目的是可以入画的美景,她略微皱了一下眉,语气依旧平缓温和:“这位学姐看起来很眼熟……你认识?”

    程昱笑了笑,摇头,把视线收回,重新落在手中的文件上面。

    夏蝶见状,也不再说话了,继续读书,她到没有疑心自家男友有什么别的心思,可是,隐约发现往外面张望的可不只自己的男朋友,整个图书馆里,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男生,还有一部分女生的视线都在一个位置聚焦。

    心中稍稍纳闷,这位学姐确实有点儿眼熟,也很漂亮……可是,就是校花出现,也不至于这么多人一起看吧。

    不自觉间,她也忍不住频频地将视线转向外面,女人嘛,尤其是美女,一旦看见另外一个美女,总会免不了要比较一番……

    夏蝶本身有着好容貌,虽然不是那种倾国倾城的类型,可五官端正,身段窈窕,再加上会化妆,腹有诗书,气质不俗,总的来说,单论容貌,比外面的少女真不差什么。

    可无论什么人看见,就连夏蝶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外面的少女虽然没有穿名贵华美的衣服,没有佩戴任何的珠宝首饰,没有化妆,可她确实具有一种大学校园里的学生所不具备的魅力,在绿茵中一坐,在场所有人的视线,就会自然而然地被她吸引……

    程昱望着手里的文件,心思也有些不定,准确来说,是他难得起了好奇心。

    当日被毒蛇咬伤,他神志不清,昏昏沉沉,根本没看清楚救了他的到底是什么人,不过,后来在校园网上,‘美女斗毒蛇’的新闻传得沸沸扬扬,就是他这个忙于公司事务,很少有闲情逸致上网的人,也难免收到风声,再加上自己是主角之一,他们程家还没有出过‘有恩不报’的人,本来想叫人查一查,好登门拜谢,却没想到,这一查,到查出意外来。

    程昱要知道有关秦卿的消息,下面的人免不了要对少主人逢迎拍马,哪怕他只是随口一句话,下面的人也不敢不上心,却没想到,这一查,就吓了大伙一跳,他们还没得到任何消息,便立即有人登门打招呼,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个女人是查不得的,所有档案为绝密。

    程昱本来没放在心上,可是这‘绝密’两个字却让他惊讶不已,等到连他三伯,江海市市长也过来告诉他,不要随便乱查,万一惹出祸事来,他们程家就算家大业大,也承担不起,程昱就更加奇怪,什么人有本事让一个直辖市的市长也没有权限调阅档案?

    不过好奇归好奇,程昱也不是个因为好奇心而冲动的人,于是自然偃旗息鼓,不再有所动作,等他看到照片,认出这女人竟然是那一天在医院里遇见过的,同时也想起来——当时这个叫秦卿的,还有她身边的男子,可是随身携带着枪支的……

    这样的女人为什么会在学校里?程昱皱了皱眉,虽然查不到更深入的消息,可是,这个秦卿准备考沈卫国沈国手的研究生这件事儿,他还是知道的……难道,他遇见了传说中的密牒?怎么可能程昱苦笑,揉了揉眉心,把心思收回来,重新专注于文件上。

    女人,就算再有魅力,如果太过神秘,那就不是他应该随便探究的。

    他身为程家的嫡子嫡孙,对自己的生活,有严格的规划,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太过关注自己生活以外的东西。

    目前,他从中华大学经济学专业毕业,不准备再读研究生和博士生,对他来说,大学只是生命里最后的清闲,和发展人脉的需要,知识反而没那么重要。真正对他有用的东西,大部分都不是学校里可以学到的。

    从高中开始,他已经在家里的公司帮忙,现在,他甚至有了决策权,虽然重要事务还要报到父亲那里审核,但父亲如今对他更多是教导帮助,大部分事务都是由他自己决定,一年来,他成长很快,公司很稳定,虽然因为时间短,建树不多,可至少,一些老员工自然而然地认可了他,等到他独当一面的时候,不至于因为资历浅薄而横生枝节。

    还有家庭……程昱看了旁边稳稳当当坐着的女孩子一眼,他和大部分富二代总喜欢流连花丛不同,他对女色的需求并不大,也不觉得像换衣服一样换女人有什么有趣,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妻子就是眼前这样的,漂亮,知性,聪慧,带出去绝对不会丢脸,有共同语言,能够为他打理家庭,照顾儿女,让他不会为家事困扰,专心工作。

    按照他爷爷和父亲的要求,先成家后立业,哪怕只为了拥有稳定的大后方,他就决定在大学期间便确定到一个合适的,并且为他所喜爱的妻子人选,并且心甘情愿地付出忠诚,好让他不必而立之年以后,还得像堂哥他们一样,天天被逼着参加各种相亲宴会,被各种各样心思叵测的女人马蚤扰,无论如何,大学时代的女生们挑选男朋友,相对来说总是纯洁一些,没有太多其它的心思。

    秦卿当然不知道一个年轻男子正因为她而浮想联翩,连未来事业和婚姻之类的大事都想到了。

    她现在的心思还沉浸在越探索越觉得无边无际的知识的海洋里,中医博大精深,如果不是自己有一千年后的传承,如果不是自己能够在睡梦里得到别人想都想象不出的时间,恐怕终此一生,能够学到的也只有皮毛,不敢言精通吧。

    对于周围各种各样充满探究和好奇的视线,秦卿只当不存在,她受过专门的训练,能从各种视线中很清晰分辨出哪些带有敌意,需要关注,哪些不需要,就目前为止,秦卿还没有发现在校园里有需要她注意的人存在。

    一直读书读到中午,秦卿才收拾东西,回家吃饭,顺便在网上翻出食谱,照着做了个红烧茄子,西红柿鸡蛋,清蒸排骨,打算给唐一送去。

    那一天淋了雨,不光苏零发烧生病,回来之后,唐一活蹦乱跳了一天,可是,第二天就跟着高烧起来,还跟沈醉学习,死活不去医院,只是给自己塞了一大把退烧药。

    不过,可能是唐一的抗药性太强,退烧药吃了一堆,一点儿不管用,越烧越厉害,偏偏他这人发烧和别人不同,别人发烧表面能看出来,他发烧脸不红气不喘,站起来也稳稳当当,根本没有头晕目眩的表现,照样上班,如果不碰触他的身体,还真感觉不出他到底生病没有。

    这个白痴竟然就这么拖了好几天,拖到沈醉偶然发现唐一目光发直,很不对劲,用体温计试了下,四十一摄氏度

    沈醉难得被气得咬牙切齿——你小子也不怕烧成傻子?

    连忙把人扔床上,请医生过来打针输液。

    唐一生病,秦卿就自己煮了病号饭送去给他吃,顺便多少加一些灵液,调养身体,西医打针输液,对于感冒发烧固然效果明显,但是治标不治本,还是得固本培元,才能逐步补回生病耗损的元气。

    做好饭,搁在方方正正的保温瓶里,秦卿就开车去特事局的宿舍,目前唐一住宿舍,没住他自己家。说起来,虽然秦卿在特事局挂了顾问的名,拿着工资津贴,可根本没有去地头,不过,这到正常,像她这样只拿工资不干活的,在特事局怎么也有百八十人,大部分都分配在了特事四组,她也一样。

    特事局的宿舍对门就是人民公园,整个小区外表看起来和旁边的通讯公司小区,世贸小区等等高档小区没有什么不同。

    只不过,以秦卿的眼光,离大门口还有几十米,她就看出来一百多个各式微型摄像头,至于她看不出来的,虽然可能不多,但绝不会没有……

    停下车,一路走过去,门口便利超市柜台上的老太太,‘好再来’饺子馆门口下棋的俩老头,坐在人工湖旁边带着斗笠钓鱼的独臂男人……

    秦卿额头上的冷汗哗啦啦就往下流,门口警卫室的保安根本不曾阻